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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这些人真是犟!曝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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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4日市公安交管局在城区主要交通路口和主次干道设置检查点对上路行驶车辆逐车进行检查对以下6台违反通告的车辆依法予以处罚↓↓↓
序号号牌号码号牌种类
1鄂CQ1023小型汽车
2鄂CQ9715小型汽车
3鄂C08858小型汽车
4鄂CK8800小型汽车
5鄂CBJ860两轮摩托车
6鄂CBJ650两轮摩托车


2月24日,郧阳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在城区主要交通路口和主次干道设置检查点,对上路行驶车辆,逐车进行检查,对以下11台违反通告的车辆依法予以处罚。

序号

车牌号码

号牌种类

违法行为人

1

鄂CCN526

小型汽车

郭飞

2

鄂C879J1

小型汽车

唐文

3

鄂CNC238

两轮摩托车

陈明旭

4

粤S15DP1

小型汽车

罗玉永

5

粤SN5W43

小型汽车

王川

6

鄂C228E3

小型汽车

金彦林

7

鄂C79227

小型汽车

孙玉林

8

鄂CN9352

小型汽车

徐飞

9

川AY34L3

小型汽车

明庭军

10

鄂C302H9

小型汽车

黄伟

11

鄂95X18

小型汽车

唐亮亮

对以下1台违反通告的车辆依法予以处罚。

↑王帅,男,违反禁令

驾驶鄂CNP829两轮摩托车,在郧阳汉江大桥(二桥)南端被依法暂扣车辆


十堰交警提醒


再次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市防控指挥部第24号通告及十堰交警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严格管控城区机动车通行的公告,对违反通告的,一律依法予以处罚并集中曝光!涉及公职人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将通报至所属单位和纪委监委。


除了开车上路的

还有出门买菜、遛弯的

24日,房县对非疫情防控人员

上街随意走动情况进行了抽查


2月24日,由县纪委、组织部、公安局等部门组建纠察队,继续上街抽査非疫情防控人员走动情况,发现随意走动人员一律带至派出所查明身份、进行教育提醒,同时倒查各村、社区及包保单位的管理服务责任,房县防控指挥部联防联控工作组通报了昨日抽查情况。


1、9点20分,在寿康生活广场后门发现居住在凤凰郡小区51号的孙阿俊以需要到寿康生活广场买菜为由步行前往寿康生活广场;15点20分,在八一小学路段发现居住在白路村4组的何立宏以需要去菜地摘菜为由步行前往八一小学。责任单位:白路社区


2、10点15分,在联观路口发现居住在联观村3组的谢文兵以外出买菜为由步行前往联观路口。责任单位:联观社区


3、16点20分,在诗经广场路段发现居住在中西关幼儿园附近的任洋、马兵以需要到停在诗经广场轿车内拿东西为由步行前往诗经广场。责任单位:中西关社区


再次友情提醒!提醒!提醒!无特殊紧急情况的别出门!宅家里!

全城防疫,有你,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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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十堰首例确诊患者治愈出院!这一个多月她在医院经历了...
最新!湖北省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竹溪县纪委监委通报!

业务合作:8616731 新闻热线:8011110

来源/十堰交警 郧阳网 房县融媒

编辑/赵慧 王雅琳 责编/全欣 终审/杜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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