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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读世界】沙漠中的牧场(下)

2018-01-04 瑞娴 读后感杂志

瑞娴,中国作协会员,中国戏剧文学学会会员,中国音乐剧协会会员。作家,编剧,著名剧作家沈默君关门弟子,是较少见的能跨多种文体创作的作家。北京某杂志总编,央视某栏目组编导。她的作品被诸多名家朗诵,还曾与多位作曲家合作,为歌手量身定做歌曲。著有小说集《布什与我们的生活》《哑女的草原》等七部,影视剧剧本五部,舞台剧两部,由她创作的4D动画是国内首部CG剧情类的4D电影,入选第三届北京国际电影节。

 

与恩格尔湖的初遇

 

在乌兰巴图家吃饱喝足,老吉普又摇摇晃晃上了路,这次车里的负担减轻了些,因为乌兰巴图家的吉普车分担了几个,看来要一起去下一个目标。出发之前,目的地总会是一个谜。也懒得问了,反正去哪里都是一样惊喜。

两辆车分别由两个喝得醉醺醺的人开着,像一场随心所欲的赌博,然而在沙漠里却司空见惯。都市里的人,难得跟着这么放肆一回。这里没有交警,也没有交通法,牧民们就像到处窜的兔子一样自由,也不用担心会遇到两车相撞的场面。即使开着车摔个倒栽葱,即使柔软的沙子调动起所有的坚硬,也无法使你头破血流。

沿途,吉普车和越野车在不断增加,浩浩荡荡地汇成一支车队,也不知道是约好的,还是巧合,反正,我已经习惯了他们的率性,他们做什么事都没有计划性。

车队就这么浩浩荡荡继续前行。沿途水草丰美,牛羊成群。这,大概就是沙漠的绿洲吧!行至一个蔚蓝的湖边,车队停下了。遍地黄色蓝色的璀璨小花,鸟儿时起时落,像翩翩起舞的树叶,美得让人想哭。采一束野花抱着照张相,人好像也跟着变美了些。

这珍贵的湖,远看不大,像只静谧的眼睛,但近前波光粼粼,一望无际,有海洋的辽阔与气势。水是生命之源,这湖在这儿意义非常。一件事物的价值,有时候取决于环境。对沙漠来说,一滴水,甚至比一滴血更弥足珍贵。要是没有水,我无法想象飞进来的鸟儿怎么活着飞出去。

莫日根翻译说,它叫恩格尔湖——恩格尔湖,记住别忘了,回到北京也别忘了!

恩格尔湖。我今生遇见的第一个沙漠之湖。但愿它的碧水下面,有活泼的鱼儿在游动,一如它的天空下,有鸟儿在飞翔一样。

风吹得惬意,湖水蓝得跟天都连在一起了,云彩在水中飘着,恍惚间让人傻傻分不清界限。岸边停泊着大大的船,好像是游船,有威尼斯的浪漫。大家都跑到船上来,煞有介事地假装游客,一个个开心得无拘无束。

这么一群纯正的蒙古人,都穿着便装,只有我这个冒牌的却郑重其事地穿着六嫂的蒙古袍子——天蓝色镶金边的蒙古袍子。乌兰巴图说要跟远道而来的客人照张相,我说好啊,以后我也可以跟人说,我跟周润发合影了!他乐得眼睛都找不到了。巴音提议跟我和莫日根合照一张,快门落下时,我们三个不约而同地伸出胳膊相拥在一起,我们是沙漠里的三个孤儿。

告别恩格尔湖时,恋恋难舍,像在这里丢失了一件心爱的宝贝。不知今生今世,是否还有缘与它重逢,但我知道与它的初遇,将终生难忘。有一个像眼睛一样蔚蓝的湖,在我的记忆中闪着粼粼波光,即使我到了一百岁,也新鲜如初。

 

沙漠饭店与月下歌厅

 

一片圆圆的蒙古包出现在前面,不知早已结束了游牧生活的人们何以又建起蒙古包,是为怀旧吗?似乎不全是,水泥砌的花园里种满花花草草,装饰性很强,原来是个沙漠饭店。此时,应该是下午两三点钟吧,一群人肚里揣着还未消化的酒食浩浩荡荡进了蒙古包,很快,大捆的扎啤和肉就上来了,摆了满满一桌,天啦!又要接着吃,这是害死人的节奏啊,这些蒙古兄弟咋想的?!

