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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一90后小伙非法制造枪支被判刑!
案情回顾
2021年,被告人潘某在网上购买了无缝钢管和射钉枪、射钉弹等物品后,将无缝钢管和两把射钉枪改造成两把枪支。2023年公安民警根据线索到其家时,潘某承认制造枪支的事实并上交公安机关。经鉴定,两支疑似火药枪均是以火药为动力的枪支。
法院判决
9月20日,三都县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了潘某非法制造枪支罪案件。鉴于潘某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依法以非法制造枪支罪判处被告人潘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法官说法
枪支弹药是国家法律严格管制的物品,任何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行为,都要受到法律处罚!广大群众要提高法律意识,严格遵守枪支管理规定,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构成犯罪的,将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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