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止供货!执法单位向本台曝光经营户开出罚单!
3月18日,十堰广电记者对十堰一些中学附近的商店向未成年人售烟的现象进行了曝光。十堰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号也对此事进行了报道(曝光!十堰一些中学附近,存在这种违法交易!值得警惕!)
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是违法行为,针对这些曝光的线索,3月20日上午,十堰市城区烟草专卖局张湾管理所的执法人员开始采取行动了!
上午9点,记者跟随市城区烟草专卖局张湾管理所的执法人员来到了之前曝光的老虎沟路段的“牛奶超市”便利店。
执法人员:你好老板,我们是烟草的,这是我们的证件,我们今天过来到你们这看一下你们的烟,您这块有学生在您这买烟是吗?
商家:少的很,也不能说没有。
记者:您有没有把烟拆开卖给学生?
商家:也有,不能说我没卖过。
执法人员:按照烟草专卖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都有明确规定不准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
执法人员现场对商家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并下达停止对这家商店供货6个月的处罚决定。
市城区烟草专卖局张湾管理所的执法人员,又对该路段周边的10余家店铺进行检查,没有发现违规销售现象。
随后,记者随执法人员来到了茅箭区辽宁路的这家无名商店。起初商店老板并不承认自己卖烟给学生,当执法人员拿出视频后,商店老板才意识到自己的错误。
执法人员:我们在市场上接到举报,您向未成年人出售散制的卷烟?
商家:没有啊,没有!
执法人员:这是有视频的,这是证据跑不了。
执法人员当即对这家店下达整改通知书并暂停该家商店的烟草经营业务。
在采访的过程中,执法人员兵分两路,对这家商店附近的商家也进行清查取缔。
十堰市城区烟草专卖局张湾管理所所长田建强表示, 截至目前,取缔和核查了学校周边20余家卷烟零售户,对个别存在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的零售户下达了整改通知书,下一步他们将持续开展专项行动。
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
我国早有明文规定
//● 早在1991年我国《烟草专卖法》就提出,禁止中小学生吸烟。1999年颁布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五条规定,任何经营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
● 此后,2007年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 在此基础上,近年来,全国近20个城市出台地方性控烟法规,对向未成年人售烟作出更具体的限制,并明确了处罚细则。
2018年7月,深圳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马峦所对一家向未成年人售卖香烟的商家,罚款3万元,成为全国首例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被罚的案例。
希望广大未成年人
珍爱生命,拒绝烟草
希望各位老板能够重视这个问题
千万不要对未成年人售烟!
因为一盒烟而被处罚数万元
得不偿失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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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刘嘉辉
编辑/贺俊鹏 责编/全欣 终审/杜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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