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十堰一单位一把手因为一张卡被党内警告!


△中国纪检监察报6月19日8版报道截图


张某,湖北省丹江口市A局党委书记、局长;欧某,在该市经营一家大型健身俱乐部,业务上接受A局的监督与管理。2019年2月1日,欧某以“拜年”的名义赠送张某一张价值5000元的健身年卡,张某予以收受。



2019年2月至5月,张某多次持该健身卡在欧某经营的俱乐部健身消费。



2019年5月28日,丹江口市纪委监委收到群众来信,反映张某违规取得、使用健身卡的问题线索。



2019年5月29日,丹江口市纪委监委对张某立案审查6月3日,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张某党内警告处分,对其违规持有的健身卡予以收缴



【纪法依据】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三条:违反有关规定取得、持有、实际使用运动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或者违反有关规定出入私人会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十堰广电特选

事发十堰!修理热水器时水管突然爆炸,滚汤开水喷向维修师傅…

十堰一考生被清华北大同时“相中”!志愿怎么填,专家这样说

十堰这7个地方荣获“国家级”称号!快看有你家乡吗

业务合作:8616731 新闻热线:8011110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编辑/王天梅 责编/全欣 终审/杜树人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