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刚刚公布!看到这份成绩单,踏实!
7日上午,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在市行政会议中心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会上,市五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师永学作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王宏作了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刘少军作了十堰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
市法院、市检察院工作报告
分别说了啥?
未来5年工作怎么干?
赶紧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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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市五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师永学作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共召集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6次,召开常委会会议36次、审议议题267项,有效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加强加密加快制定地方性法规7部,发布实施6部,地方立法质效显著提升;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93项,开展执法检查43项、满意度测评61项,作出决议决定29项,进一步完善了监督机制,提升了监督实效;督促有关方面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633件,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过去五年成绩单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切实把牢人大工作的
正确政治方向
01
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强化思想自觉
02
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强化政治自觉
03
全力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强化行动自觉
闻令而动、尽锐出战
在大战大考中彰显担当作为
2020年5月,全国人大代表罗杰第一个亮相全国人大“代表通道”,分享我市抗疫经验和故事,引起全国广泛关注,得到习近平总书记亲切点赞。
全市行政审批事项减少75%以上,市级210项行政审批事项、510项政务服务事项进驻行政审批中心集中办理,“互联网+”“24小时不打烊”和企业投资项目“帮代办”政务服务深入人心,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时共享率、正确率居全省第一。
组织80多名全国及省、市人大代表开展脱贫攻坚专题视察,针对存量贫困人口、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督导。
督促2757件环保投诉举报和信访全部办结回复,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交办的190个环保问题、79个黑臭水体点位全部整改销号。
开展政府债务管控、防范金融风险等专题调研,连续两年听取审议防范金融风险专项工作报告,推动全市不良贷款处置取得新进展。
督促全面整改场馆设施不全、维护不力、管理松散、挤占挪用等问题,补齐了创建工作短板。推进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双报到”1330多人次。
面对今年超20年一遇、持续时间长达50余天的汉江秋汛,市人大常委会闻“汛”而动,全力做好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坚持立法与实施并重
切实提升法治保障水平和
治理效能
01
完善了立法工作新格局
推动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搭建了专家咨询平台、立法研究平台、论证评估平台。
02
交出了“五年七法”成绩单
五年先后制定了十堰市武当山古建筑群保护条例、生态文明建设条例、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恐龙地质遗迹保护条例、绿松石资源保护条例等7部高质量、有影响、有特色的地方性法规,立法工作持续走在全省前列。
03
增强了立法的针对性
出台十堰市生态文明建设条例、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体现了“小切口”的地方立法特色,回应了人民群众的立法期盼。
04
保障了法规的宣传实施
对新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第一时间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就立法背景、条款设计、法律责任等进行深入解读,为法规实施营造浓厚氛围。
坚持正确有效依法监督
切实推动经济社会
高质量发展
01
服务发展第一要务
高度重视规划对经济发展的引领作用,高度重视人民“钱袋子”,高度重视国有资产管理情况,高度重视重大项目建设和产业发展情况。
02
促进补齐民生短板
推动居民小区的基础配套功能得到完善,提升房地产登记和交易服务质量,提升养老机构发展水平,视察调研城区供暖工作,推动全市高速公路全面提速,推动少数民族乡村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
03
推进平安十堰建设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聚焦校车安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执法检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荆楚行”活动,连续三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监督检查,助力全市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向好。
04
推动依法治市进程
先后对招标投标法、中小企业促进法、烟草法、代表法等43部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加强对“两院”工作的监督,加强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建设,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认真办理代表反映或转递的信访事项,畅通群众诉求反映和表达渠道,五年来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1240件次。
坚持依照法定职责和程序
切实做好决定、任免和换届
选举工作
坚持代表主体地位
切实加强服务保障工作
01
不断提高代表履职服务水平
先后组织代表到全国人大培训基地学习培训11期740多人次,组织评选25名履职优秀的市人大代表,树立好榜样,传播正能量。
02
持续提升代表建议办理质量