原来是另外一位牧民要请客,他端着一个银碗,结结巴巴地对我说:尽管知道你们刚刚吃了饭,但如果我今天不请,就怕没机会了。这位美丽的女士,听说你明天就要离开,请赏个脸,万万成全我的诚意!

我看着他银碗里随时都会溢出来的酒,差点晕了过去!巴音见状,沉默不语,莫日根忧心忡忡地看着那只银碗,又回头看看我。

别无选择,我接过银碗,先伸出中指沾着酒敬天敬地敬乾坤,顺势泼泼洒洒,剩下的酒没招了,把心一横,咕咚咕咚干了,坐下时立足不稳,差点歪到莫日根身上,心里稀里糊涂地想:看来在沙漠中做客,没有饿死的,只有撑死的!

当一行人抱着酒足饭饱的肚子走出蒙古包时,全都扭着秧歌,有点吃错了药的样子,幸亏司机没完全糊涂,还能凑合着将车往前开。开开停停,停停开开。

开到另一片牧场时,夕阳将落,几乎贴着草梢了。一所红砖砌的房子,孤零零地立在稀疏牧草中,十分突兀。四周再无任何建筑,有种机器人一样的怪异感。这情景不知为何令我想到美国的西部片。

目光向西,通往夕阳的小路上,有一棵枝繁叶茂的大树,在晚风中展动着满树絮絮叨叨的叶子。我相信这条小路能一直通到天涯,通向月亮。跳下车,目睹着夕阳瞬间落下去,四周顿时变得凉起来。草原的天气就这样,热得也快,冷得也快,无遮无拦。风吹起蒙古袍子的边角,令人平添惆怅。

巴音告诉我这是歌厅,是同行的一位牧人家的,很少对外经营,基本是牧民们自娱自乐的场所。我说,还不如站在牧草上随意吼一嗓子痛快呢,那种感觉肯定就比歌厅好,也符合你们蒙古人自由奔放的个性,一旦拘谨了就不是你们了。

巴音奇怪地看了我一眼,笑笑走开了。我不知道我是不是在对牛弹琴。莫日根或许能听懂,但他习惯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对别人的话充耳不闻。

歌厅果真跟内地那些娱乐场所大不同。里面大而空旷,乐器毫无章法地堆在四周,对面摆着长长的桌子,用来吃饭,那边一个过道通着厨房,使菜可以源源不断送过来,又是啤酒、烧烤、炖肉,这次更彻底,连菜毛都没了,在这里能吃上青枝绿叶的青菜,实在太奢侈了。肚子还塞得满满的,英雄好汉们却又扛着烤羊肉啃起来。他们好像有无穷无尽的精力,他们的胃也好像永远盛不满的仓库,那些牛羊,可能生来就是让他们消化的。

六嫂落落大方地唱起了《诺恩基亚》,歌声有种母性的慈悲,比哪个歌星唱得都动人。大家又开始跳舞,都是牧人,各种舞却都跳得很溜,交谊舞也跳得相当娴熟,倒是我这个来自都市的人是个舞盲,也不习惯这种载歌载舞的场面,又怕被人看出来取笑,只好胡乱应付着,自觉都笨拙得像只熊。有个高个子牧民好像格外体力充沛,舞也跳得张牙舞爪毫无章法,可是人家敢跳,他邀请的女士没一个能陪他跳完,因为他像只袋鼠,一会儿蹦这儿,一会儿蹦那儿,眨眼就把人转晕了。一个胖得像只大肉虫子的女人转过来与他共舞,跳得十分生猛,但被抡了几圈后也踉踉跄跄躲到饭桌边去了,一个劲地喘着粗气,摆手,跺脚,骂娘。

