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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VI政策风险指数】高培勇PK李炜光:最高智囊警告的伪专家是谁?

2016-12-31 CCVI价值指数


什么是真专家,什么是伪专家?真伪谁说了算? 所谓高层智囊的社科院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高培勇警告“伪专家”税负说。

天津财经大学财政学科首席教授李炜光直指减税的前提是政府支出降下来,不然就是空谈!中国历史上的盛世都与轻税有关。

一个是所谓高层智囊、一个是财政科学首席教授,到底谁更“专业”?说到底是因为李炜光教授动了高培勇院长的“高层智囊‘的奶酪,高培勇院长所谓的“智库产品”,其分析工具不如咨询公司;论学术品质,一切局限于“经济工作者”,何来独立观点? 社科院也是行政庞大支出构成,如果把国、省、市社科系统裁掉一半,必省千亿之上。用数据标准决策体系,替代机构咨询机制,以政策风险指数评估量化决策建议价值和风险,把”正房“(国研室)、”二房“(国研中心)、“偏房”(社科院),统统纳入与非体制咨询组织平等体系之外,公平建议,“依法不依人”,至少节约数千亿“经济工作者”成本。

而决策声音的信号错乱,首先来自于体制内庞大重复的“中心"、院等等相互打架争宠而钻营投机,并非“公众”,如果社会声音那么容易进入决策体系,民主决策化水平要远超其他民主国家了。



“任何一个社会出现足以颠倒乾坤的危机,前兆必然是财政危机”。对清末君建立宪政,体制内的改革改到那种程度很不容易了——让一个皇权的体制接受立宪,这种政治改革非常不容易。议员们在1911年的时候已经大刀阔斧地砍预算,当年就把清政府提交预算额度裁减了一大半下去。真正的公共财政,理念就是要限制王权和保护私权。重税主义,导致很多好端端的王朝很快灭亡。


1789年7月14日,巴黎市民攻克巴士底狱之夜,当路易十六听到消息时询问身边的廷臣昂古尔公爵:“这是一场叛乱吗?”昂古尔回答:“不,陛下,这是一场革命。” 

“财政不仅是经济问题,它更是一个政治问题。”李炜光说,我们在谈到税收时是在谈一个政治问题,是政治权力的核心部分,用布坎南的话说,是“广义政治宪章的一部分”,关系到政治权力的制度设定和运作,其次它才是经济问题。

 

中国的特点是,凡盛世的出现都是实行轻傜薄赋政策的结果


没有找到相反的例证。中国古代历史上号称有三大经济发展的高峰期。第一次在西汉,西汉前期实行了轻傜薄赋的税收政策,这是从汉高祖定下来的基本国策,坚持了七十年,经历了汉文帝、汉景帝,一直到汉武帝初期才停止,结果带来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经济发展高峰,出现了“文景之治”。税最轻的时候,曾经12年免田租,即主体税种连年不征。因为这个,朝廷大量遣散宫女、减少宫殿建设、军队大量裁员,减少国家财政支出,为大规模减税腾出“空间”。西汉前期实行的是“黄老”的“无为而治”政策,属于道家思想,与民休息。中国历史上大部分时间比较排斥道家思想,主流意识形态是儒学。大部分时间信奉的是法家,走国富民穷的路。但在历史上,偏偏是实行了道家思想的几个时期,都出现了盛世,除了西汉,还有唐朝的前120年、清朝前期等。

“税收是政府的政治权力之一,过去的中国一直处在没有力量能去制约的皇权专制时代,就好比一辆奔驰的马车没有刹车装置,必然会走向崩溃。”纵观中国历史,李炜光如此解读中国何以出现周而复始的王朝更迭。他说,“一个王朝走到末期,一般都是它的税负严重超标,百姓痛苦不堪导致的系统性崩溃。”他举例说,宋朝在文献记载中可谓繁华富庶,但北宋仍是中国历史上苛捐杂税最重的朝代之一,因此才有了王安石变法。但并没有逃脱“黄宗羲定律”的怪圈,北宋王朝最终还是不可避免地走向衰落。

