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男子设宴猛给朋友灌酒,朋友醉后他竟将手伸向……
身无分文,还欠着信用卡
即使落魄至此
仍慷慨地请朋友喝酒
本以为这是一场“兄弟情深”
没想到
却是一场精心安排的“鸿门宴”
“我拿你当朋友,你却拿我当提款机?”十堰男子翁某,就真实演绎了什么叫“白眼狼”。
翁某在无力偿还信用卡之际,想到自己知道同事张某的信用卡密码,竟巧设“鸿门宴”邀约张某喝酒,将张某灌醉后拿走其信用卡,刷走17600元用于偿还信用卡和个人消费。近日,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检察院以抢劫罪对翁某提起公诉。
去年年底,被告人翁某邀约张某等人一同前往六堰某火锅店吃饭,并准备了一瓶白酒、一壶黄酒。明知张某不胜酒力,翁某多次劝张某喝酒,在相互敬酒后张某已表现出醉酒状态,翁某仍然向其敬酒,故意将张某灌醉。
在离开该火锅店时,张某已经失去意识,因醉酒摔倒在地,被告人翁某趁机拿走了张某装在口袋里的钱包,从钱包中拿走现金400余元及三张信用卡后将钱包丢弃在江苏路垃圾桶。次日早上,翁某使用张某的三张信用卡在自己的POS机上刷卡共计17000余元,将三张信用卡的额度全部刷完,后将张信用卡扔进了京东路的垃圾桶里。
茅箭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认为:翁某虽然没有采取暴力、胁迫的手段,但是以喝酒的方式将被害人灌醉后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其实质是使被害人丧失反抗能力,从而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抢劫罪的其他方法,是指暴力、胁迫以外的方法使得被害人不知反抗或者无法反抗,而当场劫取财物的行为,如用酒灌醉、用麻物麻醉、催眠等方法劫取他人财物。
交朋友,将心比心
人家出于信任
将信用卡密码告诉你
你却向朋友下手
打起偷盗的主意!
实在可恶!
以后大家交友
一定要多长个心眼
个人的重要信息,切勿轻易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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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广电全媒体记者/张欣 通讯员 杨洁
编辑/郑旭宴 责编/全欣 终审/杜树人
翁某的行为,实在可恶至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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