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法律监督在行动】关注消防“生命通道” 下城检察先行一步
紧扣民生实事 下城检察在行动
刚刚,杭州市政府发布了《关于开展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的通告》,对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消防安全隐患予以高度重视。而在2019年10月,下城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已对该项安全隐患进行了关注,并推动相关部门联合执法,有效降低了下城辖区该项安全隐患。
2019年10月
下城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职过程中发现,辖区内小区电动车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车充电的现象高发,对小区公共安全带来严重安全隐患。
请看检查现场照片!
这些画面是不是很常见,甚至因为太常见,大部分人都意识不到其中存在的危险!那么,电动车私拉电线安全隐患有多大?
近年来发生的电动车火灾时有发生。数据显示,有80%的电动车火灾是在充电时发生的,而80%是由于私拉电线、接线板。其中造成人员伤亡的,90%是因将其置于门厅或过道。
电动车着火到底有多可怕!
夺命只需90秒!
数据显示,3分钟,火温高达千度;30秒,有毒气体覆盖整个房间。着火后90秒,温度便达到200度,转瞬间火灾迅速发展。一台电动车产生的毒气足以杀死成百上千人!
实验表明,一旦发生火灾,留给住户的逃生时间比你想象中的还要短!
为消除这些安全隐患,下城检察迅速行动起来!
2019年11月初
下城区人民检察院向消防部门发出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对存在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强化日常监管,加强消防培训,做好安全宣传,切实承担起行业监督管理职责。
2019年11月底
在下城区人民检察院的推动下,区平安办召集街道、公安、消防等职能部门在全区专门召开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研讨会,就“飞线”充电的整改工作做出布署。
会议现场
下城检察第五检察部检察官在发言中
2019年12月
针对此前下城区人民检察院发出的检察建议,消防部门联合街道、属地派出所开展了小区电瓶车“飞线”充电专项整治活动。
2020年1月14日
农历新年即将到来,为了保障辖区居民有一个安全祥和的新春,下城区人民检察院向区平安办提出“飞线”充电专项整治工作“回头看”的建议。1月14日,由区平安办带队,区人民检察院与区公安分局、区应急管理局、下城消防救援大队和相关街道,联合对辖区内小区电瓶车“飞线”充电整治情况进行“回头看”。
下城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干警在“回头看”检查现场
联合检查发现,个别小区依然存在“飞线”充电,私家车占用消防通道现象,检查小组要求立即整改,现场整改到位。
原本私拉电线的地下车库已经清理干净
小区为电动车充电安装固定充电桩
检察官普法
【法条解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
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对单位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文字|吉儿
编辑|果兰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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