“西方也一样,历史上因为税收问题发生了很多惊心动魄的事。”李炜光说。在人类文明进步的几乎每一个历史的“关节”之处,总是有税收问题如影相随。英国的《自由大宪章》,里面的核心条款就是国王征税要与贵族会议商量,征得同意。那时候国王钱袋子的归属就开始发生“挪移”了,到14世纪末下议院建立的时候,“经同意才纳税”已经作为一个原则确定下来了。美国独立战争,还是因为宗主国征税的原因,明确提出了“无代表不纳税”的口号。法国也是这样,大革命的起因也是因为税收。税收总是与人类的文明进步相伴。

谁来决定政府怎么花钱,这些问题必须在国家宪法和法律层面上解决。否则,支出减不下来,税也减不下来,最后,财政能拖垮整个经济和社会。

目前大部分税种未经立法,有“权乃移于法”的现象。间接税过高导致北上广深等剥削其他省会,也导致底层老百姓利益受损。

 

宪政财政第一人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政治学教研室主任王占阳对李炜光的评价是:“从宪政角度研究财政,至少在我所知道的范围内,李炜光是第一个。”

复旦大学经济学教授韦森评价说:“在财政学、税学,尤其是在财政史、税法学方面,李炜光教授均是国内著名的学者;在经济学和政治学方面,李炜光教授也是真正的专家里手。”

央视《百家讲坛》的《正说包公》,将李炜光推到公众视野的前台。

《中国财政史述论稿》、《魏晋南北朝财政史》等著作,确立了李炜光在中国财政史学界的地位。从宪政角度研究财政,使他的视野脱离了就财政论财政的狭窄空间,对处于转型期的中国具有特别的意义。

 

 

一、以下摘自《南风窗》2013年文章

 

建设“轻税国家”

 

《南风窗》:您的研究发现,中国历史上的几次经济发展高峰或者说盛世,都与轻税有关系。这是一个很有说服力的论证减税的理由。甚至可以说,传统上我们讨厌重税,这已经是一种政治文化心理。偷逃税我们似乎也习惯了。而西方一些学者的研究在比较中世纪奔向现代社会的英法等国家税负问题时发现,英国税负比法国重,国家征税能力也更强。那么,究竟如何理解一国税制结构和走向现代社会的关系?如果说中国不适合重税,那么怎样的税制设计会比较合理?

李炜光:今天谈减税,不能只讨论税对经济的影响,更要考虑对整个社会的影响。中国传统社会比较倾向于轻税,将其视为国策,特别是对农业方面。几次所谓盛世的出现,都与轻税政策的实施有密切关系。统治者在这个时期也比较注意约束自己的欲望,少搞或不搞工程项目,甚至包括大量裁减军队。而历史上的农民起义,也都是因重税重役而走投无路的一种暴力反抗。

 

历次的改朝换代,与税有着莫大的关系。

 

今天的一些现象,比如逃税,应该被谴责和惩罚,但也反映了民间对重税负现状的不满,是缺乏民主的社会里对重税政策的一种反制。所以我认为,政府应该从政治而不仅仅从经济角度看待减税问题。税收是国家施政最重要的方面,是连接经济、政治和社会三大子系统的媒介,这是财政社会学的主要观点。政府为经济系统提供公共服务,以换取其提供的税收,同时为社会系统提供服务,以换取社会对政府的支持,从这个高度看问题,财政若出了问题,便是整个社会的危机。在和平时期,政府和人民之间的联系,税是一个主要纽带。

现在因为经济形势不太好,政府开始主动减税,但不等于一个新的税收模式建立起来了。如果经济形势好了,会不会税收又会走上老路?税制结构还是维持不变?因此,我认为,应该把建设轻税国家这样一个理念,实实在在确立下来,通过体制和政策贯彻下去,尤其是要把民营企业和居民中低收入家庭的税负(显性的和隐性的)切实降下来。

轻税,不是不交税,相反,我们应当尽量减少不交税的人

 

即使交的税很少,甚至交完了再返还,也不把太多的人排除在纳税人群体之外。纳税,是一种义务,也是一种责任。现代社会的税收和“拦路抢劫”的区别就是,好的税制会产生“积极纳税人”,因为好的税制改善了人们的福利水平,所以民众有可能比较积极地纳税。因此,好的税制可以从根本上重塑政府与人民的关系,有什么样的税收,就有什么样的政府。这是最重要的问题。

《南风窗》:在讨论税负问题时,政府部门总喜欢说很多开支不能不花,需要花钱的地方也越来越多。看起来,财税支出“调结构”问题还没有被提高到相当的高度去认识。您也多次指出政府税收资源的配置不当问题。总体税负比较重,政府的资源配置有很多不当,两者加起来共同加深了人们的“税痛”。我们看到,政府也在提倡自己要过紧日子,出台了不少措施。那么,您认为,我们如何设计一个系统的削减政府开支的计划呢?

