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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2017年度的二次征兵

2017-08-13 主页嘿 华政青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及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上海警备区动员局召开的2017年全市征兵工作会议精神,为了进一步遴选优秀青年进入部队,确保我校今年征兵任务如期完成,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度二次征兵工作。要求如下:

01

应征对象

华东政法大学学生,男性,包括2017级新生和2017届毕业生。


02

应征条件

年龄条件:年满18至22周岁(截止2017年底),高校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体格条件:男性身高160cm以上,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准分子激光手术后无并发症、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正常。

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原总参谋部、原总政治部修订颁布的《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志愿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


03

应征时间

2017年8月10日——2017年8月20日


04

应征意义和优惠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部队是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的大学校,是砥砺品格、增强意志的好课堂,是施展才华、成就事业的大舞台。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迫切需要一大批有责任、敢担当的有志青年携笔从戎、报效祖国。

国家、地方和学校对在校学生应征入伍提供了诸多优惠政策,具体为:

国家层面:对退役大学生大学期间学费和助学贷款进行全额补助或代偿。复学毕业后三年内考研初试加10分考研单项计划等。

上海市层面:对非上海籍退役大学生复学毕业且在上海落实就业单位后可直接落户上海;上海市每年单独一定名额招录退役大学生进公务员队伍。

学校层面:入伍学生退役复学后,可在全校范围内自由选择任一专业或专业方向继续深造(沪港交流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实验班、本硕贯通卓越法律人才实验班除外);入伍前原专业所修学分,在转入新专业后予以认可或予以相应折算。对服役期间表现优良且复学后一直表现优秀获得学校表彰或奖励的,毕业时报考本校研究生者,按照学校当年免试直升名额的10%单列。对服役期间表现优秀获得部队嘉奖者,复学后学校授予“华东政法大学优秀志愿者”荣誉称号,奖金1000元。对服役期间表现优良且复学后一直表现优秀者,毕业时直接授予“华东政法大学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并优先推荐参评上海市优秀毕业生等。


此外,国家、上海市政府和部队对服役大学生在经济上给予了充分优待,以2016年退役大学生服役两年获得经济补助为例:

05

相关咨询

联系人:沈  佳   电话:57090127,13917921000

QQ交流群:“华政武装部2017征兵”(群号:330693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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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源 || 华东政法大学武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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