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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这个“眼镜男”,警方喊你快自首!


十堰一女子在银行柜员机上取款

离开时忘了退卡

结果卡上的钱

被一“眼镜男”盗取了1.5万!!


监控拍下了该男子的大致样貌

大家一起来找找


该嫌疑人年约30岁

上身穿一件花格衬衣

外穿夹克

下身穿深蓝色牛仔裤

平头,戴眼镜

进银行时还在通过耳机听音乐



案件回顾


今年4月底的一天,向女士在十堰红卫王湾农商行取款机上取钱。当时向女士卡上有近3万元,她取了400元。临走时,因为一时大意,向女士居然卡都没有退就直接离去。


跟在向女士后面取款的是一位男子。该男子到柜员机前发现里面有银行卡后,分三次盗取了1.5万元。随后,男子匆忙离去。


两天后,到处找银行卡的向女士这才想起自己上次取钱忘了退卡。随后,她赶到车城西路派出所报了案。因此案涉嫌诈骗,该案随后被移交至张湾公安分局经侦大队。


目前,张湾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已经立案侦查。


心生贪念不可怕

毕竟,人非圣贤,孰能无过

有时候,我们定义一个人的品性

并非是看他是否犯过错

而是看他对待错误的态度


前不久,十堰一大学生

也有类似遭遇

面对他人遗失在ATM里的银行卡

一时的贪念,让他也盗刷走1000元现金

而他接下来

做出了这样的决定……

今年2月,大二学生王某在郧阳区一家银行自动取款机存钱时,发现机器内有他人未退出操作系统的银行卡,便心生贪念,从卡内取出现金1000元,随后存入自己银行卡中。


很快,受害人张某手机收到短信提示,遂向公安机关报案。王某回家后,内心非常矛盾,寝食难安。第三天,他主动到当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并将1000元现金退还给被害人张某,取得了对方谅解。



郧阳区公安机关对该案侦查终结后,以王某涉嫌盗窃罪将案件移送至郧阳区检察院。该院承办检察官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王某的行为属于刑法“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依法应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鉴于王某涉嫌信用卡诈骗的数额较小,达不到刑事追究的数额标准,且有自首情节,获得了对方谅解,遂对王某作不起诉处理。



人生的分叉口

也许不是出现在刚走错的那一步

而是走错后的下一步


对于“眼镜男”

我们希望他能主动投案自首

走回正确的道路


同时,警方也欢迎知情者

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破案线索

联系电话:

李警官:18986908870



十堰广电特选

刚刚,十堰这两所学校被点名通报!都因这事!

涉嫌严重违纪和职务违法,十堰一干部接受调查

五天后的这件事,关系到不少十堰人的饭碗!速扩散!

业务合作:8616731 新闻热线:8011110

来源/平安张湾  中新网

编辑/郑旭宴 责编/全欣 终审/杜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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