减税的前提是政府支出降下来,不然就是空谈 

 

李炜光:减税的前提是政府支出降下来,不然就是空谈,这点很好理解。所以,减税也是政府的“自改革”(龚自珍语)。过去税收超常增长,政府有钱办很多事情,现在不得不考虑减税,最大的障碍就是如何把这些年膨胀起来的政府的某些过于宽泛的职能、过多的机构设置以及过多过滥的各种财政开支减下来。

观察一些国家和地区,可以发现,在经济衰退时期,政府减少开支都有实质性动作,包括裁减机构和雇员等。不这样做,对减税就起不了实质性作用。就像一个家庭过日子,只是说我一个月本来花100块,现在减少5%,少花5块,力度也忒小了点,对减税很难产生实质性的作用。

难就难在,政府的支出是刚性的,很多项目已列入跨年度预算,不是说停就停得下来的,这是第一;第二,我国的经济增长主要还是要靠政府投资,这个模式不变,怎么减支呢?减支等于减政绩,谁会情愿?第三,现在的国家预算,说形同虚设可能严重了些,但起不到实质性的约束也是事实。预算的实质是一种外部控制,预算软约束,财政开支就没人控制和监督,就是一堆烂账。审计确实很重要,但那是事后监督,改变不了问题的实质。

重税主义导致好端端的王朝短命而亡

 

研究下历史,有太多的事例可以证明,因为搞重税主义,国家对政府征税和用税缺乏控制机制,最后搞到山穷水尽的地步,导致一个好端端的王朝短命而亡。政府应该花多少钱和能花多少钱,以及应该由谁来决定政府怎么花钱,这些问题必须在国家宪法和法律层面上解决,否则。支出减不下来,税也减不下来,最后,财政能拖垮整个经济和社会。


对政府和人民关系的考验

《南风窗》:当下的减税进程,实际上与新开税种等工作紧密联系在一起,房产税试点,完善消费税,研究把煤炭等资源品目逐步纳入从价计征范围并适当提高税负水平,等等。这是一个复杂的博弈过程。从政府角度看,新开税种也决定着减税的步伐到底会有多大。如果要有所作为,这些方面的改革进程如何把握?要动谁的奶酪?对社会有何种影响?

总体税负到此为止,只能往下减

 

李炜光:现在推出新税一定要慎之又慎,旧税已然很重,不要再贸然推出新税。即使因为税制改革的需要开征某种新税,也必须走民主法治的路,全民讨论,人大立法。我认为不管新税旧税,一个基本原则是,总体税负到此为止,只能往下减,不能再增加了。


你不向人民说明白收税为民做了什么,反而总是强调自己增加多少收入,人民当然难认可


你提到的这些要做的工作,会有一些利益博弈,关键问题是明确税收性质。比如不动产税,只强调解决地方政府收入来源这一点是不行的,得正面回答这个税征上来做什么用的问。不动产税就是社区税,公共服务的性质很强,属于直接税中的直接税,相当于直接从百姓的腰包里掏钱,要求有非常和谐的府民关系。这个税还具有一定的“专款专用”性质,政府相当于过路财神,用这个税给社区提供公共服务,改善居民福利,而政府自身却不能有利益在里面。加拿大的房产税,对应的是30多种公共服务,税法上讲得明明白白,人民相当于在给自己交税,怎么会不配合?其中的道理,你不向人民说明白,反而总是强调自己增加多少收入,人民当然难认可。

所以,像不动产税这样的税收(遗产税、赠与税等也类似),可以说是考验政府和人民的关系,以及政府自身施政能力的试金石,我认为目前开征此税时机还不成熟,社会配合程度不高,价值评估之类的技术问题也不好解决,央地关系在体制上还存在一些问题。其实,开征不动产税的阻力主要不是来自社会。业主们早就有思想准备,这个税早晚逃不脱,交了税大家心里踏实。

《南风窗》:当前形势下的减税对履新不久的中央政府,其实也是一个难得的改革契机。如果简洁概括一下,对于减税大计的最终效果,如何来评定呢?

