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印发《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
近日,教育部研究制定了《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明确研究生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肩负着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崇高使命。同时还明确了导师指导行为“十不得”,为导师指导行为划定底线,包括不得要求研究生从事与学业、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务,不得对研究生的学业进程及面临的学业问题疏于监督和指导等。具体内容随教育小微一起来看全文——
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
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肩负着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崇高使命。长期以来,广大导师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立德修身、严谨治学、潜心育人,为研究生教育事业发展和创新型国家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规范指导行为,努力造就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新时代优秀导师,在《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教研〔2018〕1号)、《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基础上,制定以下准则。
一
坚持正确思想引领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对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导研究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使命感、责任感,既做学业导师又做人生导师。不得有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损害党和国家形象、背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言行。
二
科学公正参与招生
三
精心尽力投入指导
根据社会需求、培养条件和指导能力,合理调整自身指导研究生数量,确保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提供指导,及时督促指导研究生完成课程学习、科学研究、专业实习实践和学位论文写作等任务;采用多种培养方式,激发研究生创新活力。不得对研究生的学业进程及面临的学业问题疏于监督和指导。
四
正确履行指导职责
五
严格遵守学术规范
秉持科学精神,坚持严谨治学,带头维护学术尊严和科研诚信;以身作则,强化研究生学术规范训练,尊重他人劳动成果,杜绝学术不端行为,对与研究生联合署名的科研成果承担相应责任。不得有违反学术规范、损害研究生学术科研权益等行为。
六
把关学位论文质量
七
严格经费使用管理
八
构建和谐师生关系
来源:教育部政务新媒体“微言教育”(微信号:jybxwb)
编辑:伍艺涛
审核:邱书维、蒋文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