制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规程,建立代表建议即时交办、现场答复工作制度,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提出的633件建议、批评和意见,已全部办结并答复代表。
03
有效拓展代表发挥作用的渠道
8134名五级人大代表通过“聚力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共收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意见建议3477件,95%以上得到落实。
坚持加强自身建设
切实提升履职能力水平
未来五年这样干
●在理论武装上强化自觉
●在地方立法上彰显特色
●在依法监督上注重精准
●在服务代表上紧贴需要
●在自身建设上坚持从严
02
△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王宏作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7年至2021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61964件,办结252872件,法官年人均办案143件。其中,2021年度,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67576件,结案58488件,结案率86.55%。
过去五年成绩单
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强化政治担当,确保“刀把子”永远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
提升政治站位,持党的领导,担当主体责任,净化政治生态。
坚持把服务大局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维护社会稳定,全市法院共受理刑事案件16970件,审结16572件。
➤在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全市法院共受理一审涉黑恶犯罪案件89件745人,执行到位涉黑财产3.21亿元,圆满实现“案件清零” “黑财清底”目标。
➤保持对严重暴力犯罪的高压态势,审结杀人、伤害、抢劫、绑架等案件1927件。
➤严惩新型网络犯罪,审结网络传销、电信诈骗等案件552件。
➤增强人民群众生活安全感,审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高空抛物、危险驾驶等案件5229件。
➤严惩侵害妇女、儿童、老年人的犯罪,审结拐卖、虐待、性侵害等案件390件。
➤积极推进反腐败斗争,审结贪污贿赂、渎职案件475件718人。
保障经济发展,全市法院共受理民商事案件147990件,结案143735件。
➤审理网络约车、金融消费、网络购物等“互联网+”新型消费纠纷案件1674件。
➤审结涉住房、医疗、养老、教育等案件10081件。
促进依法行政,全市法院共受理行政案件4702件,审结4515件。
➤健全庭前联络机制,经法院协调当事人撤诉和调解结案654件。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98%。
坚持“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建设者、案案都是营商环境的试金石”,突出工作重点,努力当好司法“店小二”
➤一审涉企案件办理周期平均缩短24天。
➤审理寻衅滋事、职务侵占等侵害企业权益的刑事案件513件,审理各类合同纠纷案件85003件,审结攀附、仿冒知名商标类知识产权案件784件。
➤加大失信被执行人惩戒力度,办结各类执行案件84429件,到位标的款341.05亿元。
坚持“把非诉讼解决纠纷机制挺在前面”,积极推进诉源治理,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
➤全市法院诉前化解纠纷3.4万余起。
➤审结农村土地流转、集体土地征收、城镇建设等相关案件1897件。
➤镇街、村居设立诉前和解工作站和法官流动工作站236个。
坚持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落实最严格生态司法保护政策,助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全市法院共审理各类涉环境资源案件1767件。
➤审理的十堰驰迈工贸有限公司、古某秀污染环境罪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2017年“长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依法审理检察机关、社会公益组织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41件。
➤全市法院共补植复绿6万余株,增殖放流50余万尾。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思想,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2021年,全市法院接受网上立案申请129件,跨域立案34件,网上开庭128件,网上送达成功率74.17%。
➤全市法院累计为困难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969万元,帮助1500余名当事人解决“打官司难”问题。
坚持“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落实司法体制改革要求,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科学组建和设置新型审判团队108个,实现85%的审判力量向办案一线配置。
➤全市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办案周期平均缩短21天。
➤审结婚姻、继承、抚养、赡养等家事纠纷案件21845件,促进家庭关系修复。
坚持“放权不放任,用权不任性”,充分发挥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责,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全市法院院庭长办案占总数的78.12%,法定审限内结案率持续保持在99.6%以上。
➤全市法院多渠道推送案件流程节点信息22万余条,在互联网公开裁判文书192671份,开展庭审网络直播6015场。
坚持从严管理,扎实开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加快推进法院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
➤全市法院组织干警参加上级法院开展的各类培训2589人次。
➤全市法院先后有4名法官被评为“全省审判业务专家”。
坚持把接受监督作为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的根本遵循,推行阳光司法,不断获得前行的动力
➤全市法院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旁听庭审、见证执行和参加座谈会4795人次,代表、委员建议、提案办结率、满意率100%。
➤扩大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范围,一审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达39.6 %。
未来五年这样干
●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始终坚持党的领导。
●以公正裁判为载体,努力维护公平正义。
●以司法为民为宗旨,创新司法便民举措。
●以服务大局为己任,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以司法改革为抓手,全面提高审判质效。
