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一女子涉嫌传播性病被判一年半!
明知自己患有性病
依然进行卖淫嫖娼
近日,十堰一女子
被定罪判刑!
日前,由丹江口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朱某涉嫌传播性病罪一案宣判,丹江口市人民法院以被告人朱某犯传播性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案件详情
2018年年底,家住丹江口市的朱某与王某议价后,在未采取任何保护措施的情况下发生性行为,被民警当场抓获。
而早在六年前,朱某就已被十堰市疾控中心检测确定为HIV-1抗体呈阳性,即感染艾滋病病毒……
丹江口市人民检察院认为,朱某明知自己感染艾滋病毒仍卖淫,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传播性病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朱某犯传播性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患有性病
仍进行卖淫嫖娼
这种行为法律怎么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条规定: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第1款同时规定: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或者感染艾滋病病毒而卖淫、嫖娼的,依照刑法第360条(传播性病罪)的规定,以传播性病罪定罪,从重处罚。
为提高公众
对艾滋病危害的认识
有效地唤醒人们采取措施
预防艾滋病的传播和蔓延
自1981年起
每年的12月1日
为世界艾滋病日
而关于艾滋病
这些你需要知道!
1、人体感染艾滋病病毒后,可能没有明显的症状和体征,不能从一个人外表是否健康来判断其是否感染艾滋病。
2、自尊自爱、遵守性道德是预防艾滋病的根本措施。
3、坚持全程、正确使用安全套,可有效预防艾滋病、性病经性途径传播。
4、一旦发生高危性行为后,请及时就诊咨询,主动检测。检测是知晓艾滋病感染状况的唯一途径。
5、如果已经感染了艾滋病病毒,要坚持安全性行为。
6、没有全程使用安全套的高危性行为可能会感染不同的HIV基因亚型,也可能让自己感染上梅毒、淋病等其他性病,甚至受到刑事处罚。
7、公安、司法机关对卖淫、嫖娼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的同时,每个人也要洁身自好,主动检测、知艾防艾、共享健康。
艾滋病无症状
潜伏期长、隐蔽性强、
无法完全治愈、病死率高
目前全世界尚无
有效预防艾滋病的疫苗
作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
有责任和义务规范自己的行为
防止感染他人
不得以任何方式故意传播艾滋病!
十堰广电特选
业务合作:8616731 新闻热线:8011110
十堰广电全媒体记者/耿吉国 通讯员/王琴
编辑/郑旭宴 责编/全欣 终审/杜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