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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十堰公安发布涉疫必应“二十条”!



“战疫情、护平安,十堰公安就在您身边!”十堰公安全体民警辅警始终与广大人民群众站在一起,心手相牵、共克时艰。疫情防控期间,如果发生涉及疫情的以下二十类情况,请您及时拨打十堰110或就近向民警反映、求助,十堰公安将第一时间回应、处置。


1.如果您是医护人员、从事抗疫公务人员,驾车需返回工作岗位


因交通管控在十堰受阻,请拨打110,十堰公安将第一时间协调解决。



2.如果您是本地保障服务民生从业人员,驾车需返回工作岗位


驾车需返回工作岗位,因交通管控在十堰受阻,请拨打110,十堰公安将第一时间协调解决。



3.如果您在运输防疫物资、生活物资到疫情防控一线时


因交通管控在十堰受阻,请拨打110,十堰公安将第一时间协调解决。



4.如果您有危重病人或其他患者需紧急就医,救护车辆无法及时到达


请拨打110,十堰公安将第一时间协调解决。



5.如果您是孤弱老人、未成年人有配送生活必需品等紧急特殊需求,以及水电油气等故障需抢修


请拨打110,十堰公安将第一时间协调解决。



6.如果您有车驾管、户政、出入境等涉及行政审批业务需紧急办理


请拨打110,十堰公安将第一时间提供咨询服务或协调办理。



7.如果您需咨询交通出行、治安管控等相关事宜


请拨打110,十堰公安将第一时间提供解答服务。




8.如果您发现新冠肺炎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场所发生扰乱秩序、危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损坏医疗机构设施等案事件时



请拨打110,十堰公安将第一时间依法查处、严厉打击。




9.如果您发现不实疫情信息、借机造谣滋事、恶意污蔑攻击等违法犯罪行为


请拨打110,十堰公安将第一时间依法查处、坚决打击。




10.如果您发现未经批准擅自设卡拦截,挖断公路、设置硬性隔离装置等方式中断公路交通


请拨打110,十堰公安将第一时间协调相关部门,快速处置。



11.如果您发现利用疫情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非法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等影响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


请拨打110,十堰公安将第一时间通报相关部门,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2.如果您发现疫情防控期间有人聚众赌博、聚集娱乐或请客聚餐


请拨打110,十堰公安将第一时间处置。




13.如果您发现有居民小区未严格落实封控措施,进出人员、车辆未严格核验登记


请拨打110,十堰公安将第一时间通报相关部门处置。




14.如果您发现有人不戴口罩进入商超且拒不听从劝阻,或拒不接受体温检测,甚至与工作人员发生冲突的


请拨打110,十堰公安将第一时间处置。





15.如果您发现有人在公共场所向他人吐口水,故意传播病毒;不听工作人员劝阻,拒绝佩戴口罩、信息登记、检测体温等


请拨打110,十堰公安将第一时间依法查处。




16.如果您发现有人经检测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且仍在公共场所活动


请拨打110,十堰公安将第一时间处置。




17.如果您发现有确诊患者、疑似患者或密切接触者拒绝接受隔离或治疗的


请拨打110,十堰公安将第一时间查处,对情节严重的,依法打击。




18.如果您发现有人故意隐瞒真实行程和活动,对已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刻意隐瞒,欺骗调查走访人员,且多次主动与周边人群密切接触,拒不执行防控措施的


请拨打110,十堰公安将第一时间查处,对情节严重的,依法打击。




19.如果您发现有工厂企业擅自提前复工,且未有效落实人员防疫防护措施


请拨打110,十堰公安将第一时间通报相关部门处置。




20.如果您发现有公安民(辅)警执法执勤时态度粗暴,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


请拨打110,十堰公安将第一时间依法依规查处。




疫情当前,请充分理解、支持和配合公安民警、辅警的工作,非特殊紧急情况不随意拨打110,确保110畅通,把“生命通道”留给最需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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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十堰市公安局

编辑/赵慧  责编/全欣 终审/杜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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