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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回收这东西!男子张某昨日在十堰被判刑3年!
爱喝酒的小伙伴们可得注意了
普通白酒
被不法分子换装“整容”
摇身一变,就成了高端酒
“身价”暴涨数十倍!
快看,你有没有买过这样的酒?
低价酒变身“茅台”
男子被判三年
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
一起假冒注册商标案
被告人张某某被依法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并处罚金5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
2020年2月
黄冈籍男子张某某
在其租住的茅箭区武汉路
和武当路水厂巷两处房屋内
将枝江、绵竹大曲等品牌白酒
采用手工灌装的方式
灌入购买和酒店回收的茅台、
五粮液、国窑、白云边、
剑南春等品牌的酒瓶内
然后在十堰市区内销售
获利36520元
今年2月
茅箭警方查获张某某
尚未出售的各类假冒白酒
共217件,案值152580元
以及价值756元的原酒
绵竹大曲5件、枝江2件
经鉴定,被告人张某某
灌装上述白酒均系
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另查明,2017年
张某某因犯假冒注册商标罪
被张湾区人民法院
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
该案当庭判决如下:
被告人张某某
犯假冒注册商标罪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并处罚金5万元
被告人张某某违法所得
36520元予以追缴
并上缴国库
扣押的涉案假冒注册商标
产品、包装材料及作案工具
由扣押机关依法予以没收并销毁
被告人张某某现场认罪悔罪
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审判长武汉胜介绍,在审理涉及民生领域的消费品,尤其是食品安全类的刑事案件时,对于涉案产品数量多,金额大,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多采用实刑与罚金刑相结合的方式予以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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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广电全媒体记者/金勤 特约记者/袁伊璇 肖建军
编辑/王天梅 责编/萧爽 终审/杜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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