高个子再无敌手,只好自己在歌厅中间一冒一冒地蹦来蹦去。

趁着喧闹,孤自走出门来,一阵冷风吹得人一个趔趄,初秋的风在沙漠中,竟这样凛冽如刀。牧草的沙沙声中似乎潜藏着千万甲兵,抬头,一轮边关冷月。这陌生的月下草场,竟是如此熟悉,仿佛前世的一个场景,唤起无法追根溯源的乡愁。我与它对望着,无语,孤独像风一样,直往骨头里渗。我想告别远处的沧桑老树,跟着通往天边的那条小路,一直走一直走,去到月亮的背面,找我故去的亲人去。

如果不是莫日根出来喊我,我可能会这样和月亮一直对望下去,将千年凝固成瞬间。也许,莫日根站在后面已经很久了,忍不住了才喊的。我回头的时候,见他站在稀疏的牧草中,像只瘦巴巴的大虾,一阵风就吹走了。他的眼睛在月光下,清澈忧郁又深邃,好像里面藏着前生来世的谜底。

莫日根不说话,拽着我的手就往回走。也许他知道,如果没有人喊我,我会一直在月光下的沙漠站立下去,直到站成一尊石像,直到那颗孤儿的心被漠风灌满荒凉。巴音也出来了,站在歌厅门口远远望着,不声不响。

是的,我们都是孤儿,大漠的三个孤儿,心有灵犀,同病相怜。

莫日根和巴音联合捉回了逃兵,逃兵被起哄的牧人们处罚,要罚唱一首歌。于是唱了《在那遥远的地方》,王洛宾唱给他的卓玛,我唱给我的远方——永不能到达的远方。这些陌生的牧人,他们听不懂我的忧伤,但他们依旧热烈地喊着:北京来的朋友,我们爱听你唱的歌,比莫日根和巴音唱得好,比其玛德海日泰(我爱你)!

喝得再也喝不进去了,唱得再也唱不出来了,大家这才坐上各自的车四下里散去,月光下瞬间无影无踪,果真是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

那些一起欢乐的人们,他们从哪里来的,到哪里去?随便一想就是天边。远道而来的我注定是个过客,像一滴油无法融入水中,我无法真正融入他们的生活,即使能同喜同悲,也还是无法适应一个小小的习俗或者习惯。

八个人重又挤到了一个车上,相依相靠温暖着彼此。六嫂喝多了,又开始抽泣。这时候安慰显得多余,一车人没有一个说话。靠着被漠风吹得沙沙作响的车窗,不由又想起那两个词:当农耕文化相遇游牧民族……

 

夜雨中的绿眼睛

 

霏霏细雨下起来,破吉普车上即使挤了八个人,也还是冷得无法忍受,任凭牙齿怎样咬着,也忍不住要哆嗦。老吉普车似乎也不堪重负,如一页碎裂的门板,吱吱作响。六哥说那是累的,六嫂拧了一把鼻子说:才不是呢,是冻的!

冻的,亏六嫂想得出来,一车人边打着寒战边笑。

吉普车左跳右跳就迷了路。沙漠本来就没有路标,白天全靠太阳辨别方向,有雨的晚上就没参照物了,连棵树都少见,到哪里找路标呢?大家七嘴八舌,都说这条路线肯定不对,路两边的植物都不一样,布和也被众人聒噪得没招了。

突然一个急刹车!都吓呆了,半天才反应过来:微雨中,有个毛茸茸的动物蹲在吉普车前,绿眼睛亮得可以和车灯对峙。它不躲不怯,落落大方,从容得令一车人乱了方寸。不知它是和我们一样在沙漠中迷了路,还是故意武装挑衅?

