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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齐《人民的名义》12个法律bug召唤一名正义温暖的华政青年!

2017-04-30 主页嘿 华政青年

记者:陆欣怡

编辑:施林 责任编辑:白露

近日,小编的朋友圈被一部堪称大陆有史以来政治尺度最大的电视剧刷屏,没错,它就是《人民的名义》。随着追剧告终,华政粉们收集了该剧的法律bug,接下来,就和小编一起去给这部剧挑挑刺儿,涨涨法律知识吧!

1

问题一:203名员工利用安置费东山再起,创立“新大风公司”是否合规?

大风服装厂作为国有企业改制的民企,蔡成功拥有51%的股权,改制的老职工们持有该企业49%的股权,人数达数百人。当大风厂与山水集团发生股权争议时,持股员工成了受害者,他们暴力抵制拆迁,发生“一一六”事件。我们的达康书记一看苗头不对,决定由政府出资支付员工的“安置费”,安抚员工的情绪。于是,拿到钱的员工们主动发起了第二次创业,决定成立一个新的大风公司。股东人数由21人陡增至203人,出资从100万涨到627万。

根据法律的规定,非上市公司股东人数不得超过200个人,也就是说剧中203名股东人数已经超过了法律规定。

《公司法》第78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两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

    《合伙企业法》第六十一条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两个以上五十个人以下合伙人设立。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私募基金:非公开募集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合格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二百人。

2

问题二:新大风厂的股东通过推介会形式向200人以上募集资金,是否有“非法集资”嫌疑?

符合以下条件即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刑事追诉标准:

(一)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二)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3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50人以上的。

因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新大风厂从人数、金额、募集方式等都已经初步符合“非法集资”的构成要件。

(问题一、二参考星瀚微法苑公众号)

3

问题三:关于山水集团主张的每日千分之三的利息是否应得到支持?

根据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合法的民间借贷年利率不得超过24%,年利率在24%至36%之间的,为自然债务,债务人自愿偿付,法律并无禁止,年利率超过36%部分,不应得到法律保护


根据山水集团主张的每日千分之三的利息,折合成年利率的话是109.5%,很明显属于高利贷。

4

问题四:蔡成功代表全体股东签字提供了质押担保是否符合规定?

关于蔡成功的自有股权,其有权设置质押,这是不违反法律规定的,但是对于员工所持的股权,蔡成功未经同意私自设置质押构成无权处分。

《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我们需要了解,只有权利人自己才能处置自己的权利,蔡成功虽是大风厂的法定代表人,但其无权代表其他股东办理股权质押。在大风厂其他股东未经许可的情况下,股权质押协议无效。蔡成功需经员工追认或取得代理权后,该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

(问题三、四参考可可爸的律师路公众号)

5

问题五:检察院与公安机关傻傻分不清?所属单位张冠李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十四日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三日。对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我们可以看出刑诉法165条是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法律规定,剧中落款单位却成了公安局,而且对于日期、字号等相关信息也没有写明。

附正版拘留证一张

(参照搜狐新闻)

6

问题六:政府垫付大风厂的员工安置费是否合乎逻辑?

电视剧中由于蔡成功无法支付员工的安置费,京州市委书记李达康拍板,由政府负责垫付了员工安置费用以安抚员工。

但是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也就是说,企业的老板无论无何变化,都不影响员工与企业之间的劳动关系。


因此,按常理,法院将蔡成功的股权判决给山水集团后,山水集团作为新的大股东,如果要解雇员工,那么员工的安置费也应由大风厂来支付,如果大风厂无力支付,也应由现在的山水集团垫付。所以,政府垫付安置费的说法完全不符合逻辑。

(参考环球华网)

7

问题七:公安局一纸传唤证,就要把郑西坡带到公安局进行协助调查,这样的传唤是否合法?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17条之规定“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指定的地点或者他的住所、所在单位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传唤的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活动有计划进行,及时处理案件,传唤必须使用法定的诉讼文书——传票

但是在剧中,郑西坡他并不是犯罪嫌疑人,警方只是请郑西坡去协助调查,使用传唤并没有法律依据。

(参考新浪新闻)

8

问题八:政府要依法执政?文科生听了想打人!

剧中,祁同伟说“政府依法执政,群众依法维权”,这话一出,总觉得哪里很奇怪。政治生按捺不住了,想当初政治老师强调了多少遍政府要依法行政!依法行政啊!祁同伟,政府依法行政给我抄100遍!看剧的宝宝们千万不要被误导了!

(参考网易新闻)

9

问题九:达康书记离婚后就不是裸官了?

剧中,达康书记向妻子提出离婚,原因是老婆孩子都在国外,自己就会成为裸官,根据现在的干部管理制度就会下台。因此,在18集他们顺利离婚,可是达康书记离婚后就不是裸官了吗?

什么是裸官?裸官是指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

    中组部对“移居国(境)外”也有专门的解释:“是指获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得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长期签证的概念是:在前往国停留3个月以上

李达康的女儿在国外读书,显然期限不会在三个月以下,因此他离婚后属于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情况,符合裸官定义。

(参考中华网)

10

问题十:放高利贷的人为了索要借款将蔡成功关进狗笼三天三夜是否合法?

剧中,放高利贷的人将蔡成功关进狗笼,时间长达三天三夜,并且关入狗笼的行为带有侮辱性质,这构成了非法拘禁罪。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

    我国宪法第3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

因此,非法拘禁是一种严重剥夺公民身体自由的行为。

(参考百度知道)

11

问题十一:侯亮平作为具体办案人,在审讯蔡成功时是否应该回避?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在剧中,蔡成功是侯亮平的发小,符合上述第四项中的其他关系,所以侯亮平作为具体办案人时应当予以回避。

(参考百度知道)

12

问题十二:李达康通知民政局的朋友到其家里与妻子签署离婚协议是否符合规定?

剧中,民政局工作人员在局长安排下到达康书记家中为其与欧阳菁办理离婚手续,整个过程十分简单,双方签字出具照片后就领到了离婚证,但是这种情况其实并不符合客观实际。

达康书记因为离婚一时间竟上了微博热搜榜,同时也引起了了民政局工作人员的吐槽。

据规定,办理离婚登记,需双方本人持户口簿、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及注明离婚原因、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要素的离婚协议书,至婚姻登记处内现场办理。

(参考映象新闻)

作为一个堂堂政法学校的学生,除了看老腊肉们同台飚戏,除了向达康书记学习心系GDP,除了把剧中角色做成表情包娱乐大众,我们一定一定要带着脑子(不管你有没有)去看剧,在愉快地看剧的同时也是检验你法律知识牢不牢固的时候!!!送你达康书记的小心心!

火眼金睛的你们还有没有发现其他的法律bug?

快来评论区,我们一起涨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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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华政青年本科生记者团


为看剧也不忘学习的华政人点z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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