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氏家族名人【龙鸣剑】
龙鸣剑(1877-1911),男,汉族,原名骨珊,字顾三(山),别号雪眉,光绪三年四月二日(1877.5.14)生,四川荣县五宝镇人,近代资产阶级革命者,民主革命党人,同盟会会员,光绪秀才。1907年赴日本留学,加入同盟会。回国后任四川省谘议局议员,组织四川保路同志军,发动武装起义。1911年11月在宜宾乡下去世,遗有《雪眉诗集》。
人物生平
1906年,入成都师范学堂,因反对奴化教育而受到斥退。
1907年,赴日本留学,在东京学法政,加入同盟会。
1907年,为吴玉章主办的《四川》杂志撰《党祸论》,揭露清廷屡兴党狱,残杀革命志士。
1908年,到云南宣传革命,组织反清武装起义。
1909年,由滇返川,当选咨议局议员,创办四圣祠法政专科学堂,成为同盟会秘密机关。联络川西哥老会领袖秦载赓、张达三等加入同盟会。
1911年,以参加“保路运动”为掩护,秘密联络会党,准备武装起义。9月四川总督赵尔丰诱捕保路同志会代表,封闭铁路,开枪打死请愿群众数十人。他见时机成熟,参加王天杰等发动的起义,攻打成都。在仁寿与清军遭遇,秦载赓率部前来,组成东路民军总部,秦、王任正、副统领,龙鸣剑任参谋长,与清军激战数日。因补充缺乏,又欠训练,战况不利,遂分路转进。他率一路略取嘉定,后绕道习叙府。荣县独立后,龙鸣剑提出“捣叙救荣”之计,并亲自领兵牵制清军。11月初,闻秦载赓在井研被杀,口吐鲜血,从此卧床不起。后谣言说荣县失守,龙鸣剑写下绝命诗:
槛边极目望三荣,黑黯愁云四野生;
不识同群还在否,可怜我哭不成声!
在行军途中,龙鸣剑因长期转战而积劳成疾,兼作战不利,忧愤发病,1911年11月在宜宾乡下去世。临终前仍不忘反清大业,弥留之际仍为民军运筹献策。他下葬之后,各乡群众有万余人为其送行。龙鸣剑之志虽不能达到,但他的精神却会永远长存。
人物故事
东渡浮槎
龙鸣剑,荣县五宝镇人,9岁丧父,其母丁氏持家勤俭,教子甚严。龙鸣剑幼年在乡间私塾读书,后游学嘉定(今乐山),19岁举秀才。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考入成都高等师范学堂深造。在这里,他开始接触西方资产阶级政治学说和自然科学知识,思想日趋激进。他对时政多有抨击,因揭露学堂腐败现象,触怒校方而被开除学籍。时龙鸣剑愤然写道:“我更何心事吟咏,愿提宝剑上燕台。”
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春,龙鸣剑去北京考察政俗,沿途目睹清政府的腐败,感触加深。同年东渡日本,入早稻田大学攻读法政,对革命的信念与日俱增。他常愤慨地说:“吾国不革命,不可与新命!”遂加入中国同盟会,积极投身于推翻清廷的革命运动。是年夏,同盟会东京本部发生纷争,会员刘师培受两江总督端方收买,诬陷孙中山,联络一些人,欲夺孙中山同盟会总理职务。龙鸣剑得知情况,怒不可遏,首揭其奸,义正词严地批驳刘师培之流的不轨行为:“大行不顾细检,此本奸谋,旦夕当暴露。”对维护孙中山在同盟会中的领袖地位,起到了相当大的作用。是年(1907年)末,荣县同盟会员吴玉章主办的《四川》杂志在日本东京创刊,龙鸣剑为《四川》杂志撰写《党祸论》一文,洋洋洒洒六七千言,揭露清廷累兴党狱,残杀革命志士,伸张大义,“切中时弊”。有人认为他的文字过于激烈,他坦然回答:“吾自尽吾论著之责尔。”
反清奔走
