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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男子斗狠用筷子戳人眼睛,逃跑外地也被捉!




都说醉酒误事

一定不能贪杯

有的人喝了酒尽干傻事

等到酒醒后悔莫及

这不,今天十堰这位仁兄

想吃后悔药都来不及了



饭店吃饭,遇醉酒“恶霸”


近日,十堰市东岳公安分局中区派出所接到辖区李先生报警,称其在红卫某饭店吃饭时,被人打伤了,请求帮助。接警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处理。


只见李先生用双手捂住眼角,正痛苦的呻吟着,旁边坐着一男子陈某,浑身酒气,手里还拎着一个啤酒瓶。民警现场了解到,事发当时,李先生在饭店里吃饭,准备起身买单时不小心碰到了陈某。



陈某说话有点冲,一言不合就开骂,李先生见他满脸通红,一身酒气,懒得与他计较,便径直走向大厅,这时陈某发了疯似的追了过来,拿着一双棕色木筷子扎向了李先生的眼睛,随后拽着李先生的衣领不依不饶,饭店工作人员见状连忙拉开二人。



被打至轻伤,“恶霸”不知所踪


民警了解情况后,立即将受伤的李先生送往就近的医院接受治疗。后经鉴定,李先生右眼角部位受伤构成轻伤二级。


民警电话联系陈某,但他拒不到案接受调查,民警又多次去其家中寻找,也并未见到其人,再后来陈某甚至连手机号码也换了,像人间蒸发了一样,不知所踪。


26日下午15时许,中区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内开展“户户走到.情印万家”活动时获取到重要线索,掌握到陈某可能藏匿在外地,办案民警迅速与当地警方取得联系。在两地警方的通力合作下,28日,东岳民警将陈某成功抓获并带回十堰。


经审讯,陈某对自己故意伤害李先生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陈某交代,当晚由于喝了不少酒,一时冲动与人动了手,酒醒后意识到自己“闯了祸”,不想担责,便躲了起来,后来为了躲避公安机关的处罚,陈某索性躲到外地。没想到最后还是被发现了,现在想想太后悔了,当时真的太意气用事了。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因涉嫌故意伤害已被刑事拘留,案件在侦。



喝酒助兴大家开心

但是如果酒量不行

或者酒后不能控制自己

最好还是不要喝酒

以免酒后做出一些让自己后悔的事

总之一句话:喝酒,不要贪杯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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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十堰市公安局东岳分局

编辑/李丹 责编/全欣 终审/杜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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