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公安持续严厉打击下列十项违法犯罪行为: 1、组成带有涉黑涉恶性质的“带路”“带车”组织或团伙,强行收取过往车辆 “包月费”“通关费”的; 2、设卡拦截或强行阻拦,敲诈勒索过往车辆的; 3、从事“带路”“指路”等活动,协助违法车辆逃避执法检查的; 4、 蹲守、尾随、盯梢公安交警部门执法,为违法车辆躲避检查提供情报信息的; 5、无故不接受检查、无理取闹,甚至强行闯卡,阻碍公安机关执行职务或妨碍公务的; 6、伪造、变造、买卖和使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以及使用套牌、改装、拼装车辆等办理交通管理业务的; 7、组织、参与驾驶人考试替考或驾驶证买分卖分的; 8、在车辆注册登记场所及周边拦截办事群众车辆,以代办机动车相关业务为幌子,收取群众钱财的; 9、故意损毁执法车辆和装备财物的; 10、通过其他非法手段,严重侵害群众合法利益,干扰公安交警部门执法办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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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出手!潍坊严打,行政拘留60多人...
潍坊公安持续严厉打击下列十项违法犯罪行为: 1、组成带有涉黑涉恶性质的“带路”“带车”组织或团伙,强行收取过往车辆 “包月费”“通关费”的; 2、设卡拦截或强行阻拦,敲诈勒索过往车辆的; 3、从事“带路”“指路”等活动,协助违法车辆逃避执法检查的; 4、 蹲守、尾随、盯梢公安交警部门执法,为违法车辆躲避检查提供情报信息的; 5、无故不接受检查、无理取闹,甚至强行闯卡,阻碍公安机关执行职务或妨碍公务的; 6、伪造、变造、买卖和使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以及使用套牌、改装、拼装车辆等办理交通管理业务的; 7、组织、参与驾驶人考试替考或驾驶证买分卖分的; 8、在车辆注册登记场所及周边拦截办事群众车辆,以代办机动车相关业务为幌子,收取群众钱财的; 9、故意损毁执法车辆和装备财物的; 10、通过其他非法手段,严重侵害群众合法利益,干扰公安交警部门执法办案的。
对以上违法行为,将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电话:0536—853300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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