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如何维护自身权益——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赣青团学 2020-09-21

  为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每年的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World Consumer Rights Day)。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人们的消费水平也日益提高,而在生活中,经常出现各种各样会侵犯到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例子,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成为每年广大消费者关注和维护合法消费权益的重要时段。然而,新经济下的消费维权仍然面临多重挑战,虚假促销伪劣商品支付安全信息泄露霸王条款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况时有发生。



2019年3月10日,中国消费者协会联合
◆◆顺风车安全问题◆◆


社会影响力:85.25


  2018年,相继发生“郑州空姐滴滴顺风车遇害案”“乐清女孩滴滴顺风车遇害案”,滴滴出行及其旗下的顺风车业务因此被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其运营理念与管理方式遭到舆论的诟病。顺风车安全也引发舆论担忧与质疑,成为消费者关注与讨论的热点话题。针对上述事件,交通运输部联合公安部以及北京市、天津市交通运输、公安部门,对滴滴出行开展联合约谈,责令其立即对顺风车业务进行全面整改。随后,滴滴出行在全国范围内下线顺风车业务,并新增了一键报警、安全中心入口、分享行程至紧急联系人、全程录音等功能。



  恶性案件的发生,不法分子固然应该承担法律责任,但是滴滴作为平台方存在重大过失。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因此平台方必须将消费者的安全放到首位。滴滴出行不能因为忙于追逐市场利润,疏于对入驻司机的资质审核及服务质量的监管,更不能放弃平台方对于消费者负有的安全保障义务。



◆◆个人信息缺少保护◆◆


社会影响力:74.04


  2018年,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成为网络安全领域的关键词,网络时代的个人信息保护问题受到广泛关注。6月份圆通被曝10亿条快递个人信息被挂到外网上公开售卖。8月底华住酒店被曝出集团数据泄露,事件涉及1.3亿信息与5亿开房数据。11月28日,中消协发布《100款App个人信息收集与隐私政策测评报告》。报告显示,在测评的10类100款App中,91款App存在过度收集用户个人信息的问题,近半数App的隐私条款内容不达标。



  尽管过度收集行为已经侵犯了用户的隐私,信息泄露更是给用户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但是相关法律规定过于笼统缺乏可操作性,责任主体违法成本过低,给消费者带来了更高的个人信息泄露风险。9月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公布,旨在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解决相关问题的《个人信息保护法》与《数据安全法》被列入第一类项目,有望使个人信息保护早日进入法制化轨道。



◆◆共享出行押金难退◆◆


社会影响力:66.08


  2018年,共享汽车Togo途歌、共享电单车享骑、共享单车ofo先后爆出挪用押金企业倒闭退款难等问题。其中,押金难退再度成为共享经济的投诉热点。12月初,中消协公布了《2018电商行业消费数据报告》指出,共享经济的投诉量在2018年呈现上升趋势,主要集中在共享出行领域,其中,共享单车投诉量高达67.5%,在共享单车投诉中,问题最多的是“退押金难”,占比高达71.8%。



  共享经济作为一种创新经济模式,创业者试错、资本市场博弈不可避免,但不能让消费者成为最终的受害方与买单方,无论出于什么原因,挪用用户押金都属于违法行为。从共享单车出现伊始,实现用户押金的有效监管,一直是消协组织和广大消费者关注的焦点,就当前的形势而言,相关法律法规有待完善,企业行为难以受到约束。因此,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市场监管力度,从制度层面对押金的保管和使用进行管控,势在必行。

       

        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做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坚持包容审慎监管,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促进平台经济、共享经济健康成长。这已经是共享经济连续第三年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



我们该如何维权?


1、自行协商是首选

  发生问题可先与商家交涉,自行协商,同时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能协商解决,省时省力,如果分歧不大,要求合理,通常还是可以自行解决的。但如果对方态度一直良好,但久拖不决,建议不要一直等待,及时采取其他措施。


2、向工商、卫生、税务、房管等行政主管部门举报要求处理

  发生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事件,消费者可以视不同的违法行为向商家的主管行政机关投诉举报,比如都可以向工商局投诉。如果商家还涉及其它资质管理,比涉及如食品卫生问题,可以向卫生部门举报,涉及房产问题,还可以向住建委等主管单位投诉。

  这些投诉,一是可以让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不良商家,净化市场。二是消费者维权问题,通常也可一并处理协调。



3、寻求消费者协会的帮助,进行调解

  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向当地消费者协会反映,寻求帮助,消协也可介入进行调解,也可由消协向相关主管单位反映。但要注意,消协并无强制执法权,调解也要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上,如分歧较大,仍可能调解不成。


4、向法院起诉

  如果通过前述程序解决不了,消费者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可依法判决,如任何一方不自动履行判决,另一方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是,向法院起诉要注意提前收集证据,如双方发生交易事实的证据、消费者付款的证据、消费者受到损失的证据、损失与商品质量或服务质量有关的证据。如果不注意收集证据,可能会造成主张得不到充分支持可能。




  当代大学生属于社会消费者群体中的弱势群体,作为其中的一员,我们更应该增强自我权益维护意识,在自身权益受到侵犯时有主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近期热文


“双非”毕业生就业受歧视?国家新政策了解一下

关于征集第十六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江西赛区比赛会徽和吉祥物的通知

重磅发布 | 省学联主席公开选拔,静待优秀的赣鄱青年!

有哪些汉字,狠狠地调戏了我们的智商

若不懂得取舍,生活不就永远这么糟糕吗?

2019年3月15日/第1538期

编辑:陈小兰

责任编辑:郝欣宇

审稿:卞新华 赵天睿

稿件来源:江西省学生联合会新媒体

让我们在评论区看见你的声音!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