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5月,河口起义失败后,龙鸣剑奉孙中山之命回国开展革命工作。他远涉南洋,途经越南,于这年冬天进入云南境内。在云南从事革命活动期间,常露宿溪边山洞,以粗粝饮食充饥。面对艰难困苦环境,他写出,“初识轩辕奏乐章,九死南荒吾不悔”的诗句,表达了他愿为革命献身的可贵精神。宣统元年(1909年)春,龙鸣剑从云南回到四川,在成都四圣祠街以创办法政学堂为名建立了成都同盟会地下机关,积极进行革命活动。他广泛联络四川会党并发展川西、川南会党首领秦载庚(华阳县人)、张达三(郫县人)、罗子舟(雅安人)、王天杰(荣县人)等为同盟会员,共同从事反清活动。同年10月,四川省谘议局成立,龙鸣剑被推选为省谘议局议员。他和程莹度等同盟会员,利用谘议局这个合法讲坛进行反清斗争。
宣统三年(1911年)5月,清政府宣布“铁路干线国有政策”,强收川汉、粤汉铁路为“国有”,旋与美、英、法、德四国银行财团订立借款合同,公开出卖川汉、粤汉铁路修筑权。川汉、粤汉铁路,本身就是四川、湖北、广东士农工商老百姓自己凑钱入股修筑的,怎么能说一旨“圣谕”就“收归国有”了呢?消息传到四川,川民极为愤慨。6月17日,成都各团体两千余人在铁路公司开会,成立“四川保路同志会”,推举立宪派人士蒲殿俊、罗纶为正副会长,提出了“破约保路”的宗旨,发布《保路同志会宣言书》等文告,四处张贴,宣传保路。并派会员分路讲演,推举代表赴京请愿。全川各地闻风响应,掀起了群众性的反帝、反清爱国热潮。
龙鸣剑与王天杰、秦载庚等人从保路运动开始,就采取了与立宪派“明同暗斗”的策略,“外以保路之名,内行革命之实”。龙鸣剑一面发动群众参加公开的合法斗争,一面联络会党,组织群众,准备武装起义。受成都同盟会委托,龙鸣剑于8月4日召集王天杰、秦载庚、张达三、陈孔伯(井研县会党首领)等人,在资州罗泉井召开革命党人和有四川各路哥老会首领参加的会议,商定武装起义方略。会议决定组织保路同志军,由龙鸣剑、秦载庚主持川东川南的起义工作,张达三等人负责川西北起义事宜,并决定于农历七月间在各地相机起义。这次罗泉井会议是四川保路运动从和平请愿转变为武装起义,推翻清王朝统治的转折点。会议结束后,龙鸣剑立即赶回成都,在四圣祠召开秘密会议,亲自作报告,还派人到各地联络并督促起义。安排部署之后,龙鸣剑即冒着酷暑,奔走于成都与各地之间,动员组织武装起义,仅成都与荣县两地,他即往返达六七次之多。
仗剑除妖
同年9月初,四川保路风潮的声浪越来越大,形成“万众附和”罢市、罢课的群众运动。四川总督赵尔丰为了镇压群众运动,于9月7日逮捕了保路同志会首领蒲殿俊、罗纶、张澜等人,并开枪屠杀请愿群众,制造骇人听闻的“成都血案”。龙鸣剑认为起义时机已经成熟,应立即发动起义,但成都与外地的通信、交通中断,消息无法传递。他急驰城南农事试验场,与同盟会员曹笃(自流井人)、朱国琛(荣县人),用木板数百片,上写:“赵尔丰先捕蒲罗,后剿四川,各地同志速起自救”,涂上桐油,投入锦江。这“水电报”把成都发难消息迅速沿江传到各地。当即龙鸣剑又昼夜兼程赶回荣县,在县城发表演讲,号召群众起来革命。龙鸣剑的故乡五宝镇首先揭竿而起,数日内集结民军1000余人。
龙鸣剑与王天杰,率起义民军北上会攻成都时,适逢从东京同盟会总部派回四川领导运动的吴玉章,龙鸣剑激动地对吴说:“你回来就好了。同志会由蒲、罗等立宪党人领导,做不出什么好事。我们必须组织同志军,领导人民起来斗争,才有出路。我和天杰马上要到前线去,这后方一切大计,就望你细心筹划了!”与吴玉章分手后,在和王天杰领兵出县城北门时,龙鸣剑慷慨激昂,拔剑起誓:“不杀赵尔丰,吾决不再入此门!”荣县民军到达离县城60里的双古镇时,已增至3000余人。
