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发布公告,铲车挖掘机等不按套的,最高罚5000
关于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相关规定的公告
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单位(个人):
为了防治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保障公众健康,省政府制定公布了《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已于2020年2月1日起施行。《规定》要求,新增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应当自获得所有权之日起30日内,现有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应当自本规定实施之日起3个月内,通过互联网或者现场等方式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提供登记信息。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提供的登记信息进行核对,并发放登记号码。
2019年,根据潍坊市生态环境部门统一部署安排,委托第三方机构已基本完成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新增及现有未编码登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应于4月30日前按照《规定》要求完成编码登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未进行编码登记、排放不达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违反《规定》未提供登记信息或者提供虚假登记信息的,使用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有明显可见烟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擅自拆除、破坏或者非法改装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控制装置的,在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内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最高可处5000元罚款。
附: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工作流程及相关说明
特此公告。
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寿光分局
2020年4月15日
附件1
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工作流程1、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单位、个人或委托第三方机构通过微信小程序或计算机网络的方式进行自主填报,需真实、准确、完整的填报信息采集表(附件2),上传相关照片等资料。信息填报微信小程序二维码:附件2
编制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号码需要采集的信息
1.概述
进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号码编制时,需要采集的信息见下表。
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采集表 | |||
■登记信息 | |||
填表人(必填) | 填表时间(必填) | 年 月 日 | |
填表人联系方式(必填) | 机械归属类型(必填) | 单位□ 个人□ | |
有铭牌的机械, 必填其中一组 | 机械环保代码 (2017年7月1日以后生产、进口的机械必填)
| ||
同一组 | 发动机型式核准号(2008年10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之间生产、进口的机械必填) | ||
发动机出厂编号 | |||
机械出厂编号/PIN码 | |||
环保信息公开编码(2017年7月1日以后生产、进口的机械必填) | |||
机械所在位置(必填) | |||
■机械信息 | |||
机械类型(必填) | |||
机械品牌 | 机械产品规格型号 | ||
机械制造产地 | 排放阶段(必填) | ||
机械制造企业(必填) | 机械出厂日期(必填) | ||
发动机型号(必填) | 发动机制造企业(必填) | ||
发动机出厂日期(必填) | 发动机额定功率,kW(必填) | ||
排气后处理装置(系统型号) | 排气后处理装置(生产厂家) | ||
燃料种类/电动(必填) | 所有人或单位名字(必填) | ||
所有者证件编号(必填) | 所有人或单位联系方式(必填) | ||
机械所有者详细地址(必填) | 其他永久性号码 (无铭牌机械,必填) | ||
附加信息(更换过发动机/加装了DPF) | |||
机械使用地点(必填,包括工地、机场、港口、矿区、企业内部、内河、其他) | |||
■附件上传 | |||
所有人身份证或单位营业执照照片(必传) | |||
机械出厂合格证照片 | |||
机械机身不同角度照片,四张,指的是机械的前端、尾部、右侧、前右侧45度照片(必传) | |||
环保信息标签照片 |
有铭牌机械,必传其一 | ||
带有发动机型式核准号的照片 | |||
机械环保代码照片 | |||
机械铭牌照片 | |||
发动机铭牌照片 | |||
其他照片(无铭牌机械,必传) |
来源: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寿光分局
责编:十月
大家都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