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是好消息!医保待遇提高!高血压、糖尿病门诊报销比例提高!就业、肉价、养老金,全是你关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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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总理李克强9月11日,
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要求紧扣群众关切进一步保障好基本民生,
决定出台城乡居民医保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报销政策,
减轻数亿患者负担,
部署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
更好满足老年人健康和养老需求!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把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破解群众急难忧愁作为政府工作的重要着力点。
当前形势下,保障和改善民生要突出保障好基本民生,民生基础夯实了才能夯实发展基础。
一、要把稳就业放在优先位置,继续做好未就业大学毕业生就业服务,支持困难企业稳岗和职工转岗就业,为城市灵活就业和农民工打工增收开拓更多渠道。
二、抓紧落实猪肉保供稳价措施,纠正不合理禁养限养规定,做好今冬明春肉蛋菜、天然气等市场供应。深入推进脱贫攻坚。保障洪涝等灾害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确保温暖过冬。
三、实施好社会保障兜底、临时救助等制度。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各部门要深入基层了解群众期盼和诉求,认真梳理和下力气解决涉及民生的苗头性问题和突出问题。
四、要以民生需求为导向培育经济新增长点,加大政府支持带动社会力量投入,增加普惠优质的教育、医疗、养老、托幼等服务供给,尊重居民意愿加大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力度,持续推进棚户区改造,研究支持建设一批惠及面广、补短板的民生重大工程,让人民群众更多受益。
为进一步加强重大慢性病防治,减轻患者用药负担,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3亿多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将其在国家基本医保用药目录范围内的门诊用药统一纳入医保支付,报销比例提高至50%以上。
有条件的地方可不设起付线,封顶线由各地自行设定。对已纳入门诊慢特病保障范围的患者,继续执行现有政策,确保待遇水平不降低。推动国产降压、降糖药降价提质。加快推进集中招标采购,扩大采购范围,降低购药成本,推行长处方制度,多措并举减轻患者负担。
这也有利于强化预防、减少大病发病率,有利于医保基金可持续。
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措施:
一、简化审批。养老机构举办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两证合一”。医疗机构利用现有资源提供养老服务的,其建设、消防等条件,可依据医疗机构已具备的资质直接备案。
二、通过完善价格机制、取消不合理审批、实行“一窗办理”等,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
三、鼓励养老机构与医疗、康复、护理等机构合作,支持上门服务,大规模培养养老护理等人才。
四、落实对医养结合机构的税费、用地等优惠政策。符合基本医保范围的医疗服务费用由基本医保基金支付。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按规定增加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康复项目。
五、发展医养保险,增加老年人可选择的商业保险品种,加快推进长期护理保险试点。
明年起哈尔滨市将提高
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待遇标准
9月12日,哈尔滨市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决定,今年将提高财政补助和大病保险筹资标准、大病保险待遇标准。从明年1月1日开始,将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待遇标准。
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人均补助将由2018年的490元提至520元。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统一调整为一档每人每年300元,原一档缴费人员享受待遇不变、二档缴费人员享受与原一档相同待遇标准。
一、统一个人缴费标准
2019年城乡居民个人缴费分两档缴费,一档320元,二档260元;大学生和学生儿童按二档标准缴费。按照省要求,2020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含大学生和学生儿童)缴费,由2019年两档缴费调整为一档缴费,缴费标准统一为300元。
二、提高大病保险筹资标准
按照国家和省要求,将2019年新增财政补助30元中一半(15元)用于提高大病保险保障能力,2019年大病保险筹资标准由每人55元提高到70元(70元全部由医保统筹基金承担,个人不需缴纳)。
三、提高财政补助标准
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人均补助将由2018年的490元提至520元。
四、提高门诊待遇标准
大学生和学生儿童普通门诊报销比例由65%提高至70%,一个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由300元提高至360元;成人居民普通门诊报销比例为55%,一个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200元。城乡居民特殊疾病门诊治疗报销比例统一执行一档缴费的支付标准。
五、提高住院待遇标准
大学生和学生儿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由75%提高至80%。成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生育医疗待遇支付标准统一执行《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哈政规〔2017〕38号)规定的一档缴费的支付标准。
参保城乡居民一个年度内发生医保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 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8万元。
上述提高的门诊和住院待遇标准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六、提高大病保险待遇标准
降低起付标准。2019年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由14000元降为12000元,困难人员按50%执行为6000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起付标准仍按原标准6000元执行。
提高支付标准。2019年整体提高参保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参保城乡居民发生的符合医保“三项目录”规定的住院和特殊疾病门诊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的报销标准,一档缴费的,0—15万元(含15万元)的报销比例统一为60%,15—20万元(含20万元)的报销比例为65%,20万元以上的报销比例为70%;二档缴费的,报销比例由55%提高至60%。一档缴费的年度报销不设封顶线,二档缴费的年度报销封顶线为60万元。困难人员、贫困人口报销比例相应提高5个百分点,报销额度上不封顶。2020年大病保险报销标准统一执行原一档缴费的报销标准。
大病保险合规费用。合规费用包括个人起付标准以内费用、医保“三项目录”乙类个人先行自付部分的费用、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三项目录”及医用耗材个人按比例负担的费用、基本医保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合规医疗费用。异地急转诊及未按规定转诊的,个人自付比例和起付标准提高部分的费用、医用耗材限额以上费用不纳入大病保险合规费用范围。
小编有话说
哈尔滨市将实行以上政策
@哈尔滨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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