李炜光:应将减税政策的直接目标确定为,增加企业留利和居民的可支配收入,消除税制中的不合理因素(显性的或隐性的),逐步压缩间接税比重而增加直接税比重。据报道,“营改增”后,企业税负确有所下降,效果“超预期”,虽然还需要进一步评估改革成果,但毕竟是在减税的方向迈进,值得肯定并希望进一步扩大这方面的努力。接下来,应该做些调减增值税税率的工作,在基本税率和优惠税率上有个比较明显的下降。

今后我国应实行低税率模式,降低货物或劳务税的税率,降低与消费者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的税负。税制的整体累进程度不宜过高,更多地体现中性原则,以维护经济激励机制和企业家投资、创新的热情。现在企业家们“脚踩两只船”,而政府不得不自己投资去激励增长,这是一种很难维持下去的增长方式,必须设法从中解脱出来。而解脱之道,只能从总量减税入手。

 

间接税推高物价,加重了低收入家庭负担

 

我国70%以上的税属于间接税,属于转嫁性质的税收,税款加在了所售商品的价格之上,由消费者承担。由于大部分商品是日常消费品,我国税制又没有专门针对日常消费品的减税措施,间接税就具有了推高市场物价的作用,加重了广大低收入家庭的负担,削弱了其消费能力。

 

我国企业的综合税负达到50%以上

 

销售和进口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为17%和13%,在亚太经合组织21个成员国中中国企业的综合税负达到50以上,列第四位,这就进一步推高了我国消费品的价格。这些问题无论是哪派经济学都是否认不了的。

政府通过“通货膨胀税”每年从百姓手中拿走两万个亿

 

政府还可通过“通货膨胀税”得到利益,当然这是个比喻性质的说法,不是政府直接征税了。政府得到的好处是某一部分负债通过通货膨胀还掉了。有个简单的计算方法,目前我国银行存款余额过百万亿元,一年期存款利率是3%,若通货膨胀率达到2011年那样的5%,两者相差就是2%。那么这100万亿的2%就相当于“通货膨胀税”,差不多就是2万亿的样子,这部分收入最后还是归到政府手里,政府的负债通过这个途径减轻了。

间接税过高导致北上广深等剥削其他省份

 

间接税过高还会导致不公平的问题,例如,我国大型工商企业多聚集于东部,税交在本地,税负却是由全国各地的消费者承担的,特别是中西部地区,但却不能享受东部地区那样的公共服务,这就导致税负不公平的问题。

对外来人口不公平

 

税负公平问题容易被忽略,应该被纳入减税框架中统筹考虑。又比如,一个正式职工,假如一个月工资4000元,扣除3500元免征额和各种社会保险费之后,就基本上不用缴纳个税了,但是还有不少人是“临时工”,没有被单位正式雇佣而只是提供劳务,3500的免征额对他就没有用,而是按照扣除800元,再乘以劳务报酬所得的个税税率20%税率的方法计算,他的税后收入便只有3360元。这种情况在外来人口集中的地方很普遍,也是一种不公平。

 

二、以下来自《南方人物周刊》2011对话李炜光

 

我的宪政财政理论的影响是在体制外

人物周刊:今年是辛亥百年,作为财政史学者,你如何评价?

李炜光:清末立宪派差点就成功了,这非常让人痛心疾首。清政府建立了资政院,咨议局也是它自己建立的。体制内的改革改到那种程度很不容易了——让一个皇权的体制接受立宪,这种政治改革非常不容易。我们可以看到,清政府制定1911年财政预算的时候,基本上按照的是西方的做法。

 

人物周刊:清政府1911年的财政预算,很大程度上采用了西方的做法,这是不是说当时的预算在某种程度上具备了民主预算的要素?

李炜光:有,趋势非常明显,议员们在1911年的时候已经大刀阔斧地砍预算。当年就把清政府提交预算额度裁减了一大半下去。那还不是真正的国会,清政府自己建立的资政院就可以做到这一点。

 

当时资政院的会议记录,现在出版了。议员基本上由官场人士、知识分子等精英组成,还有一些地方的实业家。当然有一部分议员是“钦点”的,但还有一部分真的是选出来的。这些人聚集起来开会,审议政府的预算、政府的施政行为,包括军机大臣的去留问题,讨论都非常精彩。

 

人物周刊:清政府垮台后,五四运动并没有给中国带来民主宪政,反而陷入不断革命的漩涡,或许与国际大气候和国内小气候有关。知识分子应该反思什么?