●以科技创新为载体,加强智慧法院建设。
●以能力建设为根基,着力改善司法形象。
03
△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刘少军作十堰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有20个集体、62名干警受到省级以上表彰,涌现出“全国文明单位” “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等一批先进典型。
过去五年成绩单
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相统一
在服务大局中彰显检察作为
➤严厉打击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起诉严重暴力犯罪89人、多发性侵财犯罪2617人。起诉利用网络实施诈骗、赌博、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253人。
➤奋力打好“三大攻坚战”。起诉非法集资、“套路贷”等犯罪904人,挽回经济损失1亿余元。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85人,严惩侵吞扶贫资金、农资制假售假等犯罪62人。
➤聚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严惩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376人,起诉假冒商标等犯罪31人。
➤强力服务疫情防控和疫后重振。包联9个社区无纰漏。依法起诉妨碍疫情防控、制售假冒伪劣防控物资等犯罪131人。
全心全意解民忧、办实事
在司法为民中坚守检察初心
➤决战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批捕涉黑涉恶犯罪514人,起诉811人。排查和移送涉黑涉恶犯罪、“保护伞”线索253条,建议或督促追缴涉黑资金3.68亿元。
➤落实落细助推基层社会治理。打造“12309”检察服务中心,9个院获评“全国文明接待室”。对轻刑犯罪不捕353人、不诉1045人。
➤用情用力守护“国家未来和希望”。严厉打击性侵、虐待未成年人等犯罪388人。对410名受害人进行心理疏导,对41名涉罪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入职查询 2.9万人次,从业限制3人。办理全省首例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公益诉讼案,建立17个“阳光未来”亲职教育基地,123名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
➤对标对表回应群众急难愁盼。起诉危害食药安全犯罪58人,立办公益诉讼259件。督促相关部门对校园食堂、小作坊开展专项排查20余次,促使“毒豆芽”等问题得到整治。消除窨井盖安全隐患61处,对英烈纪念设施保护不力发出检察建议85份,起诉恶意欠薪139人,帮助讨回“血汗钱”800余万元。
深耕主责主业
在法律监督中展现检察力度
➤刑事检察更加有力。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7275人,起诉18538人。
➤民事检察更为精准。办结各类民事诉讼监督案件1089件,办案周期同比缩短20%。
➤行政检察持续做实。办理行政裁判监督案件308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4件,纠正行政审判、执行活动违法258件,郧西县院办理的某行政登记纠纷提请抗诉案被评为全国优秀案例。化解行政争议76件,发出检察建议256件。
➤公益诉讼有序拓展。五年来,共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562件,相关部门及时整改1471件,对整改不到位的提起诉讼91件。成功办理了全国首例食药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案、全省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和全省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2起案件分别被评为全国样板案和最高检指导性案例。
实施创新驱动
在改革重塑中增添检察动力
➤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全市288名干警通过遴选进入员额,115名干警按期晋升、择优选升,一线办案力量增加至85%。市县两级院领导办案1354件,占检察官办案总数的12.7%。
➤监察体制改革配合有力。2017年查办各类职务犯罪264人,改革期间办案力度不减、平稳过渡。监察体制改革后,受理监察机关移送职务犯罪259件284人,提前介入142件,提起公诉199件221人,其中厅级干部7人,处级干部10人。立案查处司法人员徇私枉法等犯罪9人。
➤检察业务改革扎实有效。引导侦查取证601次,排除非法证据189份,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不批捕720人、不起诉470人,对确有错误的裁判提出抗诉172件。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7272件9549人,适用比例87.6%。
➤检务管理创新精进优化。全市刑事“案-件比”年均下降0.128,2个院被确定为全省“科技强检”试点单位。
加强自身建设
在严管厚爱中淬炼检察铁军
➤狠抓政治建设。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查纠整改问题47个。主动向市委报告工作、重大事项、重大案件30余次。积极配合市委巡察,整改巡察反馈问题44个。
➤狠抓能力提升。培养全国全省理论研究人才、“业务能手” “优秀公诉人”17名,11名干警入选省院人才库,14名干警完成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教育。
➤狠抓基层基础。用考核“指挥棒”倒逼争先进位。1个院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2个院先后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8个基层院全部步入“省级文明单位”,2个基层院被授予“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
➤狠抓纪律作风。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排查问题24个。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因私出国(境)、违反禁酒令等问题开展专项检查70余次,通报并整改问题50余个。
自觉接受监督
在阳光司法中树立检察形象
➤五年来,市县两级院共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扫黑除恶、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90余次,系统梳理代表委员审议报告、视察调研时提出的意见建议300余条,专题研究、专项办理、专人回复。
未来五年这样干
●在政治建检上取得新成效;
●在服务大局上彰显新担当;
●在司法为民上展现新作为;
●在改革创新上取得新突破;
●在自身建设上树立新形象。
广电特选
业务合作:8616739 新闻热线:8011110
十堰广电全媒体记者/张磊 黄龙波
照片来源/十堰日报记者全正
编辑/王天梅 李丹 责编/萧爽 终审/杜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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