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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人 “第六险”来了!个人缴5-10元!明年10月1日起开征



记者最新获悉,深圳市社保“第六险”长期护理险,将于2021年10月1日起征。


发达国家长护险缴费标准是月均工资的1%-2%,但本着不影响营商环境、不增加企业和个人负担的原则,深圳只有0.1%。按照深圳市2019年度在岗人员月平均工资测算,一个月只需缴纳10.6元


深圳打工人,从此“五险一金”变“六险一金”,千万要记住,并提醒你的老板!


小贴士:“五险一金”是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



01


 什么是长期护理险?

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老人称为“失能老人”。


按照国际通行标准分析,吃饭、穿衣、上下床、上厕所、室内走动、洗澡6项指标,一到两项“做不了”的,定义为“轻度失能”,三到四项“做不了”的定义为“中度失能”,五到六项“做不了”的定义为“重度失能” 。


据民政部统计,截至2019年底,我国共有2.49亿老年人、4000万失能、半失能老年人。“一人失能、全家失衡”是不少家庭面临的难题。


长期护理险,正是要解决失能老人的问题,使其生而有尊严、有保障,也使其家庭摆脱“失衡”的困境。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指以长期处于失能状态的参保人群为保障对象,重点保障重度失能人员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等所需费用的制度。


深圳常被成为“年轻的城市”,也正因如此,2016年7月国家启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首批15个试点城市中,有上海、广州、青岛等城市,但没有深圳。2020年9月,新增14个试点城市中,有北京、天津等城市,依然没有深圳。


但其实,随着早期的“拓荒牛”逐渐老去,深圳老年人口增长也已进入快车道,预计到2029年将达到或者接近老龄化社会标准。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处副处长滕晓浩表示,虽然深圳步入老龄化社会较其他城市较晚,但由于特区的特殊人口结构,深圳将会出现大批人员同时段退休的情况,因此深圳在进入老龄化社会后,向“超级老龄化”演进的速度会大大高于其他城市。所以,深圳不能不“有备而老”。


深圳决定以特区立法的形式破局。


02

一个月,10.6元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网站截图)


《深圳经济特区养老服务条例》,是深圳未雨绸缪的重要一步棋。该条例于今年10月29日经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日前正式对外发布。据悉,该条例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以特区立法的形式,建立深圳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此次立法的一项大胆尝试。


参保范围


全市职工和18岁以上的居民。


《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7号)规定长期护理保险的参保人员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群起步。


深圳此次立法,在其基础上,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员范围,除用人单位职工外,进一步将年满十八周岁且未在校就读的非在职医疗保障参保人员也纳入其中,让更多人群能够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保障。


缴费比例


《条例》规定,长期护理保险费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0.1%的比例逐月缴交,其中职工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各按50%比例缴费,退休人员、居民以及其他人员由个人缴费,困难人群缴费由财政给予补助。


以2019年度在岗人员月平均工资10646元测算,每人全年缴费约为128元,职工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各按50%比例缴费,即各承担约5.3元/月;退休人员、居民及其他人员由个人缴费,折合约10.6元/月。


同时,还规定市政府可以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基金收支结余情况等因素适时调整长期护理保险缴费标准,并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保险待遇


因疾病、伤残,或年老后身体机能丧失,而不能自理或者不能完全自理的参保人,都可以获得相应保障待遇。


深圳市长期护理保险待遇按照参保人照护评定等级、服务提供方式、累计参加长期护理保险的年限等确定。照护评定等级确定后,失能老年人即可享受相应的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照护等级评定委员会由市医疗保障、民政、财政、人力资源保障、卫生健康等部门以及残疾人联合会等群团组织的代表组成。



03

深圳,有备而老


此次特区立法,还明确提出深圳要统筹构建多层次、全覆盖、高效便捷的养老服务网络。



 消除痛点,做实居家社区养老服务


市民政部门调查,97%老人还是会选择居家和社区养老。针对这一情况,立法明确提出,市、区政府统筹监管,打造从街道到社区、小区、家庭,全覆盖式的四级养老服务。


条例规定:各区至少建设一家区级公办养老机构,每个街道至少建设一家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并根据老年人分布情况在社区建设养老服务站点。


 打通堵点,让老人老有所安


众所周知,深圳的土地空间资源有限。所以,立法中特别提出,深圳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每五年跟踪评估一次,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调整。同时鼓励利用商业办公、工业、仓储存量用房以及社区用房举办养老服务机构。


对于新建或者城市更新项目,特区立法提出,应当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并按照相关标准与项目主体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建成区现有养老服务设施未达到规划设置标准的,政府应当通过购置、置换或者租赁等方式调剂解决。


 公立养老机构床位分配有了明确规定


全国首创公办养老机构综合评估轮候制度,根据综合评分高低轮候入住。根据老年人身体能力、经济状况等因素,公平公开分配公办养老机构资源,更好发挥兜底线、保基本作用。


并特别规定:本市户籍特困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等群体申请入住公办养老机构的,民政部门应当保障其在一个月内入住,其他本市户籍重度失能老年人申请入住公办养老机构的,民政部门原则上应当保障其在三个月内入住。



去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对于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提出了打造“老有颐养”民生幸福标杆城市和构建高水平养老服务体系的新要求。


今年7月,深圳出台了《关于构建高水平“1336”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2020-2025年)》。《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面形成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的“1336”养老服务体系。


如今,深圳以特区立法的形式再次进行机制体制创新,为加快构建高水平养老服务体系再添动力。



话外篇:


最终删除了独生子女护理假


《深圳经济特区养老服务条例》(草案)在征求意见时,曾提出缓解独生子女赡养老人压力,用人单位应给予独生子女护理假。当时在外界引起不小的关注。


但条例表决稿最终删除了这一规定。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解释,在立法协商和征求意见过程中,有不少意见认为独生子女假会加重企业负担,不利于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甚至可能出现企业歧视独生子女员工,进而引发新的就业问题。


考虑到以上因素,在当前经济形势下为落实中央“六稳”“六保”中保就业、保市场主体等重要任务,《条例》采纳了相关意见建议,删除了独生子女护理假相关内容。




来源:深圳卫视

编辑:lee 美编:小球

编审:贺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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