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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动态:2015年四川省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信息
2015年四川省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评卷及志愿填报
各市州招生领导小组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中考科目、考试时间并向社会公布。
报考省彝文学校彝文专业和省藏文学校各专业的考生,除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外,还应加试彝语文或藏语文。加试时间与办法由考生所在市州招生领导小组制定并向考生公布。三州中等师范学校招生,需考生加试彝语文或藏语文的,应参照办理。
各市州中考的具体考务工作由市州招生领导小组确定。
各级招生领导小组、考试管理机构、各考点要加强对考试工作的领导、组织与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要主动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杜绝失密、泄密事件的发生,确保中考工作安全保密,万无一失。
各地要加强考生考风考纪和诚信教育,加强对考试全过程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舞弊事件。
考点由各市州招生领导小组统一规划和设置。
各地要加强对考试用房和考生集中食宿点的安全、卫生检查,确保考试期间考生的安全,要做好防灾保考的应急预案。
市州招办应以适当方式向考生通知考试成绩,同时应制订考生成绩复核办法及其程序,向考生提供成绩复核服务。
各市州招办应于7月5日前向省教育考试院上报本市州参加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所有考生的成绩数据库。
五年制高职志愿与省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志愿互不兼报;五年制高职志愿可与一般普通高中和三年制中职学校志愿兼报。
考生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可参考当年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公布的四川省境内具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名单和《招生考试报》或市州招考委、教育局向社会公布的当年在川招生的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数、专业目录等。考生也可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sceea.cn)查询有关资料。
各市州招办应于7月5日前向省教育考试院上报本市州参加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考五年制高职的考生志愿信息数据库。
2015年成都市中考招生工作规定之录取批次及填报志愿
第一批:
按照录取的先后顺序,参加第一批录取的包括以下类别:高层次人才子女;宏志生、希望班;指标到校生;民办学校直升生、外语实验项目班、中职学校直升生;艺体特长生;中职学校提前录取学生、民办学校提前录取学生;外地生班;艺体特长班;石室中学(北湖校区)、成都七中(高新校区)、树德中学(光华校区)、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郊县班;子弟校内招;空军基地班、民航基地班、国防基地班;师大附中失地农民子女。被前面类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以后类别、批次的录取。民办普通高中、中职类学校在本批未录取满额的,还可参加第四批录取。
第二批:
四川省二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
第三批:
五年制高职、师范。
第四批:
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一般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报考本批学校的学生均可兼报。
中考结束后,每位学生(报考类别为“参加毕业考试不升入高一级学校”的学生除外)可领取一张《成都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提前录取志愿卡》,学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此卡参加中职类学校、民办普通高中的提前招生录取。此卡上交录取学校,一经录取,其所填报的以后各批次升学志愿自动失效。
学生及家长在选择填报志愿时一定要慎重考虑,学生志愿信息一经填报提交,不得更改。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扣压《成都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提前录取志愿卡》,不得限制学生填报志愿,剥夺学生的选择权利,更不得擅自更改学生志愿,一经发现,将按有关招生考试纪律严肃处理。
报考隶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管理的技工院校的学生,除可按上述填报志愿的方法报考技工院校外,还可直接到相关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技工院校及院校设置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2.在公布中考成绩时,将划定、公布中心城区省二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填报志愿指导线、一般普通高中最低送档线,一般普通高中最低送档线下考生不投档到普通高中。
3.各普通高中录取坚持采取升学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以及政策性加分相结合的办法,择优录取学生。投档比例原则上为1:1,若调档最低分有相同分数学生而超出调档比例的,按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从高到低排列,若等级相同,则按学生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升学分之和从高到低排列;若此分数也相同,则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四科B卷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列;若此分数也相同,则按体育成绩从高到低排列;如再相同,由录取领导小组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