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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突然!男子手持两把菜刀当街追砍老人,这对夫妻迎刃而上:妻子身中四刀,丈夫被砍两刀!

楚天都市报 新闻夜航 2019-02-16







编者按:如果看到有人持刀砍人,你第一反应是什么?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报警?很害怕,只能躲远点?不顾一切,出手救人?武汉这对夫妻的做法让人敬佩!

全文共1431字,阅读大约需要3分30秒。


夫妻制止行凶被砍伤


46岁的付女士和老公在湖北省武汉市南湖建安街经营一家便利店。



十多天前,一位陌生老人冲进她的便利店,摔倒在进门处,一男子紧跟在后,手持两把菜刀砍向男子。


情急之下,她从背后拉拽行凶男子,身中四刀;她的丈夫见状,操起器械与凶手搏斗,也被砍了两刀。


1月3日,她向记者介绍了此事经过。


图为:付女士夫妇介绍事发经过


付女士说,上月20日下午4时许,她站在店门口和老公聊天,突然,一位老人冲进店中,刚一进门就摔倒了。一名年约30岁的男子跟着赶来,两手各持一把菜刀,砍向地上的老人。


付女士不认识这位老人,但对持刀男子有些印象,他好像住在附近。她以为双方发生纠纷,于是从后面拉拽男子,一边好言相劝:“不要打了。”


没想到,持刀男子当即转身,挥刀向她砍来。付女士猝不及防,又手无寸铁,只能下意识地用胳膊拦挡,头部、臂部连中四刀,顿时血流如注。



付女士的丈夫谢先生当时站在柜台内,他先抓起凳子格挡行凶男子的刀,后又抄起棍子与其搏斗。

他将男子逼出店外,打落了一把刀,一位路人打落了另一把刀。男子见情势不对,逃离现场。直到这时,谢先生才发现自己头部也被砍了两刀。



被追砍老人登门感谢


“多亏了这对夫妻出手相救,否则后果不堪设想!”1月3日,被追砍的陈姓老人专程来到便利店,向谢先生夫妇致谢。


陈姓老人回忆,当天他和老伴出门办事,乘坐公汽返回,在建安街红旗村站下车。老两口刚过马路,一名男子挥舞着两把菜刀向他冲来。他吓得赶紧躲进路边的便利店,进门时不慎摔倒。持刀男子追进店中,朝他身上乱砍。幸亏店主夫妻及时相救,他只是背部和胳膊被砍了两刀。所幸他衣服很厚,伤情不重,没有住院。


夫妻俩双双住院


事发后,一位街坊开车将谢先生夫妇送到医院治疗。两人都住院一个星期,前两天才出院。


记者看到,女士头部有两处伤口,其中下颌的伤口缝了15针,她的右臂还有两处伤口。谢先生头顶的两处伤口都缝了针,还没有拆线。



医药费让他们愁容满面


1月3日,望着3万多元医药费单据,付女士愁容满面。


“医药费一共花了差不多3.2万元。”付女士说。她和老公经营这家便利店5年,收入不高。对于这笔医药费,他们不知该找谁解决。


据武昌警方介绍,事发当晚,民警将行凶男子王某抓获。其家属称,王某有精神病史,目前正在做精神鉴定。

街道正申报见义勇为


对于自身的遭遇,付女士夫妇没有后悔。付女士说:“事情发生在我的店里,我们总不能眼睁睁看着别人行凶吧?”



武昌区南湖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介绍,街道对此事十分重视,已向区里报告了情况,正在帮助付女士夫妇申报见义勇为,目前需要夫妻俩写个情况说明,并让陈姓老人和知情街坊签字证明。


但即使申请上见义勇为,奖金数额也很有限。至于付女士夫妇的经济损失,街道可提供法律援助,协助他们向行凶者及其监护人索赔。


律师观点:

可向行凶者索赔

被救者应当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


湖北典恒律师事务所律师陈亮表示,经过精神鉴定后,如果王某不属于发病期间行凶,就需要承担刑事附带民事责任;即使是发病期间行凶,也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付女士夫妇可向王某及其监护人索赔经济损失。此外,如果王某无力承担赔偿责任,虽是受害人但同时也是受益人的陈姓老人,应当给予付女士夫妇适当的经济补偿。


不让好人吃亏,

应该是社会最起码的“正能量”!

戳“好看”为夫妻俩点Z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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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楚天都市报(ID:ctdsbgfwx)

记者:张皓 刘中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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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若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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