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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佛法】漫谈因果

2015-01-05 具茨山报国寺

一、祖师大德因果开示摘要
印光大师开示:“经云,菩萨畏因,众生畏果,菩萨恐遭恶果,预先断除恶因。由是罪障消灭,功德圆满,直至成佛而后已。众生常作恶因,欲免恶果。譬如当日避影,徒劳奔驰。每见无知愚人,稍作微善,即望大福。一遇逆境,便谓作善获殃,无有因果。从兹退悔初心,反谤佛法。岂知报通三世,转变由心之奥旨乎。报通三世者,现生作善作恶,现生获福获殃,谓之现报。今生作善作恶,来生获福获殃,谓之生报。今生作善作恶,第三生,或第四生,或十百千万生,或至无量无边劫后,方受福受殃者,谓之后报。后报则迟早不定。凡所作业,决无不报者。”


“世人稍遇灾殃,不是怨天,便是尤人,绝无有作偿债想,生悔罪心者。须知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种稂莠则不能嘉谷。种荆棘则勿望收稻粱。作恶获福者,宿世之栽培深也。若不作恶,则福更大矣。譬如富家子弟,吃喝嫖赌,挥金如土,而不即冻馁者,以其金多也。倘日日如是,纵有百万之富,不几年即便家败人亡,扫地而尽矣。作善遇殃者,宿世之罪业深也。若不作善,则殃更大矣。譬如犯重罪人,未及行刑,复立小功。以功小故,未能全赦,改重为轻。倘能日日立功,以功多且大故,罪尽赦免,又复封侯拜相,世袭爵位,与国同休。”


“报通三世者,第一现报。谓现在作善作恶,现生获福获殃。如士子习举业,现身得功名。此凡眼能见者。第二生报。谓今生作善作恶,来生享福受罪。如祖父重斯文,子孙方发达。此则凡眼所不能见,天眼犹能见之。(今生来生,皆约本人说,然隔世之事,难以喻显,权约祖父子孙,欲人易了,不可以词害义,至祷,)第三后报。谓今生作善作恶,至第三生,或四五六七生,或十百千万生,或一十百千万劫,或至无量无边恒河沙劫,方受善恶之报。”


印光大师对父母与子女间的因果开示


“子有四因者,一者报恩,二者报怨,三者偿债,四者讨债。报恩者,谓父母于子,宿世有恩,为报恩故,来为其子。则服劳奉养,生事死葬。必使生则亲欢,祭则鬼享。乃至致君泽民,名垂青史,令天下后世,敬其人而并敬其亲。若曾鲁公,陈忠肃,王龟龄,史大成,(曾陈王三公,皆宋名臣,史公清初状元,四公皆信佛,唯忠肃悟入甚深,以前世皆为高僧,故虽处富贵,犹能不昧本因耳,)今世之孝子贤孙,皆此类也。报怨者,谓父母宿世于子有负恩处,为报怨故,来为其子。小则忤逆亲心,大则祸延亲身。生无甘旨之养,死贻九泉之辱。又其甚者,身居权要,谋为不轨,灭门戮族,掘坟夷墓,使天下后世,唾骂其人并及其亲。若王莽,曹操,董卓,秦桧等是也。偿债者,子宿世负亲资财,为偿债故,来为其子。若所负者多,则可以终亲之身。若所负者少,故不免半途而去。如学甫成名而丧命,商才得利而殒身。讨债者,谓亲宿世负子资财,为讨债故,来为其子。小债则徒费束修聘金延师娶妻,及种种教诲,欲望成立,而大限既到,忽尔丧亡。大债则不止如此,必致废业荡产,家败人亡而后已。


  天下事皆有因缘。其事之成与否,皆其因缘所使,虽有令成令坏之人,其实际之权力,乃在我之前因,而不在彼之现缘也。明乎此,则乐天知命,不怨不尤。素位而行,无入而不自得矣。”


印光大师对培养道德的开示


  “培德,当常看感应篇,阴骘文。善则随分随力而行,恶则如怨如雠而去。”
开示文中“感应篇”指《太上感应篇》、阴骘文指《安士全书》第一部《文昌帝君阴骘文广义节录》。


虚云老和尚因果开示摘要


虚云老和尚开示:“释迦如来说法四十九年。谈经三百余会。归摄在三藏十二部中。三藏者。经藏律藏论藏是也。三藏所诠。不外戒定慧三学。经诠定学。律诠戒学。论诠慧学。再约而言之。则因果二字。全把佛所说法包括无余了。因果二字。是一切圣凡。世间出世间。都逃不了的。因。是因缘。果。是果报。譬如种谷。以一粒谷子为因。以日光风雨为缘。结实收获为果。若无因缘。决无结果也。一切圣贤之所以为圣贤者。其要在于明因识果。明者了解义。识者明白义。凡夫畏果。菩萨畏因。凡夫只怕恶果。不知恶果起于恶因。平常任意胡为。以图一时快乐。不知乐是苦因。菩萨则不然。平常一举一动。谨身护持。戒慎于初。既无恶因。何来恶果。纵有恶果。都是久远前因。既属前因种下。则后果难逃。故感果之时。安然顺受。毫无畏缩。这就叫明因识果。”


