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枣法动态】枣庄法院执结78件涉民生案件救助55人

2016-02-02 枣法之光

        近日,枣庄两级法院共执结78件涉民生案件,发放各类执行款317万元;该院还采取各种措施,筹集79.7万元救助款,对生活困难的55名当事人进行执行救助。 

  山东省枣庄某挂车制造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拖欠褚某某等83名农民工两年多工资及经济损失共计137万元。公司迟迟不履行义务,褚某等人依据生效的裁决向峄城区法院申请执行。 

  由于褚某等在申请仲裁时未及时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车辆、房产、股权等信息进行了“四查”,已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当农民工得知案件无法执行,工资可能落空后,情绪非常激动,几乎天天去峄城区法院上访、缠访。峄城区法院一方面将被执行人的困难如实告知农民工,做好他们的安抚工作,另一方面仔细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调取了被执行人的财务账目,仔细排查,抽丝剥茧,终于发现被执行人有一笔置于某担保商会名下用于贷款的担保存款。执行法官迅速采取执行措施冻结了该笔存款,并克服阻力,依法驳回了该担保商会的执行异议。最终将存在该担保商会名下 125万元扣划至法院,并于春节前将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全部兑现完毕。 

  据了解,在近期开展的涉民生专项执行活动中,枣庄法院对涉赡养费、抚养费、劳务合同、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民生案件加大执行力度,缩短办案周期,及时兑付执行款。将拒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的违法犯罪行为作为打击制裁的重点,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或不报告的,将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乘坐飞机、高铁、动车等高消费活动,并视情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