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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 福建籍货轮二氧化碳泄漏事故调查全面展开


5月26日,威海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对外通报,目前,福建省海运集团有限公司“金海翔”号货轮“5.25”二氧化碳泄漏事故死亡人数10人,19人正在医院接受治疗,情况稳定,无生命危险,事故现场无次生灾害,威海市已成立了善后工作组,全力做好善后工作,山东省人民政府成立了事故调查组,调查工作已全面展开。


5月25日下午,福建省海运集团有限公司“金海翔”号货轮在荣成龙眼港维修期间,船载消防系统发生二氧化碳泄漏事故。事故发生后,威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处置和救援工作。副总理孙春兰、国务委员王勇、应急部书记黄明分别作出批示,要求当地做好事故处置和伤员救治工作。山东省委书记刘家义、省长龚正、副省长王书坚连续作出批示和指示,具体指导处置和救援工作,副省长刘强和省应急管理厅厅长赵豪志连夜赶到威海,现场指挥调度。省卫健委专家组也连夜赶赴现场,同时邀请了国内知名专家来现场指导救治。


经山东省人民政府初步查明,事故系“金海翔”号货轮三副的操作行为所致,公安机关已控制相关人员,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之中。事故责任查清后,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福建省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已派相关负责人前来参与事故处理。


据业内人士反映,二氧化碳系统的误操作,有两种可能性:一种是人员不明白功能,无意释放;一种是二氧化碳系统故障,自然释放。


一位在海上工作十余年的船长告诉水运报记者,二氧化碳固定灭火系统的使用不当一直是威胁船舶航行安全的重大隐患,因为船员操作不当导致二氧化碳气体泄漏的险情时有发生,实际安检中也发生过类似的案例。


他提醒说,对于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船舶临界操作,必须严格按照公司SQMS(服务质量管理体系)体系文件的要求,报备船舶船长审批,船舶部门长及船长必须亲临作业现场,指挥操作,避免违规作业,造成事故。


具体来讲,为避免二氧化碳意外释放导致人身伤亡事故,应做到以下几点:


1、主管人员在测试二氧化碳系统时,必须征得船长许可。


2、各轮对所有消防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检查。


3、船长立即组织全体船员对二氧化碳系统的释放进行细致的培训,指导船员熟悉和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


4、二氧化碳释放报警:应设有施放灭火剂的视觉和听觉的自动报警装置。释放预报警应自动开启,如通过打开释放舱室的门启动。


5、为实现施放前自动声响报警,常见的是将行程开关设置下列位置:施放阀、遥控箱门、瓶头阀拉索盒,通过开启上述装置,直接触发行程开关,实现自动报警功能。检查时可开启报警装置,查看其在相应保护处所内是否发出报警声响。


6、报警释放时间: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应在灭火剂施放前一段适当的时间发出报警。报警延时时间的长短控制并没有明确,应以所有人员撤离该处所需的时间为准,但不得少于20秒,何时施放,最后应由船长做出指令。报警声应响亮并区别于其它报警声响,并同时用红色警灯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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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水运报

作者:杨柳 王有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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