布和见多识广,竟也没有更多的招儿可想,只好不停地按喇叭,那家伙无动于衷,大有“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钱”的横劲儿!这个牛劲十足的拦路家伙,到底是哪路神仙?诺敏说是狼,巴音反对,说草原上的狼早被杀光了,即使剩几匹也逃到外蒙去了,狼现在是保护动物,哪那么容易碰到?即使被它吃了,也是人幸运,十三亿人口,能有幸被狼吃的有几个?

莫日根反驳说:巴音你瞪圆眼睛看看,不是狼难道还是狗?哪家的牧羊犬深更半夜在外面拦路?再说了,牧人的狗哪能这么膘肥体壮,不懂规矩?

破吉普车内成了阵地,前面的路成了战场,等待一场厮杀。两帮两派争执半天,也没搞明白拦路者的身份,大概只有它自己知道了。接下来实质性的问题是——怎么才能让这个家伙走开?虽然车也可以从边上越过去,但两边都是起伏的沙丘,要飞过去有点拿生命开玩笑的意思。蔫蔫的布和觉得没把握,也赌不起。

犹豫了半天,也只好豁出去了,手里攥着把钳子,准备下去跟那位拦路的大爷谈判,众人极力反对,说你要是牺牲了,这一车人可咋回去?咋找到那间还有十瓶草原白和半捆啤酒半只羊的土屋?

正争执不下,却见那位大爷扬着尾巴自己站起来掉头走了,连头都懒得回一下。大概它也看不惯这群优柔寡断的人争争吵吵吧。车里的人面面相觑,布和边擦汗边发动车,怀着被一头无名小兽斗败的沮丧,战战兢兢地重新出发。

好容易摸到家门,找到那间在月光下又矮又矬不成体统的土房子,一跳下车却被风灌一个趔趄,哆哆嗦嗦地推开木门,一股热流扑面而来,大家又饿又困,恨不得马上倒在被窝里睡去,可是六嫂还是给大家温了土豆和羊肉,热气腾腾地端上来,大家立马又精神了,如上了发条的机器人。

喝了一会,一个个又激动起来,又跳又唱,可是等六嫂再端上奶茶时,却见男人们都东倒西歪地睡着了,巴音枕着六哥的肚子,莫日根怀抱他的马头琴。我和诺敏趁机拖着六嫂到另一个房间睡去了。

明天,就要告别这片牧场,回草原的回草原,回北京的回北京了。可是因为疲累,竟然如此匆促地结束,没有预想中告别的隆重。也许,只有真正清醒的时候,人才会开始真正的伤悲。

 

芨芨草中的告别

 

晨曦微明,我就早早起了,悄悄去与那些熟悉的牛羊及景物告别。人迹罕至之地,一生或许只有一次与它们亲近的缘分。我能带走它们的影像,却带不走整个环境。那种留恋,就是住一生恐怕也还是不舍。向南遥望着山坡上的敖包,默默祈愿:愿灾难永不降临,吉祥的阳光日日普照这片牧场。

在羊圈前,恍惚看见被我们吃掉的那只还在,正可怜巴巴地望着我,求我将它带走。又去看了那几头牛,它们依旧像初见那样跪在地上,不声不响,不远处,是那口幽凉的水井。它们不明白什么是到来,什么是告别。它们没有那么复杂的情绪,也从来没走出过这片沙漠;它们不知道在沙漠之外还有草原,草原之外还有陆地,除了陆地还有高山,还有日夜不息的河流和无边无际的大江大海。

回到土房子,六嫂煮了新鲜的奶茶,又香又浓。这时才发现她家小厨房房顶的破洞,不知刮风下雨时,将是怎样一场灾难?近乎原始的自然环境,无噪音无污染,但同时也必须承受它恶劣的一面,甚至天灾人祸。