“可知虽是圣贤。因果不昧。曾种恶因。必感恶果。若明此义。则日常生活逢顺逢逆。苦乐悲欢。一切境界。都有前因。不在境上妄生憎爱。自然能放得下。一心在道。什么无明贡高习气毛病。都无障碍。自易入道了”。


二、漫谈因果


深信因果定验之真理。乃修超凡入圣之道所必具的理念。若不信因果,妄作胡为,必堕三恶道中。


佛说:“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欲知来世果,今生作者是。”
又说:“假使百千劫,所造业不亡,因缘会遇时,果报还自受。”


《楞严经》说:“因地不真,果招纡曲。”故种善因结善果,种恶因结恶果;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乃必然的道理。
佛教因果报应论认为,世间万事万物都由因果关系支配,每个人的善恶行为,必定有相应或善或恶的报应。佛教的因果报应思想具有以下特点:


特点一是因果律的普遍性。佛教认为,生命并非一世而终,生命贯通过去、现在和未来三世。人生上至皇帝,下至乞丐所处的生活环境、地位,可用“贤、愚、贵、贱、贫、富”六个字括之,亦可用“顺境逆境”来概括。现世的境况由前世的行为所决定,乃前生行为的结果;现世的行为又决定后世的命运,是来生命运的原因,如此流转,互为因果,并体现于生命的形体中。在时间上,因果便于过去、现在、未来三世,因果报应,如环无端,本无生起之时,也无终止之日。在空间上,宇宙结构中的人类社会,各种天界和地狱等,因果律都发生作用。除了无为法(指非因缘和合而成、无生灭变化的绝对存在)之外,一切事物都受因果律支配,十方三世一切佛、菩萨,也是遵循因果律的。


其次是肯定人对于报应的主体性。佛教因果报应论认为,人的思想、行为,对于果报起到决定性的作用,把受报的主体规定为造业者自身,即自作自受,并坚持业报主体的统一性,认为众生根据自身的造业不断地在六道(天、人、阿修罗、畜生、饿鬼、地狱。)中生死轮回,从而确立了人的主体地位。


再次是突出道德在生命流转中的决定性。因果报应所讲的因和果,分为善恶两大类,以佛教的教规来衡量,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要力行“十善”,去除“十恶”(杀生、偷盗、邪淫、妄语、两舌、恶口、绮语、贪欲、瞋恚、邪见。去除“十恶”者即为“十善”)。

严持戒律慈悲行善必得善报,放肆犯戒无恶不作必有恶报。


众生在现实生活中所显现的贤、愚、贵、贱、贫、富、美、丑、寿、夭、或人、非人、或畜等等各种不同的境况,正是不同业因所得的不同业报。

依据佛教三世因果学说,今生之“业”不一定今生得报,也许来生再报,今生之祸福殃庆也未必是今生之“业”所致,而可能是前生乃至千百生前“业”之报应。善因结善果,恶因结恶果。前世、今生、来世之三世,一切善恶果报,因缘成熟之际,正是善恶果报之时。


应作如是观察:今生为善恶报者,乃前世恶业之缘先熟,是故“为善恶报”;今生为恶善报者,乃前世善业之缘先熟,是故“为恶善报”。既然明因识果,明了三世因果定验的真理,在世务必应随缘善待,勤修戒定慧,息灭贪嗔痴,消除业障,消除罪障,努力精进!

三世因果理论,可谓事理圆融。众生在未成佛之前,均处于六道轮回的生死循环之中,
受生死轮回之苦因在于贪、瞋、痴“三毒”。


只有熄灭并根除此三毒,苦因才能消除,才能离苦得乐,才能超脱六道(天、人、阿修罗、畜生、饿鬼、地狱。)的生死轮回。佛教的三世因果报应理论,具有弘扬中国自古以来的传统美德,痛击种种恶行的社会功能。站在佛教正知正见的角度,对社会的安定和谐,对人与人之间的友爱和睦相处,定起到重要的积极作用。


【转帖即为法布施,功德无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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