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附视频】闻了快4年垃圾桶味道 今年夏天终于清爽了
“这块地总算是又变回绿化了,我们每天路过闻这个垃圾桶里飘出的味道快4年了,今年夏天终于好清爽了。”
5月20日,在下城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绿地复绿案回访现场,附近居民陈大伯与检察官唠起了嗑。
背后,是一起行政处罚长时间难以落实的行政争议案件。
2017年6月,杭州市下城区城市管理局(区行政综合执法局)接群众举报称:杭州下城处于闹市区的某知名集团存在违法占用城市绿地行为。
下城区城市管理局对该案立案调查。调查发现,该集团在未取得相应主管部门审批许可的情况下,违法占用该集团一楼西侧和南侧沿巷的城市绿地。其中,西侧的城市绿地上设置了一个木质平台并提供给集团下属酒店咖啡厅,在平台上摆放桌椅供顾客使用,占用城市绿地面积约143平方米;南侧的城市绿地被硬化后用于堆放垃圾桶,占用城市绿地面积约49平方米,总计违法占用绿地面积约192平方米。下城区城市管理局于2018年11月先后向该集团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该集团二十日内改正违法行为,复绿被占用绿地,并处罚款人民币20000元。
此后,经多次催告,该集团于2018年12月缴纳了20000元罚款,但此后,经多次催告,占用城市绿地的行为一直未予改正。
2020年4月初,下城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胡宇翔接到区城市管理局打来的电话:“胡检察官,我们有一个久拖不决的案件,希望得到你们的助力,线索移送函正在过来的路上。”线索收到后,该案由第五检察部员额检察官邱吉和检察官助理邵中元办案组承办,调查、取证等程序随即启动。
在调取了该集团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集团大楼绿化验收图等证据资料,确认该案违法主体、被侵占绿地性质等基础情况后,4月7日,案件承办组邱吉、邵中元会同区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员前往该集团涉案绿地现场调查,发现西侧被占用绿地上的木质平台仍被咖啡厅用于招待顾客,而南侧被占用绿地上堆放的垃圾桶因为就在人来人往的闹市巷子中,散发的气味也给过往人群带来不适体验。承办组立即现场联系集团,要求集团配合调查工作,集团随后派员就本案的详细情况作出阐述。
承办组就地听取了双方意见,并现场制作了询问笔录。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该集团占用城市绿地的违法行为确实存在,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该集团未履行复绿义务,也未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区城管局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据此,下城区检察院建议区城管局向法院递交行政非诉强制执行申请书,法院予以受理。
根据2020年3月下城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司法局会签的《下城区关于联合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的实施办法》,该案属于联合开展争议化解的重点情形。下城区检察院遂与区法院启动联合化解程序。
4月13日,下城区检察院、法院、城市管理局再赴实地,并召集集团代表现场召开四方“圆桌会议”,就本案的争议焦点及本案非诉执行的立案和后续执行情况进行评估、探讨、协商。告知集团目前案件已进入非诉强制执行程序,本案继续拒不履行可能面临司法风险,督促其尽早履行复绿义务。集团代表表示已理解其中法律关系,愿意恢复涉案绿地。
4月15日,集团表示涉案绿地恢复工作已经得到领导批准,正着手准备恢复绿地。
4月28日,承办组会同区城管局再次走访现场,见证集团将硬化的绿地全部恢复。
5月9日,下城区城市管理局向法院提出撤诉,法院同意撤诉。至此,历时1年多的行政处罚“落地难”案件得到实质性化解。
行政争议得不到实质化解,落空的是法治精神,损害的是司法权威,如何让更多的行政争议案件纳入检察监督视野,并迅速推动解决?
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胡宇翔介绍了下城检察的探索:
“一是要拓展案源渠道。通过我们前期的工作,目前线索的发现正在从检察机关走出去、上门找逐渐转变为行政机关、行政相对人主动向检察机关移交、递交;二是要构建协作机制。我们已与法院、司法建立线索移送、联席会议、同堂培训等机制,联合开展化解工作取得显著效果。三是要浓厚工作氛围。我们在办好案件的同时积极宣传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取得了党委政府对这项工作的支持和认可,人民群众、行政机关对行政检察的认识进一步加深、心态进一步开放,行动上更加支持,工作上更加融合,这些都是做实行政检察工作的有力支撑。”
下一步,下城检察将进一步做实行政检察工作,以诉讼监督为基石,以非诉执行监督为延伸,紧抓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牛鼻子,构建监督的双赢多赢共赢格局,在维护公平正义,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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