有几只鸟儿,在芨芨草上起起落落,它们有飞翔的翅膀,它们比地上的牛羊到的地方多,应该懂得分离的感伤。与六哥六嫂在小路上拥抱道别,他们黧黑的面孔在阳光下闪着亮光,一再地拥抱,拍打,却不让眼里噙着的泪滚下来。他们可怜巴巴地再三邀请,明年再来,诚恳得近乎祈求,不掺一丝一毫的假。

我将包里的口红、香水和绿药膏全都掏出来,放进六嫂的口袋。跳上车跑了好远,还看见他们在芨芨草尖上的身影,孤独渺小得像找不到家的鸟儿。

我的眼泪瞬间流了出来。探出身向他们挥手,串串眼泪化为了芨芨草和莲针草上的露珠。

 

马群与破庙

 

大朵大朵云彩在吉普车顶飘着,不紧不慢,不愠不火。

本以为就要出沙漠了,布和却说不急,还没去我家做客呢!我几乎失声地说:太好了,我还没爱够沙漠呢!莫日根不满地用他那双吊梢眼瞥着我说:你不是最爱草原吗?

我响亮地回答:爱草原更爱沙漠!

是的!在这儿多呆一天,记忆中沙漠的疆域就扩大一片。我爱草原繁花似锦的美丽,更爱沙漠的荒凉和一无所有。因为那一无所有之中,蕴藏着所有和无限。

车轮下的沙子细软如面,与我老家的土质很像。老家河边有一片三角地带,被称为小沙漠,那是因为河边的树林被砍伐,河水断流,风沙堆积而成。环境的恶化,使良田也被覆盖了黄沙。那片小沙漠只有花生长得最好,还种过一种据说外国进口的油沙豆,无论旱成啥样也死不了。果实也是在地下,黄豆大小,貌不惊人,嚼到嘴里像木头渣子,但很香,味道奇怪,据说当时的领袖夫人爱吃——我们那里是她故乡。我只在老家吃过这种东西,沙漠里也没有。

我突发奇想,问布和:沙漠里是不是也可以种些不怕旱的农作物?他们都奇怪地看着我。莫日根睡眼朦胧地说:咋可能呢,能种先人们早就种了。

我说:那是因为他们从没想过要尝试!

车在茫茫沙海中如一只甲壳虫七拐八拐,九曲回肠,从没遇到过一户人家。要是一个人这样行走,一定会孤独到疯狂。莫日根又开始沉睡,他一上路就睡,像个先天不足的孩子。琴抱在怀中,如抱着自己的命。

终于拐上了一条洁净的沙化公路,沿途是乌兰巴图家门前的那种紫蓬草,它们在路边一簇簇十分绚烂,要不是有些刺手,我真想採一把带回北京去。远远看见一座破庙,布和说它很有年头了,但具体建于哪朝哪代却说不清楚,只知道在动乱中被破坏了。这是我第一次遇见蒙族庙宇,很想看看与汉族寺庙有何不同。他们对这个不感兴趣,懒得下车,我只好独自小跑着前往。

这时,突然从河边冲过来一群马,毫无目标地乱窜一气,有几匹冲我迎面撞来,吓得我手足无措,远处突然一声唿哨,它们便迅速拐弯,朝唿哨去了,我吓出一身冷汗,心有余悸地朝吉普车望去,才发现是莫日根吹的口哨,这蔫蔫的家伙关键时刻救了我一命。那些横空出世、呼啸而来又呼啸而去的马群,它们鬃毛飘飘的样子帅极了,当它们静静立在荒原上时,却是那么风姿俊逸超然物外。

布和从车里探出头来,冲我喊着:作家,快点快点,要不不等到我家天就黑了,那可就麻烦了,这儿可没有巴音家路好走!

