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今天,十堰亮剑!这4类问题跑不了!




今天下午,全市召开“四个专项整治”活动部署动员大会。决定从7月初开始至9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对私设“小金库”问题、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问题、领导干部违规兼职(任职)问题、违规选人用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此次活动旨在深化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强化市委巡察成果运用,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推动我市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



四个专项整治


01

私设 “小金库”问题专项整治

02

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问题专项整治

03

领导干部违规兼职(任职)问题专项整治

04

违规选人用人问题专项整治


整治范围


市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人民团体,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基本原则



1、坚持问题导向

重点盯住社会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突出问题,对症下药、精准施策、稳扎稳打、善做善成、积小胜为大胜。


2、坚持宽严相济

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宽严相济、区别对待”原则,对主动自查自纠、立行立改、如实说清违规违纪问题的党员干部,依纪依规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理;对在专项整治中不如实自查自纠存在问题、虚假整改的,予以严肃处理并追责问责。


3、坚持抓常抓长认真梳理、分析、总结问题发生的特点和规律,完善学习教育、监督检查、查纠处理等长效机制,抓好源头治理防范。


 整治内容


1私设“小金库”问题专项整治

重点整治2016年1月1日以来的以下问题:

是违规收费、 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

是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基  金库”;

是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是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

是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

是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是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是以其他形式设立“小金库”。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审计局)


2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问题专项整治

重点整治2016年1月1日以来的以下问题:

是改革性补贴和奖励性补贴超过规定的项目和标准;

是违规发放加班补贴等工作补贴;

是违规发放过节费、购物卡及物资;

是违规发放各类奖金;

是企事业单位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外发放奖金和补贴;

是违规发放职工福利。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委;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财政局、市审计局)


3领导干部违规兼职(任职)问题专项整治

重点整治2015年1月1日以来的以下问题:

是违规在企业兼职(任职)、取酬,未按规定转出行政、工资关系等;

是违规在社会团体兼职、取酬,违规利用个人影响要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办公用房、车辆、资金等,违规以社会团体名义从事营利性活动,违规强行要求入会或收费、摊派、强制服务、干预会员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等,违规在有关评选、验收等活动中担任评委;

是违规在中介机构兼职、取酬等。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 市财政局、市民政局、 市人社局、市行政审批局)


4违规选人用人问题专项整治

重点整治2016年1月1日以来的以下问题:

是干部任职资格把关不严,对干部任职年限、身份与工作经历等把关不严,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不够,没有切实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

是履行干部工作程序不规范,没有严格落实“凡提四必”要求,执行干部选任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不严;

是违反干部工作政策和纪律,机构改革期间违反机构编制和干部人事纪律;“三超两乱”;落实交流、回避、退休制度不严;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带病提拔”干部;

是巡视整改落实不到位、整改不彻底。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市编办、市人社局)


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7月初)

制定出台“四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整治范围、原则、内容、要求,成立“四个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纪委。成立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领导千部违规兼职(任职)、违规选人人用人问题4个整治工作专班,各工作专班根据总体实施方案,细化具体整治工作方案,并及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工作启动会,对整治工作作出总体部署;各单位传达有关精神和要求,围绕确定的整治内容,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二、自查自纠(7月初至7月中旬)

各单位制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认真开展自查,主动纠正存在的问题,做到不走过场、全面覆盖,自查面必须达到100%。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自查自纠情况负总责,对自查出来的违规违纪问题,必须如实填报,不得少报、漏报、隐匿不报。一级预算单位在做好本单位自查的同时,负责组织下属单位进行自查自纠。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于7月20日前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行政印章上报工作专班备案备查,并在系统内公开公示,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三、监督检查(7月下旬至8月中旬)

在自查自纠基础上,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部署,按照30%比例开展抽查。重点检查党政机关、有群众举报的部门和单位、会计基础工作和会计力量比较薄弱单位、检查次数少的非常设机构和单位,自查自纠措施不力、 工作走过场、问题“零报告”的部门和单位要列入重点检查对象。各单位要层层组织开展检查,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领导小组办公室处理。各单位将监督检查情况于8月10日前报市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四、整改落实(8月下旬至9月底)

各单位针对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  按照问题性质,分类制定方案,明确整改内容、 措施、 时限,目标、责任单位、责任人,做到问题整改到位、违纪人员处理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已接受市委巡察的单位要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和自查自纠结合起来,举一反三,确保事事有结果。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书面报告,按照时限要求报市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有关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指导督办

加强执纪问责

加强制度建设



1、加强组织领导

专项整治工作由市纪委监委牵头负总责。市直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整治工作。各牵头单位要制定具体单项实施方案,认真履行牵头责任,主要负责同志对牵头事项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出面协调。各责任单位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形成合力。


2、加强指导督办

要坚持问题导向,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贯穿于专项整治始终。市纪委监委要加强统筹协调和检查督导,各派驻纪检组要参与组织实施。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重点督办,对问题复杂、调查进展缓慢、处理不到位的案件挂案督办。


3、加强执纪问责

各单位对专项整治工作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要正确对待,实事求是, 坚决予以纠正和查处。市纪委监委机关、派驻纪检组要按照专项整治工作总体安排部署,抓好执纪监督问责。对工作不力、压案不报、有案不查、袒护包庇的,既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又要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4、加强制度建设

各单位要把整治突出问题与建章立制有机结合起来,及时把专项整治工作中总结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制度规范,建立长效机制,做到成熟一项、出台一项。要全面梳理已出台的相关制度,做好废、改、立工作,推动专项整治常态化、长效化。



十堰广电特选:

重磅!中央首次提出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

吓人!十堰3天干掉28个!被它爱上,你逃命时间不过2秒!

今晚大暴雨!但你可以去张湾区宝丰路2号...

老天爷一直在搞事情!看到第2个彻底呆了......


业务合作:8616731 新闻热线:8011110 

记者/徐静  编辑/李丹 

责编/李承杰  终审/贺翔

出品/十堰广播电视台新媒体中心

文章已于修改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