 

李炜光: 五四以后,中国知识分子有左倾的传统。例如在延安的政治前景还不是十分明朗的情况下,那么多青年就奔赴延安。延安对比腐败的国民党,显得很廉洁,对知识分子有吸引力。

 

我认为当时中国的知识分子从那样的时代走过来,尚处在一个很不成熟的状态。虽然教育不错,出了很出色的思想大师。你还是可以看到知识分子在思考中国的出路时特别冲动,极易被那些蛊惑人心的口号迷惑。也存在能对激进的革命进行反思的知识分子,但是太少了。

 

人物周刊:“文革”后平反了冤假错案,落实了知识分子政策,十余年间,社会意气风发,创造力迸发,但90年代后,很多知识分子沦为功利主义的俘虏,谁之过?

 

李炜光:现在知识分子都在追求经济利益,整体上堕落了。知识分子如果从精神上堕落,那就无可救药。

 

要反思中国历史,需要观察中国知识分子的命运。早期知识分子那么具有革命的使命感,投入到社会改造运动中去,很多人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后来落到这样一个结局和处境,是非常悲哀的,这是一出悲剧,而且都快演完了——大局已定,再演也是这样子。知识分子到现在这样堕落,实在令人无法接受。

 

李炜光:财政和军事、法律很相似,也是一种强势的国家权力,它的背后就是军队、警察、监狱等强制国家机器。

 

当征税这种如此强势的国家权力遇到“手无寸铁”的公民权利,双方处在非常不对等的地位。一个法治、民主的国家,必须要在公权力和公民权之间划定一个鲜明的楚河汉界:哪些领域是国家权力可以运作的,而哪些领域公权力不能进入,是私人的领地,是公民的权利。这些就属于宪政问题的讨论范畴。

 

宪政理念的本质在于给权力设定边界:一方面限制、约束权力,一方面保障个体自由和财产权。为什么一定要划定公与私之间的界限呢?因为国家拥有强制性的权力,而另一方面公民为了生存必须有财产权和个人自由这些权利。公民是“被统治”的对象,不像国家一样拥有监狱、警察等强制的“权力”,他拥有的是不具强制力的“权利”,除了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利之外,公民没有其他方式保护自己的权利。公民处于这样一种天然的弱势,所以需要引入宪政观念。

 

人物周刊:宪政之下的财政属性是公共财政,90年代末期中国开始提公共财政这个概念了,当时还出现了国家派和公共派之间的争论。中国公共财政改革这么多年来是什么状况,有哪些不足?

 

李炜光:公共财政从1998年开始改革,和李岚清有一定关系,他比较早提出中国要建立公共财政体制。我觉得这个提议非常有远见,但当时财政学界的主流是反对公共财政,国家分配论占上风。

 

国家分配论一直是中国财政学界的主流观点,而宪政财政恰恰是个很边缘的学科,到现在也没有被很多学者接受。我们看全国财政学年会、全国税收学年会,也很少会有相关的论文提交。我的宪政财政理论的影响是在体制外。

 

财政学、税收学离政府最近,财政税收是政府的施政行为,在中国,对它的研究也以政府为主。你看,中国的财政学会和税收学会基本上由官员组成,学者几乎是陪衬。

 

由于这样一个学术格局,政府很难推进宪政财政。公共财政只是我们对政策的叫法,而真正的公共财政,理念就是要限制王权和保护私权——真正的公共财政以此为特征。

 

这个不光是我个人的看法。1998年中国就开始推进财政改革,现在已经十多年过去了,中国的公共财政越搞越不是这么回事,越搞越不像了。

 

三、以下摘自李教授最近的讲座

 

政府间财政责任与财权配置无法律约束

 

李炜光教授以国家治理与现代财政关系为切入点,强调预算居于国家治理的核心位置,政治是它的第一属性。税收法定原则的基本精神是税权归于人民,税收必须经由人大立法决定,体现“王在法下”的民主理念,目前大部分税种未经立法,有“权乃移于法”的现象。要以支出责任为轴心划分央地关系,目前最大的问题是中央地方的责任划分不清,政府间财政责任与财权配置处于无法律约束的真空状态。李炜光教授亲身参与预算法修订,给出了预算改革的建议:如应建立规划-项目式的预算书,变整体表决为单项表决制;成立预算专门委员会;预算权应在人大和政府之间合理配置;建立预算的公民参与机制等。

