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共享单车被交警罚50元?深圳小伙泪洒朋友圈
昨日(1月4日),深圳市民刘先生驾驶共享单车回家突然被交警拦下,并被处以50元的罚款。刘先生一下子懵了,到底怎么一回事?
▲“花1块钱租个单车,最后被罚50元”,刘先生把警察开出的这张罚单发至微信朋友圈引发热议。
当天傍晚5时许,刘先生下班之后,骑着网约单车在莲花路上行驶,行驶到莲花路与新洲路交叉路口时,被深圳交警拦下。
▲交警表示,非机动车不能在机动车道上骑行,违规要罚款。
交警让刘先生出示身份证,在核对其身份信息之后,交警告诉刘先生:“非机动车不能在机动车道上骑行,违规要罚款”,交警边说边操作一警务仪器,打印出单据,刘先生一看,傻眼了:罚款50元!
不过,警察并不收现钱,而是让刘先生回去再付款,只要在半个月内扫码付清罚款即可。
▲半个月内扫码付清罚款。
交警还嘱咐称,不按时缴款的话,会影响个人征信,但只要按时缴款,不会留下不良记录。
交警打趣道:
小伙子,你看你花1块钱租个单车,最后被罚50元,多不划算,以后别再这样了。
刘先生哭笑不得:
我经常骑单车上下班,深圳的非机动车道不算多,有时候非机动车道上的人太多,行驶不便,才会在机动车上骑行。虽然知道这样很可能被罚,但还是抱有侥幸心态。这次罚款让我认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罚款事小,安全事大。
网友留言
橙子:平日生活中,电动单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在机动车上行驶的情况并不罕见,但真被交警查处的却不算多。
浩哥:遵守交通规则,勿抱侥幸心态,这样既能避免被罚款,也保证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萌萌哒:年尾了。。。
老朱:深圳根本没有给非机动车留行驶余地,看看非机动车道,很多根本行不通,还颠簸的要死
璐璐:北环有一段根本没有非机动车道。
来源:深圳晚报
编辑:lee 编审:冯一
美编:敏仪
参与蛇口消息报互动及话题讨论,您的评论观点将会出现在《蛇口消息报》“朋友圈”版面上!
互动方式:返回微信公号主界面、或直接在本篇文章下留言均可,您也可以通过语音留言、拍摄视频或拍摄图片等方式参与互动。消息报大开讲,有话一起讲!
蛇口消息报粉丝群管理员号
微信号:SKxxbtalk
二维码:↓↓
▲蛇报粉,快到碗里找组织
蛇报君特选(阅读请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