我这才想起庙的事,赶紧跑过去。庙已经被砸得七零八落,所有的窗户已经荡然无存,如一只只没有睫毛的空洞眼睛。往里看,只能看到一片令人绝望的狼藉。西面的墙上,是一幅奇怪的壁画,尽管墙皮剥落,仍然能够看出它原先所绘图案的艳丽与庄严,可惜这图案没有被悠长的岁月剥蚀,却被人为破坏了。即使在这荒无人烟的地方,也不存在世外桃源。

回到车里,我闷闷不乐地说:我猜想这座破庙背后一定有故事,可惜我只能蜻蜓点水似的一闪而过,无法循着历史的脉络追根溯源了!一车人几乎异口同声地说:那就明年再来呗!

 

不懂民俗的后果

 

在夕阳落下最后一根金丝前,终于幸运地抵达了布和家的牧场。

布和家的牧场沙化得厉害,草寥寥可数。可能由于布和是公职人员,有固定收入,所以房子盖得比六哥家要气派得多。原来,布和并非是草原的孩子,他只有一半蒙古族血统。说起来,他跟六哥还是拐弯抹角的亲戚,当年还是跟着六哥来此安家落户的。他生在东北,父亲是汉族,林场工人,母亲是蒙古族。或许是厌倦了森林的幽暗和沉闷,或许是骨子里母亲的基因在作怪,十八岁时,他跟着前去探亲的六哥回到了母亲的故乡。牧场没有拒绝他,但他来得太晚,已经没有更茂盛的草场可以分配,半蒙半汉的他,只分得了半沙半草的这一片牧场。好像生来注定,他只能是这种一半一半的命,无论好坏都无法拥有全部。

布和家的羊圈很大,但牛羊不多,显得空旷。四周是矮矮的篱笆,头顶就是天空,不知雨雪来临时,牛羊们如何忍受?没办法,它们就是为这种恶劣环境而生的。

布和家房后是一片小丛林,和六嫂那里的芨芨草莲针草完全不一种风格。那些红枝红叶的植物,不知道是不是红柳,还有些未曾见过的干花,枯萎后仍然美得轻盈浪漫。闲逛一圈,采一把回来,惹得巴音和莫日根直挠头:这玩意儿到处都是,羊都不吃,采它们做啥呢?

布和只有五十岁左右,却已经当公公了,儿子在外打工,刚刚娶了媳妇。布和给我们播放他们结婚的录像。蒙古人结婚的场面非常隆重,隆重得超过汉族人的想象,还有很多令人咂舌的民俗礼节。看得出来,他们也是在借这样的机会,尽力还原并延续自己的民族文化,以此向祖先致敬。

布和老婆是个憨厚的女人,少言寡语,戴着围裙不停忙碌。大概沙漠里的女人,已经习惯了像黄沙那样沉默。她们显然早有准备,刚在桌前坐下,酒菜就端上来了,太阳刚落呢,晚宴就开始了。

布和那刚过门的儿媳妇不停地劝酒,自己酒量也大得吓人。像多数蒙古女孩一样,她长得丰满健康,有草原的牛羊肉滋养出的一种泼辣劲儿。她的眼梢微微上挑,不时用眼睛捎着几个客人,劝酒时盯着对方的嘴巴,不把酒灌下去就不会眨眼。她自己也不停地喝,直喝得粉面桃腮,被婆婆在外面喊了才不情愿地退席,去忙活别的了。

莫日根一喝酒就像个老头似的昏昏入睡。琴抱在怀里,就是不肯拉。布和敬他酒,想让他喝了好拉一段,谁知他每次都故伎重演,千般推让,比我这个小女子还难缠。为了给他示范一下啥叫豪爽,我先干为敬,然后将杯子倒扣过来,表示自己已经喝得一滴不剩,当然也有示威之意:你再不喝,我们也不喝了!

万万想不到,此举却惹得布和勃然大怒。他一把抓起剔骨头的刀子,满脸受辱的表情,脸红脖子粗地冲我吼着:你瞧不起谁啊?你这个汉族人瞧不起谁啊?