 

所有的政府支出都应当是可检验、可问责、可纠错的

 

李炜光教授还从理论和政策实践等多个方面阐述了税收正义理论的基本框架,并将其归纳为“所有从政府那里获利的人都应当纳税”、“在税收问题上,公平正义具有价值的优先性”、“‘无代表不纳税’应成为普世性原则”、“所有的税收都应当是正当的法定的”、“所有的政府支出都应当是可检验、可问责、可纠错的”、“税收和预算必须接受外部政治控制(弗里德曼矩阵)”、“纳税人的反叛具有正义的性质”七条理论要点。




最高智囊警告伪专家:国策关人命,跨界发言要有敬畏之心


12月28日,在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主办的“财经战略年会2016”上,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所长高培勇提出了一个问题:中国的宏观税负问题就出在,几乎所有的税收都是从企业口袋里掏出来的,企业税降一点,个人税增一点,我们更多的百姓愿不愿意改这样一种结构?


全文实录如下:


警惕政策分析中的跨界现象


以往作为财经院的院长参加财经所的会议,今天以嘉宾的身份参加,感觉还是不一样的,其一,不管任何的会我专心于倾听,而且静心于思考。我接着晓求刚才说的话,讲一点我最近关注的事情,就是警惕政策分析中的跨界现象。


这句话从何而来?从五年前我们组建财经院的时候我们在议论一件事情,转型,从一般性研究转到智库性研究上来。转型的过程当中一个始终挥之不去的问题是,智库研究究竟和一般的学术性研究有何不同?经过五年多的思考,我们越来越达成一种共识,起码从最浅层认识上,智库的产品和实践当中的距离相对于一般的学术性研究而言是最近的,也就是说智库性产品随时都有可能被付诸于实践。


智库产品和学术研究的根本区别,智库产品:人命关天


如果能认识到这一点,就是我们对智库研究的成果,称之为成果也好,智库产品也好,就要特别的谨慎,因为它具有人命关天的性质。比如一般的学术性研究,我就主张一种观点,而且我从事学术研究到退休,一生一世我就坚持一个观点就可以了,不管这个观点是什么。但是,你要做智库研究,你提出的哪怕是一个很小的政策性主张,当你意识到它有可能被决策层所采纳,被管理层所重视,以至于最终付诸实践的时候,你能不小心吗?你肯定要小心,而且小心过程当中都有可能出错。所以这让我们就感受到一个事实,凡属于智库产品的,一定要建立在精准的专业分析基础之上,如果你的分析不够专业或根本谈不上专业,你可能提出的所谓智库产品就有可能误导民众,误导民众也就罢了,还有可能误导决策,因为你的智库产品是直接通向于实践层的,在这个过程中基本上没有多少过滤的可能性。因为我们所有的智库型专家,他在发声的时候都是以专家的身份出现的,而且他在发声的时候背后有背书,比如中国社会科学院某位专家说什么,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某位专家说什么,北大、清华、人大某位专家说什么,当你以专家身份出现,背后又有专家型的这种机构做背书的时候,你不要指望有人再为你的所言进行一番过滤和甄别,也不要指望决策层、管理层比你更专业,这是非常非常重要的一条。


说到这里我想起一件事来,我曾经在一个会议上说过,大约是三四个月前,我在家里吃完晚饭,注意到电视屏幕正好展现出一个画面,好多电影明星、体育明星和各路名人在那里唱歌,我听着听着就坐不住了,我就站起来了,我说唱的什么乱七八糟、南腔北调,我女儿提醒我,她说你注意这个节目叫“跨界歌王”,不是歌手来唱歌,是非歌手来唱歌,我立刻意识到一件事,跨界就不够专业。


我本人是研究财税的,几十年如一日,这几十年当中我特别注意不搞跨界的发声。比如说金融领域,德旭院长、承惠所长,金融领域的事情,我历来有足够的敬畏之心,我连买什么理财产品都要问德旭。讲房地产倪鹏飞是专家,除非他邀请我谈房地产和财税有关的东西,我才敢参加他的研讨会。宋瑞是旅游的专家,旅游问题我敢随便发声吗?也不敢。


做学者要有基本的门槛意识


要有专业的认识,越是接近于操作层的产品越是要精准的专业分析,我这里特指的是智库类的产品、政策分析类的研究,而不是讲一般的学术性研究,一般学术性研究可以做跨界,大大跨界都没有关系。


