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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都一男子扮女性诈骗“男友”被判刑
网络社交平台改变了人们的交友方式,在缩短人与人之间距离的同时,也滋生出一些网络陷阱。
三都县一男子通过网络聊天平台虚构女性身份,与他人确立“恋爱关系”,骗取大额钱财获刑!近日,三都县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被告人潘某网络诈骗一案。
案情回顾
2021年,被告人潘某用手机注册陌陌聊天账户,将性别标注为女性,并用一位女性歌手照片设置为背景头像,后潘某用该账号发布一条内容为“哪个借我500元钱,一个礼拜还”的动态。被害人祝某看到潘某陌陌账号的女性头像很漂亮,误认为该账号系女性用户账号,欲对其进行追求,遂用陌陌账号联系潘某并添加了潘某微信。
在网络聊天过程中,潘某虚构自己姓名、性别与祝某进行交往,并与祝某确立“男女朋友关系”。为避免祝某发现其真实身份,潘某编造各种理由拒绝与祝某见面、视频、语音聊天。在网络交往期间,潘某先后以欠钱、看病、见面车费、购买衣服、打麻将等理由骗取祝某钱款共计人民币67218元,并全部挥霍完毕。
法院判决
三都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处潘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责令其退赔被害人祝某人民币67218元。
法官提示
网络有风险,交友需谨慎。在追求爱情的过程中要保持理性和冷静,切勿盲目相信对方的身份和动机,避免落入不法分子设置的各种网络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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