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至10日,最高检案管办案件质量管理处处长郭冰一行到贵州检察机关开展“优化完善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专题调研。
在省院机关召开专题调研座谈会
10日下午,在省院机关召开专题调研座谈会,研究优化完善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修改意见,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永金参加座谈并讲话。
“以案-件比为核心的评价指标体系,极大调动了各级检察机关工作积极性、自觉性,一线检察人员在办案过程中能够更加积极履职、能动履职,有力保障了办案质效。”
“建议可以在统计系统中,针对评价指标设置更为便捷的查询方式,让各级院各条线能动态、快速的查看本地指标情况,了解司法办案和相关工作的态势、特点,使宏观管理更加精细化。”
“意见稿中涉及我们条线的指标都是我们曾经反复提出修改的,非常符合民事检察监督的规律和实际,我们非常赞成。”
“建议将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与检察官业绩考评、处室业绩考评工作结合起来,实现办案质与量的统一。”
“针对可能存在的“反管理”情况,建议加强对异常数据的必要核查,强化与案管部门的横向沟通。”
“建议尽快出台操作流程,将未检业务统一集中办理中能通过统计系统2.0抓取的数据,选取1-2项体现未检工作特色的纳入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中。”
“经研究,我部对新增指标没有意见,具有科学性、合理性。我们将严格落实最高检加强检察机关对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立案侦查的指导意见,不断推动侦查工作高质量发展。”
“建议对社会治理及其他检察建议采纳率与其它类似指标一样,采取设定通报值指标,会更科学合理。”
……
省院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第一至第十一检察部、研究室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结合检察业务工作实际,围绕调研主题对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及通报值的增加、调整、删除、计算等纷纷踊跃发言。
“最高检案管办选择贵州检察机关作为实地调研的首站,体现了最高检案管办对贵州检察工作的肯定和鼓励。”王永金表示,最高检的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体系经过几轮修改完善,总体上是科学合理的,能够客观评价一个地区、一个业务条线的履职情况、工作好坏,是引领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指挥棒、风向标,全省检察机关要高度重视,切实发挥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对检察工作的指引作用。
郭冰讲话
郭冰说,检察业务主要考评指标体系是对检察工作宏观管理和整体评价的重要工作机制,在引领司法办案质效的提升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如何把握好、处理好指标考评和司法办案、检察官业绩考核、本地化应用、条线指导及指标本身的科学性、精准性、可行性、实用性等5个方面的关系,需要我们进一步深化落实。
2月8日,调研组在贵阳市调研时,市院、云岩区、观山湖区院分管院领导、业务部门负责人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围绕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进一步优化完善说体会、谈想法、提建议,并围绕科学认识和运用评价指标,有效应对“反管理”问题等开展了深入讨论。
2月9日,调研组在安顺市调研中,与安顺市院、西秀区院、关岭县院分管院领导、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座谈,调研组认真听取基层办案人员的心声,并对参会同志提出的疑问现场解惑。参会人员立足于业务工作踊跃发言,为优化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建言献策。
文字 | 程丹
图片、编辑 | 粟龙羿
审核 | 李德慧 窦彦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