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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必烈:再造一个蒙古帝国

2017-09-17 杰克·威泽弗德 格上财富


作者:杰克·威泽弗德

来源:节选自《成吉思汗与今日世界之形成》


1219年,花拉子模杀害了成吉思汗派去商议贸易协议的特使,以此为导火索,蒙古人开始了征服世界之旅。征服是血腥的,但同时也是一种促进转化的力量,打破了此疆彼界的阻隔,重新勾画了世界版图,把原来相互隔绝的文明紧密的联系在一起。


蒙古帝国将历史上已经存在的东西方之间直接或间接、断续的联系,变成了持续不断的直接交往。这样东西畅通无阻的时代,中国历史上从未出现过。


历史以游牧人与农夫之间的残酷战争为开端,却以蒙古人融合各种文化为结局。


忽必烈和新蒙古帝国


在很长一段历史时期内,中国拥有高度发达的文明,但内部并不统一。当受教育的精英分享着同一种书面语、经典课本、艺术风格和其他文化形式时,平民却说着各种完全不同的语言。


忽必烈汗意识到他面临的主要问题,与祖父最初统一草原部落时遇到的情形一样,即如何把大量不同民族的人民组合成一个有内聚力的单一政治实体。


元世祖出猎图


忽必烈汗开始了围绕核心种族特征去建设国家的艰难历程,但对他而言,这个核心文化特征是汉族的,而不是蒙古的。他必须赢得汉地人民的衷心拥护,而且在许多方面,他必须重建或另创各种制度,将不同民族的人民统一为一个具有生命力和强大创造力的整体。


忽必烈的智慧源于他对时局的把握:不管他的军队如何强大,武器怎样精良,单凭武力是无法征服整个中国的。最后的事实证明,以惯用的政治手腕,忽必烈取得了他祖父通过暴力所无法取得的成就——征服并统一了全中国。


汉式皇帝:新王朝的开端


1260年,在与阿里不哥争夺最高权力时,忽必烈采用了传统中国年号,它是相应蒙古语的汉译,但是1264年他又改年号为“至元”,意为“全部的开始”。


1271年,他以此年号为基础,建国号为“大元”,意为“伟大的起源”或“伟大的开始”,这样,这个蒙古王朝就名正言顺地纳入了中国的历史。这个国号不仅对汉地百姓意味着一个新的开始,而且对蒙古臣民来说也标志着一个新的开端。忽必烈不再是成吉思汗,而是中国式的皇帝。


作为新王朝的开国皇帝,忽必烈努力使自己的形象汉化,不仅要让自己被汉地人民接受,而且要使自己对他们更具吸引力。1263年,忽必烈下令为自己的家族修建宗庙。他委托大臣负责主持崇敬祖先时的传统中国礼仪,接下来他又为自己的祖先树立传统中国式的碑铭。


元代·横琴高士图


1277年,在宣告新蒙古王朝建立后,他以中国式名号追封死去的祖先,建造了一座有八个房间的大庙并命令以汉人形象来描摹这些人物的肖像,以至于他们看上去更像汉地的圣贤,而不像蒙古的武士。


忽必烈努力创设一套有效率的政府制度,能帮他赢得广泛的支持,并淡化其统治的外族色彩。他任命宣慰使,去恢复与新征服领土内汉人的友好关系,这些宣慰使开始医治战争创伤,修建以前被忽视的公共建筑,如庙宇、神祠,还有许多寄托人们感情和具有象征意义的建筑物。


新都城:真正的国际大都会


为了表现得更像一个权威的中国领袖,忽必烈需要一个给人以深刻印象的宫廷——它要在一座真正的城市中,不是一个帐中宫廷,也不是建在上都的临时建筑物。


1272年,忽必烈命令建造新都城,并通过运河将它与黄河相连,蒙古人称此城为“汗八里”,意为“大汗之城”,汉人称之为“大都”,即“伟大的都城”。


忽必烈使用伊斯兰建筑师和中亚工匠,以一种新的设计风格,更多地调和了草原游牧民和定居文明之间的关系。


忽必烈汗在都城为中东人和蒙古人指定居住区,同时也为汉人安排居住区。意大利、印度和北非的商人被当作主人一般,在都城受到招待。中东的学者和医生也在这里重新开始他们的事业。罗马天主教、聂思脱里派和佛教的传教士们,与中国的道家和儒家同行们一起生活。伊斯兰的阿訇、印度的神秘主义者和一些地区的犹太法师也加入了这个混合共同体。


