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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乖女儿”深陷校园贷被劝退,父母还20万后她又离家出走!

2017-11-27 新闻夜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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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7日  哈尔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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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11月25日上午,江苏连云港市赣榆居民王先生向当地媒体扬子晚报求助,因为他的女儿小洁,中了校园贷的“毒”,接连挂科,被劝退学。如今,女儿又离家出走逃跑了。王先生不知道女儿在哪里,干了什么,只是能从留在家里的银行卡交易记录里看到,连身份证都没带的女儿,离家出走之后又借了好几笔款……   

深陷“校园贷”麻烦的小洁。家属提供


乖女儿变“劝退女”

她不断向家里要钱、期末还挂科


1997年10月份出生的小洁,从小学到高中一直表现得非常优秀。2015年9月份以高出当地本一线12分的成绩,进入扬州某大学外语学院学习。


然而在2016年上半年,学校打来电话告诉他,小洁在学校经常逃课,期末甚至有6门挂科,已被学校警告,有可能面临劝退。王先生赶紧从老家连云港赣榆赶到扬州,在苦苦哀求之下,学校同意小洁继续就读,以观后效。


王先生和妻子都是事业单位职工,自己5年前查出患有帕金森病,一直在家休养,家里还有一个上小学五年级的儿子,家教一直都是传统而严格的,此前女儿也表现得令他们夫妻两人自豪。可谁知,仅仅上大学一年后,女儿“不鸣则已,一鸣惊人”,变得让他几乎绝望。一年半的在校时间,一共给了女儿近6万元钱。


2017年4月份,王先生再次接到老师电话,女儿因经常在校外玩游戏彻夜不归,还借了大量“校园贷”,已无心上课。王先生再次来到学校,经协调,他给女儿办理了休学手续,将她带回家关“禁闭”,谁知女儿却突然离家出走了。


又一次失望没身份证

她在外混居然还能借到钱


女儿这一次脱离了王先生的视线,就像断了线的风筝,王先生再怎么找也找不到她。此前,王先生为了阻止女儿借贷,没收了女儿的身份证、银行卡,还砸了女儿的手机,毁了她的手机卡,甚至销了号,所以他们并没有女儿的手机号码。


校园贷的深坑远比王先生想象的要可怕。通过查询女儿支付宝绑定的银行卡王先生得知,离家后的女儿,10月9日又向“校园贷”借款2000元,14日借款2000元;11月3日借款8900元,23日借款9000元……“这些借款必须要身份证,我到派出所查询了,她并没有补办身份证,那这些钱又是如何借出来的呢?”


事实上,记者发现,在电子钱包流行的今天,即使小洁使用自己的身份证号码,进行网络订票、订房,但在这个过程中真正要拿车票、住宿时,依然需要出示身份证,至于她是如何能避开这一点,目前尚不得而知。


收到催款短信

原来女儿陷入“校园贷”深坑


“收到了催款短信,才知道女儿在外面贷了很多款。”王先生说。从他给记者展示的短信内容来看,“在校期间”、“怀孕”、“不知道谁的孩子”、“人流”等等刺目的字眼一个连着一个。而这些短信不仅王先生及家人收到了,连其他亲戚朋友,甚至学校的同学、老师也都收到了。


王先生说,今年7月份,有两名男子从南京赶到赣榆王先生的家中,要求王先生替女儿还钱,不然就强行将小洁带到南京打工还钱。王先生急得报警,此事才得以作罢。


“我女儿向三家借贷公司借款几万元,期限只有20天,利息高得吓人。”王先生说,通过借款记录和借条他发现,一笔拿到手6000元,打的欠条是1万元;一笔拿到手是6500元,打的欠条是2万元;一笔借款是8000元,打的欠条是2.4万元。


在小洁签订的“校园贷”借款合同上,作为甲方的出借人都是空白,有的借条连向谁借、从哪个机构借都没写,极不规范,但小洁却要在合同上写上包括自己奶奶、父母、同学、老师至少7个手机号码,这也为催债埋下了伏笔。


经过统计,至今年8月1日止,小洁共向38家借贷公司借款利滚利,总数超过20余万元。在女儿一次次承诺改正,催债公司不断四处发送羞辱短信的压力下,王先生只得答应还钱。拿出积蓄,向亲戚借钱,王先生终于将这些钱还上了。但事实证明,女儿再一次让这个父亲失望了。


小洁的借款合同

根源?

结识有钱朋友,

这孩子可能有了攀比之心……


11月25日下午,小洁大学的班主任毛老师告诉记者,小洁刚入大学表现还不错。在大学舍友的眼里,小洁穿着时髦,和大家相处得很融洽。“我们一直以为她家境非常好。”一位舍友说,后来发现她经常跟家里要钱,再后来接到催债公司的短信,就知道完全不是这么一回事了。


王先生告诉记者,女儿自从认识了一位女性朋友后,便经常跟着她彻夜出去打游戏。这位朋友家庭条件比较富裕,可能是攀比之心作怪,导致女儿不断向家里要钱后,又将目光瞄准了各类借贷平台。


小洁的微信朋友圈最新内容是一桌菜肴的照片,还有一张是在健身会所里。记者电话联系上小洁,但得知记者身份,她称要上班便挂断了电话,再也不接听。


记者体验

“校园贷”很容易,有禁令却难见效


今年9月6日,教育部财务司副司长赵建军在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根据规范“校园贷”管理文件,任何网络贷款机构都不允许向在校大学生发放贷款。不过,“取缔校园贷款业务”的禁令是来自教育部。而此前在6月28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也是来自银监会、教育部、人社部。与这些行政部门相对应的,最多只能是行政处罚。


尽管如此,不少贷款网站的大门仍然向在校大学生敞开,有的贷款平台在明知学生身份的情况下,依然发放贷款。记者在南京多个高校探访时发现,在一些公开场所明确针对大学生的“校园贷”广告依然堂而皇之地张贴着,“大学生信用贷款”、“同学易贷”、“凭学生证,来就借”、“无忧学生贷”等不绝于目。


某大学校园贴的贷款小广告

法律人士呼吁

严处涉贷犯罪,加强学生消费引导


江苏东恒律师事务所陈令霞律师告诉记者,目前“校园贷”主要存在这些问题:1.对申请人缺乏严格审查;2.利息计算不透明,宣传的低息,实则涉嫌高利贷;3.未进行风险告知;4.收债方法不合理,打擦边球,严重的甚至涉嫌违法。


陈律师分析认为,“校园贷”在法律上属于民间借贷性质,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若干意见》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年利率不得超过24%,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利息不予保护。此外,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


“有些涉及到犯罪的应该严厉处罚。”陈律师告诉记者,相对此前被曝光的以借款人裸照或视频为要挟进行要债的,涉嫌刑事犯罪。


“这些孩子从坠地至高中阶段,基本都有父母陪伴监督,而当他们进入大学后,已都成年了,基本脱离了父母的视线,有了更多的自主权,而他们面对的是更多的消费诱惑,可能会迷失自己,这就需要家长、学校和社会的及时补位,进行正确的消费引导。”陈令霞律师说,虽然小额贷款属于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借贷业务,针对所有的、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但大学生毕竟还是一个特殊的群体,所以从外部严格规范或者排除这些有可能影响大学生们成长的障碍,也许更能避免如此多的悲剧。


任何网络贷款机构,

都不允许向在校大学生发放贷款。

希望类似悲剧不要再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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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扬子晚报(ID:yzwb20102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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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   峰

审核:段君凯、小   翟、史国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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