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 | 如何在南宁办理居住证?落户南宁的一些问题汇总
▲点击
♫♪♫♪
说明:本文中提及的落户南宁热点问题咨询和相关部分反馈,均来自南宁市公安局警务网上服务平台;
相关部门反馈:
房屋出售等原因须将户口从本地原住址迁出,而无处落户的本市户籍人员,可以在“社区集体户”落户: 1、申请人的入户申请书, 2 、申请人的 《居民身份证》 ; 3、申请人的 《居民户口薄》 ; 4 、申请人的房屋买卖合同或 《房屋所有权证》 。
相关部门反馈:
一、南宁市办理居住证所需提供材料为: (一)申办人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 二 ) 住所证明; ( 三)本人年内彩照一张(照片标准参照二代身份证照片)。
二、根据 2015 年9 月25日区公安厅新修订了 《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办理工作规范》 规定办理居住证需居住登记满半年才可以办理, 2015年12月11日区公安厅在居住证办理系统升级设置为满六个月办理居住证。
三、如您本人已在设区市市区居住地实际居住6个月以上(含6个月) 但没有及时申报居住登记的,在 2016 年6月30日前可提供居住地证明、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其中居住地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社区民警核实后出具的证明材料(社区民警签字确认)或社区村委、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 (保卫部门等)、小区物业开具的证明材料;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 (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 等作为就业证明,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向现居住地辖区派出所提出办理居住证申请。
四、居住证明、就业证明、就学证明等证明材料结合您现在所居住地相对应选其中一项作为住所证明材料。
相关部门反馈:
1 、公民申请户口迁移,应由申请人本人或者户主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特殊情况需代办的,需由申请人出具书面委托书并同时提交代办人的居民身份证。属未成年人的,应当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代办。 2 、申请人与随迁人员一同随迁,在申请人与随迁人员已镇写户口迁移申请表的情况下,申请人或随迁人员中的一名成年人向派出所提出申请的,其他关系人不需出具书面委托书。 3 、申请人与被投靠人系亲属(含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关系,在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已填写户口迁移申请表的情况下,申请人或被投靠人中的一名成年人向派出所提出申请的,其他关系人不需出具书面委托书。
.
.
.
圈粉们对在本条微信内容或话题有何看法或想分享的,欢迎在本条微信末尾右下方“写留言”~
来源:南宁市公安局警务网上服务平台,部分图片转自网络, 南宁地产圈综合整理,
编辑:一起传递正能量的小探,转载请注明出处。
南宁买房咨询或公众号推广投放热线:0771-5760520
南宁买房交流Q群:201679501
如有爆料/投稿内容,欢迎私信微信公众号南宁地产圈
>>>>喜欢热闹夜生活的南宁人注意啦!跳广场舞和猜码等将被罚
>>>>【每月1条】过去五月,“南宁地产圈”哪些热点阅读让你心潮澎湃
>>>>在南宁不买房还可以做这10件事,比买房划算100倍!
☟点击以下图片,即可跳转回顾☟
若要跳转页面再返回这条微信,
请按跳转微信页面的左下方◁ 即可。
☟
长按上图即可识别二维码,即可订阅关注
选择“置顶公众号”,你就能第一时间看到推送咯
阅读到这里都是真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