如何去进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警惕其中的跨界发声现象


我们今天的主题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视角下的中国”,我想把问题放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从去年11月份到今天,一年多的时间了,大家围绕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什么,发了一段很长时间的声,现在已经进入到了什么阶段了呢?因为今年经济工作会议的主题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人们已经不再探讨什么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了,而是如何去进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这个过程当中请大家特别警惕其中的跨界发声现象。


我举几个深入到我的研究领域的跨界发声现象,大家做一些鉴别。


其一,财政赤字率。伴随着经济下行,伴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个镇痛的加大,人们特别关注于经济增长速度。为了稳增长,就需要有财政赤字的刺激,这是毫无疑问的,但问题是这种财政赤字的刺激率达到一种怎样的地步,这是我们需要研究的。请大家现在就可以上网搜索一下关于各路专家所说的对于2017年财政赤字率应该达到多少的这样一番议论,我见到这样的议论突破3%不足惧,甚至更多,也不可怕,因为对比欧美、日本这些国家我们的赤字率还低了呢。


我们姑且不谈赤字率究竟达到多高的尺度是合适的,我想提及一个现实,中国的赤字率历来有名义赤字率和实际赤字率之别,道理是什么呢?


原因就在于中国的政府预算从改革开放以来就不是一本,到目前为止已经有四本了。当你说到中国的财政赤字率有多少的时候,比如去年是3%的时候,请注意,它指的是一般公共预算的赤字率。


可没有包括政府性的基金,没有包括刚才郑所长所说的社会保险基金,也没有包括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即便把这四个预算都包括在内,也不是全部的,我们事实上还有政府预算之外的政府收支性的安排。


比如说,2015年我们认定财政赤字率是3%,讲的是名义财政赤字率,我们是不是要把政府性基金预算的赤字包括进去呢?把其他方面的政府预算的赤字包括进去呢?加总折合的结果,因为时间关系我不展开,你会发现中国2015年的财政赤字率不止于3%,甚至远远高于3%,是3%的倍数。问题来了,当你主张要提高赤字率的时候或扩大财政赤字率达到什么样水平的时候,你首先要说你想扩大的是名义的赤字率还是实际的赤字率,如果不加区分的话,很可能误导民众,误导决策,这是一个很重要的事情吧。如果没有对这个领域长期的跟踪,你是说不清它的来龙去脉的。


其二,减税降费。减税降费是2017年政策主张的高频率词汇,所有人都不反对,所有人都热衷于减税降费,为了减税降费就提出各种各样的政策主张,甚至把减税降费当做一个基本目标。但是殊不知不管是税还是费,从来都是和政府的支出绑在一起的,我们总要问你拿什么去减费降税?目标是好,但是归宿在那。很多人的分析绕开了政府支出,而直接谈论减税降费,或者至多谈论到以扩大赤字的办法去支撑减税降费。


我们姑且就按照这个办法展开分析,你会看到什么样的结果呢?政府支出不变,政府的税收和收费减少,与此同时是财政赤字的扩大,财政赤字扩大是必须用发行国债的办法去弥补的。所以大家看到的是一种什么画面呢?是在政府支出规模不做变化的条件下,弥补政府支出的融资方式之间的相互替代,也就是说一手减了5000亿的税,另外一手又发了5000亿的债。在这个过程当中,大家试想在企业也好、居民也好和政府之间的资源配置格局会因此发生变动吗?


我们说实质层面的资源配置格局还是老样子,但是只是融资方式变化了。对企业而言,原来交的5000亿的税,现在变成购买政府的5000亿的债了,原来强制纳税义务,现在变成了我持有了政府的债务凭证。


进一步问,对于企业的成本是一种降低的影响吗?概念上可能是,但是实质层面绝不是,因为债是要还的,退一步讲,债即便不还,用置换债的办法无限期延续下去,他也是要付息的。我们在国债的管理上历来有一个铁律,本金可以置换,但是利息绝对要加入到政府支出当中,用税收的方法加以弥补,这是铁律。试想,5000亿的债按现行的利率一年的利息是多少?2015年的债的利息自然要加入到2016年的政府支出规模上,从长远讲,这样一个循环过程是减税降费的目标所在吗?显然不是。当专业人士进入到这种分析领域的时候,他一定是把减税降费和政府支出联系起来去说。