在双古镇,龙鸣剑与王天杰对民军进行了整编,并申明军纪:“只杀清妖,不许扰民,犯者杀无赦!”民军在仁寿秦皇寺与清军遭遇,发生激战,有所斩获,随后与秦载庚率领的民军会师,组成东路民军总部。大家公推龙鸣剑为统领,但他固辞不就,遂推举秦载庚任东路民军统领,王天杰任副统领,龙鸣剑任参谋长。东路民军转战于中兴场、中和场、苏码头、铁庄堰、煎茶溪、秦皇寺等处,大小20余仗。战斗中,龙鸣剑总是骑白马、挎短枪、挥长剑冲锋在前,果断指挥,英勇顽强不息,欲“拼一死以谢天下豪杰”。在他的带领下,民军将士无不群情激昂英勇杀敌。后因武器不济,粮饷缺乏,而使战斗失利。于是东路民军决定分兵向州县发展,先夺取州县,再合围成都。
捣叙救荣
龙鸣剑和王天杰率领义军,转战于嘉定、叙府(宜宾)一带。队伍到达嘉定时,龙鸣剑嘱王天杰率部分民军,返回荣县充实兵马粮饷。王天杰回县后,吴玉章即同他商定,趁清军四处逃遁之机,于9月25日宣布独立,创建荣县军政府。比武昌起义还早半个月,成为全国第一个脱离清政府的县级革命政权。龙鸣剑在异乡得知荣县独立的消息非常高兴,决心加紧军事行动,以扩展革命势力范围。
是时端方率鄂军已至资州(即资中),并令巡防清军据守自流井、贡井一带,准备围攻荣县。龙鸣剑认为“自流井属叙府,叙防军去自流井,叙府必空虚,我若捣叙,防军必还救,荣县之围则解矣。”为了保卫荣县革命成果,龙鸣剑不顾重病在身,决计“捣叙救荣”。他带病突围至宜宾地界,集聚民团数千人分前后两路向叙府挺进。
当前路军将抵叙府时,龙鸣剑闻听清军已攻下离荣县城60里的程家场,甚为忧愤,数次吐血,病情恶化。病危期间,他仍在灯下绘制攻战方略:“联合各路同盟会,先订军律及同盟条约,须预备一月,次行筹足军饷,再次定期直捣成都。”直到11月26日临终的那天早上,他还为王天杰规划了“求贤、筹饷、练兵、造械、保民、慎行”的12字策略。
又有消息传来说:“荣县失守”,龙鸣剑大吼一声,跃然下榻,涕泪纵横,写下绝命诗:“槛边极目望三荣,黑黯愁云四野生;不识同群还在否,可怜我哭不成声。”继而吐血不止,于当天下午,在叙府徐场杨湾赵家大院含恨逝世,年仅34岁。
入葬那天,荣县、叙府两地群众上万人自动前往悼念。龙鸣剑为推翻满清、建立共和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奋斗一生,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不愧为吴玉章所说的:“像龙鸣剑这样的人,才是辛亥革命真正的英雄。”在纪念辛亥革命一百周年之际,我也深为这位故乡的英烈感动不已,我敬献给英雄小诗一首:
荣州独立说三雄,白马将军本姓龙。
捣叙救荣人敬仰,英年碧血献同盟。
各界评价
吴玉章:龙鸣剑亲历了同盟会的前期斗争阶段,走过了四川保路斗争的大部分战斗历程,在革命的几个紧要关头皆身居要位,建下丰功。“他是辛亥革命真正的英雄。”
纪念场所
龙鸣剑烈士墓地理位置:四川省自贡市贡井区五宝镇凤翔村龙鸣剑烈士墓修造于民国元年( 1912 ) , 墓坐北向南。建筑面积 56 平方米。墓葬呈长梯56 平方米。墓葬呈长梯形状,整体长 8 . 8 米,墓头宽 5 . 9 米,墓尾宽 2 . 6 米。墓家用土石垒成,墓头正面嵌有石碑两块,一块居中,上刻烈士生平事迹简介,另一块居左,上刻“辛亥革命烈士墓”字样。1993 年荣县人民政府将该烈士墓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2005 年清明为烈士墓立碑刻写了碑文,具有重要的爱国主义教育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