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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地首例!丢砖头的刘某,起诉!
高空抛物不仅仅是生活陋习
还有可能危及生命安全
2021年3月1日
“高空抛物罪”正式入刑法
然而,还是有人对此不以为然
坐摩托车从楼下经过
砖头突然从天而降砸在头上
想想都可怕
4月2日
郧阳区公安分局通报
全区首起高空抛物刑事案件
犯罪嫌疑人刘某
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起诉
案件回顾 :
2月18日上午10点26分,郧阳区城关镇健康巷,一名女子在自家二楼上向外丢弃砖头,一辆摩托车恰好从楼下经过,坐在摩托车后座的人被砖头砸中头部,伤者随即被送往医院救治。
经查,当天,由于房屋装修即将结束,刘某对房屋进行打扫,随手将砖头丢弃。
经鉴定:伤者樊某头皮挫裂,为轻微伤。案发后,刘某态度积极、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及时为樊某支付医疗费、赔偿金,并取得了樊某的谅解。
由于刘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的规定,涉嫌高空抛物罪,公安机关依法对刘某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犯罪嫌疑人 刘某:这个教训十分深刻,我也非常后悔,以后小心谨慎,啥东西都不能乱扔了。
目前,检察机关正在对该案进行审查。
严禁高空抛物、坠物
只有全社会形成共识
头顶上的安全
才能得到真正保障!
拒绝高空抛物
从你我做起!
广电特选
十堰广电全媒体记者/耿吉国 特约记者/张君
编辑/赵明月 责编/萧爽 终审/杜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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