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进行时】带头办案 扫黑除恶攻坚战持续升级
庭审现场
4月16日,由下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徐某某等10人诈骗案在区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该案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公安部督办的全国范围迷药诈赌恶势力案件之一。该案分别由下城区法院院长何敏担任审判长,下城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汪群英担任公诉人。整场庭审从上午9时持续至昨夜9时左右,社区居民、基层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各界人士受邀旁听了庭审。
汪群英副检察长在庭审中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7月至2018年4月,以被告人徐某某为首,陈某某、李某某为主要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纠集被告人刘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浙江杭州、江西广丰以及上海等地,通过给被害人下药(含毒品成分),引诱被害人赌博,趁被害人药性发作失去理智后采用“出老千”等手段设赌“杀猪”,大肆骗取被害人钱财,造成被害人财物巨大损失,并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该案为迷药诈赌系列案件,案情复杂,涉案人数多、涉案金额大。案件办理过程中,汪群英副检察长认真审阅案卷,细致研究案情,归纳重点问题,提讯被告人,充分听取辩护人意见,并针对案件疑点补充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庭审中从全案证据角度客观、公正分析论述犯罪构成、量刑情节等,同时提出量刑建议,并与辩护人围绕起诉指控罪名、恶势力犯罪集团认定、被告人地位和作用认定等方面展开了充分辩论。整个庭审过程严谨规范、节奏紧凑、层次分明。
司法体制改革以来,下城区检察院认真落实“谁办案、谁决定、谁负责”的司法责任制,明确检察官职权清单,扎实推进检察长、副检察长等入额院领导办案制度。2018年以来,全院6名领导(除1名副检察长外出挂职)直接办理审查逮捕、公诉、民事监督、刑事执行监督、公益诉讼等各类案件206件。办案中积极担当,办理了辖区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全市首例“假临牌”案、公安部督办“迷药诈赌”系列案等案件,并直接组织、指挥、参与、协调下城区重大涉黑、涉恶案件和涉众型案件。既充实了一线办案力量,有效推动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深入开展,又彰显了检察机关维护司法公正、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决心,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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