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检察,特殊时期的认罪认罚工作下城检察有新招
今天中午,下城区检察院远程提审同事群里比较热闹,这一下午需要通过远程提审对嫌疑人进行询问的排着队有9人。
第二检察部的干警徐霞松在群里提出提前十分钟通知他,因为他们的这场远程提审需要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是什么案件需要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呢?
疫情防控期间,为了对在押的嫌疑人加强安全保障,看守所根据相关规定不接待外来人员进入看守所。这使得辩护律师和提供法律帮助的值班律师无法及时进入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
而在认罪认罚程序适用中,为了保护嫌疑人的权利,确保其认罪认罚是自愿、真实意思的表示,需要有律师在场见证保障嫌疑人的辩护权,并签字确认。因此,看守所的规定致使疫情防控期间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无法正常适用。
特殊时期,下城检察院积极探索认罪认罚远程具结模式的运行。
建议使用钉钉加密视频方式远程适用认罪认罚允许犯罪嫌疑人口头具结
充分运用远程提审技术与区司法局形成值班律师到检察院固定值班机制
1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
一律适用远程提审。目前,下城区检察院2名检察干警已连续15日隔离在看守所内,负责协助远程提审相关事宜,解决远程提审问题。
确定派驻固定值班律师在检察院值班,远程提供法律帮助。指派经过审查并无疫情情况的律师每周固定日在检察院值班,统一远程提供法律帮助或参与远程具结,确保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和合法性。
值班律师在检察院远程提审室远程向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直接参与远程具结。解决因值班律师无法及时到场见证犯罪嫌疑人签署具结书,导致认罪认罚在审查起诉阶段暂时无法适用。
2月18日,浙江华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烨律师担任派驻检察院值班律师,依法高效完成5起认罪认罚刑事案件法律帮助并参与远程具结。
值班律师参与认罪认罚程序,并在具结书上签字确认
余某、陆某某贩卖毒品案
余某、陆某某系湖北人,2019年两人通过网络贩卖毒品至杭州。在综合全案情况及嫌疑人认罪悔罪情况后,下城区检察院案件决定对二人适用认罪认罚程序。年后,下城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与其远在湖北荆门的家人取得联系,得知余某父母均身有残疾,家庭生活贫困。即与湖北当地司法局联系协调,为余某取得法律援助律师的帮助,在打击犯罪的同时保障其合法权益。
18日下午,因疫情无法前往杭州的余某的辩护律师在湖北荆门通过远程第三方视频的方式全程参与认罪认罚程序,为后续余某提起公诉夯实基础。该程序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留痕。
余某辩护律师与余某谈话中
余某辩护律师远程参与认罪认罚具结程序
同案陆某某的辩护律师,在经过体温检测、验证杭州健康码等程序后进入下城区检察院远程提审室。通过远程提审系统与嫌疑人陆某某进行谈话,并在随后见证认罪认罚程序的适用。
陆某某的辩护律师在远程提审现场
陆某某的辩护律师与检察官一起全程参与认罪认罚程序
律师:赵烨
浙江华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病毒无情人有情!在疫情期间我作为值班律师受邀到检察院参与远程具结,既是对当前特殊情形下办案流程的合理变通,大大缩短了案件审理时间,节约了司法资源,同时又有效地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权利,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员额检察官:傅强
下城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
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我们要完成防疫的各项任务,也要克服各种困难来保障诉讼程序的完成,远程具结模式的尝试满足了合理、可行、科学的要求,对当前形势下,保障犯罪嫌疑人的权利,提高办案效率有较好的实际应用价值。
文字 | 第一检察部
编辑 | 果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