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寿光关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实施办法
奋力攀登 勇争一流
一直是农民工比较关心的焦点和热点
那么寿光市目前的
一些具体实施办法有哪些?
7月6日,记者采访到寿光市住建局党委书记、局长崔维川,他做出解答:
根据2016年寿光市出台的《寿光市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存实施办法》的规定,曾经在寿光市从业过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项目尚未完工,若在建项目未发生过讨薪访或者发生过小规模讨薪访但是及时解决的,在新建工程开工前均按工程合同总造价1%的基准比例分别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若在建项目尚有讨薪访案件未处结或者发生过越级上访和大规模群体访的,在新建工程开工前均按工程合同总造价1.5%的基准比例分别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另外,若前期项目已完工且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同时之前未发生过越级上访和大规模群体访的,再进行新建工程建设时,可按工程合同总造价0.5%的基准比例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网络配图
今年受到疫情影响,寿光市住建局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住建领城各行业稳定健康发展的意见》(潍建发202013号)的文件精神,6月30日前,申请办理农民工实名制平合监管账户时,由企业作出承诺,暂缓收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来源:寿光市融媒体中心
记者:丁建国
编辑:圈圈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大家都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