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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光人!这些地方,停车不得超过24小时

寿光云• 寿光电视台 2020-12-31


12月4日,

潍坊市人大常委会公布《潍坊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条例》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七章六十三条,

分别从车辆和驾驶人、道路通行条件、

道路通行规定、交通事故处理、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规范。

记者梳理发现,《条例》针对自平衡车上路、

车辆在道路以外发生交通事故该如何处理等内容,

专门设定了条款。

还规定了非经营性道路停车泊位上,

机动车持续停放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条例》摘要


机动车上路行驶不得有下列情形


◆加装、改装高音喇叭或者妨碍交通安全的光电设备;
◆安装和使用影响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正常监测的装置、材料;
◆拆除或者改装消音装置;
◆车窗粘贴、喷涂妨碍驾驶视线的文字、图案等,使用镜面反光遮阳膜;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推出多项举措解决“停车难”


●公共停车场(泊位)的规划、建设、施划应当符合道路通行条件,方便社会公众车辆停放。

●推行城市智慧停车,提高现有停车场(泊位)使用效率。鼓励开发利用停车场(泊位)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方便社会公众查询停车场(泊位)信息和预定车位。

●对停车场(泊位)不足的城市街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状况,在城市道路范围内施划机动车停车泊位,设置交通标志、标线,限定停车时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施划或者调整道路停车泊位时,应当征求周边单位、居民的意见,并向社会公示。城市道路机动车停车泊位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有偿使用。


遇执行任务车辆应当按规定让行


      遇有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按照下列规定让行:

■同车道行驶的前方车辆应当及时变更车道;

■相邻车道行驶的车辆应当减速慢行,注意避让;

■通过交叉路口时,等待执行紧急任务的车辆通过后再通行。


来源:潍坊晚报

责编: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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