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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这些十堰人可领一笔钱!最高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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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创业培训
对贫困劳动力,男性 16-60 周岁、女性16-55 周岁的,可优先安排参加就业定点培训机构组织的就业创业培训,给予贫困劳动力培训期间,每人每天 40 元生活费和交通费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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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费及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对贫困劳动力参加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取得相应专业培训证书的,按照培训机构出具的培训费用部分 60%的补贴。对初次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按照规定给予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标准为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出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100%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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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就业补贴
对于区内贫困劳动力转移在市内实现初次就业的,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一次性补贴 1500 元。对转移市外初次就业的,给予一次性补贴 2000 元(含交通补贴500 元) 。对能够通过银行账户流水和签订劳动合同等有效证明,且已经稳定就业一年以上的劳动力,给予一次性补贴 600 元。对于就近就地转移务工(含到合作社打短工等情形者) ,年实现务工收入 6000 元的,给予务工人员一次性补贴 15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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