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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首批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盒正式开售!
近日,十堰市医药批发企业
购进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
准备上市销售
十堰市市场监管局第一时间
对相关经营企业进行检查
从源头严把抗原检测试剂质量关
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
该如何购买?
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小编帮大家整理好了!
Q
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上市销售后,市民可通过什么方式购买?
A
根据国家药监总局和省药监局的相关规定,在疫情防控期间,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并具备相应储存条件的零售药店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可销售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
目前,城区部分药店已正式开售,市民可咨询购买。购买时,参照“四类药品”管理要求,要实名登记居民购买信息,并录入十堰“疫药通”系统。
Q
买到新冠抗原自测试剂盒后,如何进行自测呢,市疾控专家现场演示。
A
Q
居民自行购买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A
一是要注意说明书上的产品有效期,要按照说明书上的使用方法检测;
二是抗原检测阳性的,须立即上报所在社区,并进行核酸检测予以确认;
▲结果判读
三是阳性人员使用后的采样拭子、采样管、检测卡等一定要装入密封袋一并转运至医疗机构作为医疗废物处置,千万不能随意处置丢弃。
Q
市场监管部门对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的质量安全监管主要从哪些方面监管?
A
一是监督指导企业从具备合法资质的医疗器械注册人、生产经营企业购进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重点检查抗原检测试剂是否经注册批准并具备合格证明文件,产品说明书是否载明消费者个人自行使用说明;
二是要求企业做好进货查验和销售记录;
三是要求经营企业配备相适应的设施设备,保证产品运输、储存条件符合标签和说明书的标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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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广电全媒体记者/赵慧
编辑/李丹 责编/萧爽 终审/杜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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