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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纪委监委通报曝光两起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问题

新闻夜航 2020-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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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伊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针对一处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现通报如下:


一、友好区疫情检测卡点工作人员失职问题。2月2日11时35分,友好公安分局干警在友好区一号卡点进行疫情排查时,未对从伊春方向驶来的辽A0S29S车辆进行认真排查,仅要求司机友好区居民崔某下车登记,导致车上三名辽宁返乡人员未经体温检测登记进入友好区。2月4日,伊春市纪委监委拟对友好区一号卡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并责令整改。


二、汤旺县乌伊岭镇疫情防控宣传不到位问题。2月3日,伊春市纪委监委检查组在检查中发现,乌伊岭镇街道上没有广播宣传防疫知识,上街居民普遍没有佩戴口罩,二十余名老年居民仍在街头聚集聊天。2月4日,汤旺县纪委决定对乌伊岭镇镇长李传宝进行批评教育。伊春市纪委监委责令汤旺县对上述问题进行全面整改。


通报要求,伊春市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以上述通报案件为戒,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部署,坚决执行市委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决策规定,以严的作风、实的举措,坚决打赢此次疫情防控战争。各地各部门必须增强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密切跟踪、及时分析、迅速行动,坚定有力、毫不懈怠地做好各项工作,把更多精力投入到疫情防控第一线。通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监督再监督”职能作用,坚持党中央和上级的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对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不力的,对不服从统一指挥和调度、履职不力的,对不作为、不担当、作风散漫、推诿扯皮的,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聚会聚餐的,除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情节严重的还要对党政主要领导进行问责。对失职渎职的,要依纪依法惩处,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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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伊春发布、伊春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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