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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撼航拍!刚刚,十堰汉江流域汛情直击!


8月26日

十堰发布暴雨黄色预警

8月29日晚上7点

全市启动防汛Ⅲ级应急响应

根据气象部门的预测

9月初,汉江流域

依然会面临持续性强降雨


丹江口大坝航拍


汛期当前

我市防汛形势依旧严峻

那么

我市各个水域汛情如何?

各部门都采取了哪些防范举措?


9月2日下午4点

广电多路记者分别来到

郧阳区辽瓦渡口、

郧西孤山电站、丹江口大坝

直击汉江水面情况

了解我市水情水位等信息!


汉江上游洪水已经到达丹江口水库,在丹江口大坝上游形成泾渭分明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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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了同步网络直播!



接下来

下面就跟着记者们一起

通过镜头直观地了解

我市水情及防汛情况吧!


郧西孤山航电枢纽




受近期强降雨影响,汉江流域孤山坝址已发生3次洪水过程。那么,郧西孤山电站的入库量和出库量是什么情况?




孤山航电枢纽作为在建工程,今年防汛是利用一期工程、二期围堰挡水度汛,二期工程施工期度汛标准为24800m³/s,右区11孔泄水闸过流。



孤山航电枢纽汛期库区防洪运行控制水位174米,截至9月2日早上10点,孤山坝址上游水位173.76米,入库流量10600m³/s。根据水情预报显示,9月7日,孤山坝址将会有10000m³/s量级的洪水发生。





针对汛情,孤山航电枢纽采取了哪些应对措施?




➤ 组织协调

召开孤山航电枢纽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防汛工作会,要求各方强化预报、预警、预演、预案“四预”措施。


➤ 信息发布

向郧西县、郧阳区、白河县各级地方防汛抗旱指挥部、丹江口水利枢纽管理局、白河电站及时告知汉江实时水情信息和预报信息,在公司微信群每半小时通报一次上下游水位、上游水库出库流量情况。


➤ 水情预报

要求水雨情测报单位加大水情监测预报频次,每小时发布一次流量实况,实时监测水情,并派专人驻守现场加强水雨情预报预警的沟通协调。


➤ 抢险准备

要求施工单位紧盯二期围堰、二期基坑、左岸高边坡等防汛重点部位,每小时巡查一次,做到24小时不间断,并对上下游围堰抽排水及围堰监测情况进行加密观测。


➤ 巡查防守

安排专人对库区滑坡塌岸情况进行实地巡查,同时对库区船只锚泊情况进行摸排,并协调地方政府加强上游船只锚固管理。




丹江口大坝


截止到2021年9月2日,丹江口大坝上游的水位达到165.7米,据气象部门的预测,9月初汉江流域还将遭遇持续强降雨,丹江口水库的水位将会上涨,预计将抬升至170米,防汛形势十分严峻。





目前,丹江口水库的入库量和出库量是什么情况?




截止到9月2日下午3点,丹江口水库的入库量达到14700m³/s,出库量达到7790m³/s。9月2日下午6点,丹江口大坝将增开1个堰孔,出库量将达到8100m³/s





丹江口大坝在2005年经历过一次加高,加高后丹江口大坝具体有什么变化?




丹江口大坝进行了两次加高。2005年的最后一次加高,现在的丹江口水库成为了“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调水源头。加高后的坝顶高176.6米,水库蓄水水位达到175米,库容290.5亿立方米。近期年均调水97亿立方米,远景调水130亿立方米,用于解决南水北调中线沿线,河南、河北、北京、天津4省市,20多座大中城市的生产生活用水,兼顾农业和生态用水。





面对严峻的防汛形势,如何防止灾害发生,平稳度汛?




目前,已经要求各乡镇要要迅速组织人员对辖区内172m以下区域进行排查,及时组织人员、物资转移。



各乡镇组织村组干部加强对辖区内的隐患进行排查,尤其是库区各乡镇要加强对汉江沿岸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公路等进行排查,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对于地质灾害点和地势低洼的公路要及时封堵,严禁人员靠近,并安排专人负责值守,确保安全。对于新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并上报。



各乡镇落实属地责任,农业农村、交通、应急、公安、水利等部门要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巡逻检查,严格执法监督,确保9月汉江沿线无垂钓、无水上航运、无水上作业等。



加强防汛物资储备,特别是对转移群众的必要的生活物资要备足,包括食物、被褥、饮用水等基本生活物资,确保解决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和过渡期生活需要。


我们还联系应急、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每天一次联席会议,做好水情、雨情、地质灾害等预测、预警、预报工作,密切跟踪丹江口水库的水雨情发展态势,滚动预测预报。




郧阳区辽瓦渡口




省内最大洪峰过境十堰,对水路交通安全生产会造成哪些影响?




➤ 洪水可能引发河岸山体崩塌或滑坡,造成船舶倾覆损毁。


➤ 洪水泛滥的河流除了流速增大之外,河床也容易堆积淤泥砂石,局部水域水流方向紊乱,船舶操作的不可控因素陡增。


➤ 汛期船舶走锚,可能对下游的桥梁、水利设施安全构成威胁。





针对当前汛情,水路交通部门采取了哪些措施、做了哪些工作?




➤ 今年入汛以来,市水路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按照全市防汛总体部暑要求,立足于防大汛,抗大灾,抢大险,全员上阵,统筹部署,及时召开水路交通防汛工作部署会议,成立领导小组、工作专班。加强水路交通安全预警防控,紧盯防控重点,加大航道巡航巡查,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建立健全水运系统防控体系,做实做细防汛各项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 首先,先后与陕西水路交通部门,联合开展应急救援演习、联合治理涉砂船舶、共享防汛信息,跨区域水上安全联合监管机制进一步稳固。其次,充分运用与上游水利枢纽的联动机制收集水情信息,根据上游水利枢纽下泄流量数据,科学研判辖区水情变化,及时调整禁限航措施,开展汛期水上巡查排查,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 抓牢重点船舶汛期安全,强化汉江沿线船舶锚泊、渡口渡船以及在建水运工程防汛工作巡检,并将检查情况通报相关县市区,要求限期整改;抓牢汛期应急值班值守,落实24小时政务(汛期)值班制度,扎实开展水上安全现场昼夜巡检;抓牢水上在建工程汛期安全,督促孤山汉江水利枢纽在建工程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施工和人员安全防范,确保安全度汛。


➤ 严格落实极端天气下的水上交通管制措施,管制期间管制水域所有水上在建工程一律停工,所有渡口渡船一律停航、所有客运旅游企业一律停业,所有乡镇生活交通船舶一律停用,对管制期间出现的情况按要求及时上报处置。





水上交通管制期间,若发现未遵守管制要求的船舶,应该如何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禁止船舶进出港口或者责令停航,并可以对责任船员给予暂扣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3个月至6个月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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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雅琳 责编/全欣 终审/杜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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