在这个帝国之中,各种各样的人聚集在一起,各种各样的思想到处传播,大都存在着许多国际法准则,它是一个真正的国际大都会。


最后,在都城的中心地区,忽必烈却建造了一处蒙古人的休息所,皇室家族继续以蒙古人的方式生活于其中。在城市中划出一块宽大开阔的场地饲养牲畜,这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是没有先例的。


元代·吉祥喜金刚画轴


忽必烈和他的继任者们在公开场合坚持像中国皇帝那样生活,而一旦处于高墙之内,他们就继续以草原蒙古人的方式生活。


新法典:争取蒙古与汉地的拥护


与祖父一样,忽必烈认识到,制定一部明确而强制性的法典作为管理民政的依据是很重要的。创立和执行新法律,是草原部落首领、也是中国统治者,在臣民心目中树立自己正统地位的传统手段。


在制定法典的过程中,忽必烈没有用蒙古法律取代汉地法律,甚至也没有修改汉地法律使之与成吉思汗的法令一致,这样他就同时赢得了蒙古人民和汉地追随者的拥护。


忽必烈的政府确保地主的财产所有权,降低赋税,修建道路、改善交通。为了进一步收揽民心,蒙古人减少了宋朝严酷的刑律。他们减少了宋朝近一半的罪名数量。在忽必烈三十多年的统治中,共有不到两千五百名罪犯被处死,每年的死刑数大大少于现代的许多国家。


蒙古法律的温和性和草原文化的习俗以一些奇特的方式表现出来。忽必烈全面建立了一套比宋朝更稳定的刑法体系,但要比宋律更温和、更人道。传统中国官府经常将罪行刺在罪犯的前额,以至于使犯人永远地带着罪行的标记。由于蒙古人认为前额是灵魂之所在,所以他们坚持认为,即使是罪犯的头也不能这样被随意伤害。


蒙古当局允许在已经实行的地区继续刺字,但绝不允许刺在前额,也不允许将这种刑罚扩展到新的地区或那些还没有实行过的少数民族身上。



不拘一格的官僚选拔


以少数的蒙古人统治中国境内这么多的人,忽必烈好像不得不接受通过传统官僚选拔制度——它需要一个学习和考试的漫长过程,但是实际上他拒绝了。


他废除了考试,为了能有助于行政管理,他把目光转向大量的外国人,特别是当时可以随时调遣的伊斯兰人,当然还有欧洲人,如马可?波罗。


蒙古人没有用古典诗歌和书法艺术来教育官员,他们注重通过各种方式来提高官员的实际行政能力。对于从媒人、商人到医生、律师的各行各业,他们都设置了最低的学问标准。


1615 年刻本:元曲选图像二幅


然而,忽必烈也注意到防止对个别民族或种族集团的过分依赖,于是他倾向于使不同人们之间互相制约。他经常将汉人和外族人混合起来组成一套行政班子。


蒙古人在每个部门中规定了种族的名额,主要是三部分人:中国北方人、中国南方人和外国人(分别称“汉人”“南人”和“色目人”),这样,每位官员的周围都有不同文化或信仰的同事。


政府部门也经常从最低级的职业如厨师、看门人、抄写员和译员之中搜罗人才。低层人员得到提升,进入新的部门,这增强了他们对蒙古最高统治者的依赖和忠诚,削弱了他们与被统治人民的联系。


忽必烈不是以权宜之计去赢得人们一时的支持,他一直有系统地贯彻着一个近二十年的长期政策,以赢得整个大陆文明世界的效忠。正如日本学者冈田英弘所写的那样,“蒙古帝国留给中国的最大遗产恰恰是中华民族本身”。


蒙古人不仅统一了所有说不同汉语方言的地区,而且他们还将毗连的西藏、东北、畏兀儿及许多小王国、部落民族与汉地合为一体。这个在蒙古人治下的新国家,已形成的中国主流文化当然不单是蒙古的,但它也不全是汉族的。忽必烈制造了一个融合物,通过他的努力,这种文化将产生世界性的影响,其广度和深度使人难以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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