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关于公布2021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书面评审结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欢迎您报考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感谢您对我院2021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1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规定,主要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参考高中阶段获得的荣誉与奖励以及中学阶段综合表现情况等方面确定书面评审成绩。根据书面评审成绩择优确定进入综合测评环节的考生名单。进入综合测试环节的考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招生专业的招生计划数的6倍(同分带入)。
目前,我院2021年“三位一体”书面评审工作已结束。报名人数为9396名,经审核:金融学、会计学专业通过书面评审214人(含同分34人),工程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通过书面评审329人(含同分29人)。通过书面评审考生,获得参加综合测试资格。
考生个人书面评审结果已发布在我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网上报名系统。请各位考生登录报名系统(http://zsbm.zufedfc.edu.cn:8080)查看书面评审结果。
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务必根据学院相关通知及时缴费、打印准考证等,并按时来校参加综合测试。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2021年4月2日
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后续操作流程提示如下:
一.网上缴费:
缴费金额:140元/人
缴费时间:2021年4月2日9:00-4月13日23:59
注意:逾期未缴费,视同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本次缴费不接受现场现金缴费
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综合测试,报考费概不退还
二.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1年4月10日—2021年4月17日(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综合测试当天须携带入场,未携带者不得参加综合测试)
三.综合测试安排
1.测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4月17日(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地点: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浙江省海宁市连杭经济开发区高新区仰山路2号)
2.综合测试内容
综合测试主要考察学生的专业素养和专业潜质,具体内容如下:
★思维反应能力;★想象创造能力;★专业学习潜力;★职业适应性
四.注意事项
1.综合测试报到抽签迟到30分钟及以上者视为弃考。
2.测试当天将进行身份验证,考生参加综合测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为 2021年4月10日-4月17日)、《参加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1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或登录我院招生网下载),否则不得进入考场。不得携带除上述证件以外的其他物品,特殊情况请与现场工作人员联系。
3.学校地址:浙江省海宁市连杭经济开发区高新区仰山路2号。
4.考生、随行人员等应高度重视交通、住宿、饮食安全和自我防疫保护,自觉服从海宁市及我院疫情防控工作规定和要求。
通讯地址:浙江省海宁市连杭经济开发区高新区仰山路2号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14408
联系电话:0571-87571500、87571557
招生信息网:http://zs.zufedfc.edu.cn/
招生咨询微信:dongfangxueyuancj
系统网址:http://zsbm.zufedfc.edu.cn:8080
编辑 | 李 晴
审核 | 汪和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