再举一个例子,刚才尚希所讲的企业税负问题,我见到很多这样的分析,其实不只是今年,N多年前有有这样的分析,就是企业税负重,这很容易让大家一时付诸太多的热情。但是在企业税负重的同时,我们肯定要做连带分析,宏观税负是不是重?宏观税负是全国人民的税负,企业税负就是企业这个群体的税负。做宏观税负比较的时候,我们都很清楚不管用什么样的口径去做分析,把所有政府收支加总求和,你会看到我们的宏观税负和欧美国家比,相对来讲是偏低的,至少是不高于他们的。但是人们又讲税负重,于是把微观企业的税负无限放大,但是究竟是什么样的原因在宏观税负并不太重的条件下,并不比别人高的情况下,导致企业税负重了呢?


其实这和我们目前的税制结构有直接的关系


我总用两个数字,一个数字是70%,政府每收100块钱的税,70块钱是流通领域当中的税收,是落在流通领域当中的,是要融入价格转嫁出去的税。另一个数字是90%,政府每收100块钱的税,90块钱甚至更多是从企业那里收来的。大家试想一种结果,比如我们在座的各位就是一个小的群体,我们今天要收税,但是我们明确只收男人税,不收女人税,收1000块钱,1000块钱落在所有的男士身上,我们报告厅里的宏观税负假定是30%,意味着所有男人的税负是多少?也是30%。我们换算一下,这1000块钱的税负,500块钱向女士收,500块钱向男士收,我们的税负水平不就由此而下来了吗,中国的宏观税负问题就出在这里,我们几乎所有的税收都是落在企业身上的,都是从企业口袋里掏出来的。在计算企业税负的时候,我们的企业税负是约等于或者近似于宏观税负水平的。这样一种来龙去脉才能知道中国的企业税负是怎么一回事,接下来也就知道该怎么做了吧。在这种条件下要把企业税负降下来,首先得改一改税制的结构,问题是我们在座的各位,我们更多的百姓愿不愿意改这样一种结构,能不能接受改结构这样一种现实?这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了。


如果我们把间接税减一点,直接税增一点,企业税减一点,个人税增一点,像欧美国家那样。比如说欧洲国家大体上55%是个人缴纳的税收,45%是企业缴纳的税收,我们稍微做一点调整,可能企业税负重的局面就会有所改变,但是我们做好准备了吗?所以不能轻易的一下子就把企业的税负问题放到这个风口浪尖上做无限的渲染,而要扎根于中国的现实税情,扎根于中国的现实国情。


我就举这几个例子,实际上所有的例子都是想说一件事。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本来就是一个新课题,本来就是我们运用传统在学校里学习的那些经济学的常识所不能直接解决的问题。在这样一个过程当中特别需要精准的专业分析,而不是漫谈者或者剽友。如果把自己标榜着经济学家,在所有经济领域都敢发声的时候,请注意,如果你谈的都是一般性学术问题,我们尽可以去鼓励他,但如果你延伸到政策性分析领域,我们说你得有足够的门槛意识,足够的敬畏之心。


否则这样的研究成果不仅产生不了正向的效应,反而可能是负面的效应。我体会,一个真正具有专业水准的分析产品,它的完成者所应当具有的水平起码有三条


一是接受过这个专业领域的严格而系统的基础训练,这只是其一,不是说你学习过金融学,你毕业是金融专业的博士就是专家了,不是。


二是在这个专业领域有长期摸爬滚打的经历,你不仅仅知道这个专业领域所有事情的今天,还要知道它的昨天、前天,你能从一个很长的历史视角当中来还原基本事实,否则也是不行的。


三是你在这个专业领域得有广泛而深厚的人脉基础,因为任何人的视野都有局限性,一个人水平再高也不能看到所有的东西,比如说看到财税领域的东西,我可以问尚希,尚希得知道我是谁,他也得愿意跟我进行这样的交流。其二,信息来源,我们的信息来源不能只从网上来,不能只从公开出版物上来,还得有专业领域的人士,能跟你沟通,提供那种真实而可靠的信息,让你对这个领域真正有感觉,也就是说我们需要的是真正学有所成,真正能解决问题的智库性的专家。


这些年来我们就是在朝着这个方向去努力,希望各位同行、各位朋友能够在这样的研究视角的背景条件下,来提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所需要的各类政策分析性产品。我就说这些,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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