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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店主周某,药房老板曹某某,在十堰公开受审!
牛骨萝卜汤里加罂粟壳
提供给顾客食用
明知口罩存在质量问题
依然在药房进行售卖
这两个赚了昧良心钱的老板
被十堰市检察院
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
5月16日
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
对案件进行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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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0日至2020年1月3日期间,餐饮店主周某将添加了罂粟壳的牛骨萝卜汤提供给顾客食用,因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自刑罚执行之日起三年禁止从事食品生产、销售行业。
检察机关认为,当事人周某侵犯了众多消费者的人身健康,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遂以公益诉讼起诉人身份向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周某支付惩罚性赔偿金1000元,并在市级媒体上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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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新冠疫情爆发期间,在医用口罩严重不足的情况下,为获取经济利益,曹某某明知口罩存在质量问题,依然在其经营药房进行售卖,直至案发共销售该批次口罩1815个,非法获利1815元,剩余7585个该批次口罩未销售被依法扣押在案。
检察机关认为,当事人曹某某明知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其行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曹某某支付销售口罩价款三倍的赔偿金5445元,并在市级媒体上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
当事人当庭达成调解协议
违法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
并在市级媒体上
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
庭审当天
十堰市公安局、市场监管局、
司法局、消费者委员会等部门
参加旁听
十堰市消费者委员会负责人
李远飞表示
两起案件中的违法行为
侵害了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守法诚信经营,
共建和谐社会!
广电特选
来源/十堰长安
编辑/李丹 责编/萧爽 终审/杜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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