我莫名其妙,不知究竟做错了什么,让他将问题提升到民族矛盾的高度,看那张脸简直是六月天孩儿的脸,说变就变。他的家里人也闻声围过来了。

看布和怒气冲天的样子,莫日根赶紧磕磕绊绊地解释,说是我的事,是我不够意思惹人家生气了,她是汉族人,初来乍到不懂这里的规矩,布和你大人大量,不知者不为怪等等……他那点头哈腰赔不是的小样儿终于让我明白了:我犯了这里的大忌,在蒙古人看来,客人扣杯,是对主人的大不敬。

我暗暗自责,后悔事先没了解这里的风俗礼仪,也有些怨恨巴音和莫日根他们没告诉我。看布和那双几乎要被酒精烧出火来的眼睛,我下意识地瞅了一眼他手中的刀子,不知道他在冲动之下是否会做出更危险的事儿来。愤怒的人太让人怕了。如果这件事上升到民族矛盾,如果布和真将刀子捅过来,在这人生地不熟的沙漠里,谁肯为我挡那一刀呢?

我看看巴音他们,都沉默着,一声不吭。一遇到事情,他们基本都在逃避。在沉默中躲开是非,而不是主动想办法解决问题。如果不是旅途中遇到一些小事,这些细微的侧面也许永远无法看到。

我向布和道了歉,心里却觉得愤懑和委屈。布和的火气熄灭了,但看上去也委委屈屈的。他是那种受了气却找不到宣泄出口的人,今晚的怒发冲冠,估计也是酒壮了英雄胆。

两人各退一步,又变得彬彬有礼起来,但缝隙却出现了,每个人的表情都显得很不自然,不再无拘无束。这酒再喝下去也已经索然无味。没了气氛,莫日根赶紧打圆场找梯子下台,说今日在沙漠里跑了一天,太累,不如早休息吧!

各自讪讪散去。看到因为我的无知让大家这样不欢而散,我心里十分沮丧。莫日根挠着头,安慰说:没事,没事,这事也怪我,没告诉你。以后不犯这样的错就是了!

说着,他就抱起琴走开了,没理会在前面等他的巴音。

 

惊心动魄的旅程

第二天一大早,太阳还是惨白的,就起来找水洗脸,因为不愿这样蓬头垢面地示人,即使在沙漠里,也还是希望有一张漂亮的面孔,像来时一样,尊严地盛开在风沙中。

没找到水。喝的水也没找到,倒有一锅煮得热腾腾的奶茶,喝了一碗,太咸,越喝越渴;去羊圈那里溜达一圈,也没发现给羊喝水的器具。不知他们用的水从何处来,竟至一滴都找不到的境地。布和一家好像也没有让客人洗脸的意思。

看来这儿的水比六嫂家要金贵,不由惭愧过去在京的用水何等奢侈!我自觉是个热爱沙漠的人,然而假如让我长期生活在这里,我能像他们那样天天从容不迫,甚至依旧生机盎然吗?

估计够呛,也许过不了多久,就变成一个蓬头垢面狼狈不堪的沙漠村妇了。

如果有人跟我说,她多么热爱沙漠,哪怕去那里生存也毫不畏惧,那我首先会问她——你可以忍受几天都不洗脸不洗澡吗?你可以忍受没有洗手间,在天地之间随意一蹲就方便吗?你可以忍受只消一个时辰,紫外线就将你从一个白人晒成一个黑人吗?

如果连这基本的几关都过不了,那你对沙漠的爱只能是叶公好龙,一张很难兑现的空头支票。

离开布和家重新上路时,他又变得客气起来,也许他内心有些后悔,毕竟他不是在这里长大,甚至只有一半蒙古族血统,就喝酒扣杯这件事,他本可以不那么讲究,但当时他若不发火,在这些朋友甚至在自己家人面前,就显示不出作为蒙古人的尊严与价值来。

