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够狠!新规出台:彩礼超过2万,将被当作贩卖人口处罚!
彩礼是中国式婚姻必经的坎
许多家庭在这道坎上栽了大跟头
一提到彩礼大家就有聊不完的话
而近日一则
《惠安街道办红白喜事操办标准》引发热议
标准中明确提到:
订婚彩礼不得超过两万元
索要彩礼“严重者”以贩卖人口或诈骗论处
后经记者梳理发现
此惠安街道属于河南兰考县
2017年至今
兰考发生过多起借彩礼敛财的诈骗案件
2017年前后,兰考孟寨女子王某第一次和程某订婚,彩礼9.9万元;王某第二次和杨某订婚,彩礼12.9万元。最终,父女二人涉嫌诈骗,被刑拘。
2018年年初,兰考仪封派出所成功打掉一个“一女嫁五夫”的骗婚团伙,该团伙瞄准农村未婚男青年,以结婚为由骗取彩礼,连续作案5起,非法获利40余万元。
为了防止这样的事情再度发生
也为了倡导婚俗新风
所以当地有关部门出了这一新规
而这也再度引发了网友
关于彩礼的又一波热议
在更高层面的中央政府这几年也开始关注红白事大操大办现象并且还出台过相应的文件。
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就提出要开展移风易俗行动。遏制大操大办、厚葬薄养、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其中就有关于婚嫁彩礼漫天要价的陋习。
法规约束不了高价彩礼
尽管我们说,将索要彩礼超过2万就等同“贩卖人口”和“诈骗犯”论处的确出了一口恶气,但不得不说的是,这种做法难免有点鲁莽,而且这种规定也引来不少批评和争议。
此外,不良陋习的形成也跟经济环境有关,法规所能调节的也十分有限。
例如,现在用规定堵住了订婚聘礼这一环节,但难免会将负担转移到其他环节上去,比如增加住房和车辆的要求。
而且我们也看到,现在全国各地的彩礼标准不一,但都普遍偏高。
但彩礼的成本并不是一开始就这么高,而是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逐渐增高起来。
在上个世纪50~60年代,那时候大家普遍穷,更但重要的是,奢靡之风在那个时代也被抵制,所以结婚只需要一个洗脸盘、一张桌椅和一个暖水瓶即可。
而到了70年代,国家实行了改革开放,市场经济也步入正轨,彩礼也在原有的脸盆、桌椅、暖水瓶的基础上增加了3大件:手表、自行车和缝纫机。
而1978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43.40元/年,买一辆永久牌自行车的价格在150元左右,一个普通工人需要花4~5个月的工资,而一块上海全钢表价格在120元左右,再需要花3~4个月的工资,再加上缝纫机,整体负担也还不算重。
时间到了80年代,当时结婚的彩礼也由旧3大件升级为新3大件:电视、冰箱、洗衣机。而当时城镇居民家庭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002.10元/年,新3大件的总售价在1900元左右,需要花掉一个普通工人12~24个月的工资收入。
再到90年代,那时候城镇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一下子跃升到58540.02元/年,而结婚彩礼也必须要有彩电、冰箱、洗衣机、空凋以及黄金首饰。
而且1998年,国家废除了福利分房制度,不少年轻人也开始为婚房而发愁。
21世纪以后,彩礼更是突飞猛进,尤其是流行房和车之后,结婚成本已不再是三两的收入能够满足的了。
而且随着经济的发展,人员的流动开阔了大家的眼界,也让彩礼标准提了上来,因此,即便是在经济水平欠发达的农村也不再把几万块钱当回事,而是开始向发达地方看齐,要车、要房也逐渐流行。
因此,如果大家在观念上不去否定当前这种状态,法规能够做的无非是堵住一个入口,然而却多出了几个漏洞。
性别平等才能彻底改变观念
彩礼或者说聘礼从我国西周时候开始就已经出现,原属于“六礼”中的纳征。纳征重在形式,而不在于数量。
在中国两千多年的时间里,不管是战乱导致某个时期的女多男少还是由于性别偏好导致某个时期的女少男多,彩礼永远都是由男方家支付给女方家的,也就是“购买”的总是媳妇,“贩卖”的总是女儿。
在英文单词里,娶和嫁都只用“marry”一个词来表达,不做区分。但中国的汉字中,“娶”是来源于“取得”的“取”;而“嫁”则是指“妇人外成以出适人为家”,讲的是“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男女之间的主从关系一目了然。
由此可见,支付彩礼本身就是传统婚姻制度里男尊女卑最直观的反映。
现在已经有很多独生子女家庭不再看重男方能拿出多少彩礼,而是双方家庭相互帮凑办个隆重的婚礼,这种现象的出现归根结底还是女儿在家庭中地位的提高,不再被看做是一棵“摇钱树”而存在。
相信随着男女平权意识的不断崛起,彩礼也必将成为一个旧时代符号抛弃在历史的长河中。
来源:首席财经观察(ID:meirijingji001)、综合网络
作者:周松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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