我理解这个刚刚做了公爹、只有一半蒙古血统的男人的内心。反应过激的人,内心恰恰是脆弱的。我惭愧因为无知冒犯了他的尊严,使本该美妙的旅程冒出了不和谐的音符。

但客气毕竟不是朋友间该有的状态。它会使人变得尴尬甚至虚伪。其实有些事本不是大事,孰是孰非也不重要,但就像那只摔碎的碗,一旦有了缝隙,补得再圆满,也是一只破碗了。朋友间,哪怕前嫌尽释,那种别扭感也不会马上消失。情感这东西,就是如此微妙,不是理智可以解释。

问巴音这就要回去了吗?他依旧奇怪地看了我一眼说,是啊,不过途径一位朋友家时,还要去做客的!看他那样子,好像我早就应该知道似的——我已经习惯了他那奇怪的思维。

路越来越惊心动魄,吉普车吭哧吭哧地在沙丘上爬上爬下,像个耄耋老人,疲惫不堪。爬上一个陡坡往下一看,吓得心差点蹦出喉咙:那几乎是一个九十度的角,估计车屁股已经朝了天,人只得紧紧抱住车座,布和的头几乎抵在了前面的玻璃上,他尽量控制着方向盘慢慢下滑,车轮溅得尘土飞扬,几乎把车给埋没了,一时间天地玄黄。

还好,车终于安全着陆,狂跳的心还没放回肚子里呢,又一个大沙丘横亘面前,连昏昏欲睡的莫日根也吓醒了,磕磕巴巴地提醒我搂住前车座。诺敏吓得和巴音抱成一团。再狂野的人遇见这样的场面,估计也要吓破胆了。

 

恩和的幸福

车几经历险,终于在几间破房子前停下了。它比六嫂家的更狭小破旧,像大海中搁浅的孤舟。在这儿,你才能体会到什么叫绝世孤独。六嫂家尚有相对丰茂的草场,这儿却除了沙子还是沙子。在这浩瀚沙海里,偶尔经过的人,如彗星撞地球。如果这里只有一个人,那寂寞便是亘古的伴侣,他只能跟自己的牛羊说话,跟路过的鸟儿说话,甚至跟沙子说话,否则,他就只能做个哑巴。

一个红脸膛的汉子跑出来迎接,他长得圆圆的,笑起来时脸也是圆圆的,比圆规画得都圆。

他叫恩和,是巴音和布和的朋友。恩和见了我这个陌生的汉族女子,显得很紧张,他搓着两只黑红的大手,傻傻地笑着,也许他平时是很盼望来人的,可是等人真来了,却往往不知所措。他把我们让至屋内,倒上还冒着热气的奶茶,看着我一大杯喝下去,表情才慢慢变得释然。

恩和说他有一个正在苏木上中学的女儿,老婆这天刚好看女儿去了。他家那种泡在羊汤里的荞麦饼是在别处没吃到的,非常鲜美。我忍不住又吃了一碗,恩和的脸笑得更圆了。

恩和家的窗户很小,房间内有些黑。最明亮的部分,就是那副成吉思汗的白色挂毯,它占据了这个狭小空间最显赫的部分。成吉思汗是蒙古人颠扑不灭的荣光。游牧民族的辉煌和荣耀,在他那个时代达到巅峰,成为世世代代的追忆。每个时代,每个民族都会有自己的灵魂人物,但随着岁月流失,有些被湮灭了,遗忘了,有些却一直屹立着巍然不动,无论岁月怎样变迁也动摇不了他的位置。

被记住和被遗忘,其实都由不得自己选择,那是历史落下的鼓槌。越名声鼎沸的人物,其实越身不由己。

看了一圈,这才发现北边靠墙的床上坐上了一位老奶奶,她豁着掉光了牙齿的嘴,正慈眉善目地微笑着,如一副陈年的油画。恩和见我冷不丁地吓了一跳,赶紧上前解释说,这是他额吉(妈妈),86岁了,我们来时她正在另一个房间睡觉,所以没发现。

赶紧上前请安,老人家虽然牙齿不好,身体却比胡杨树还强壮,说话底气十足。家里有这么个老人,这个家便显得温暖而有历史。憨憨的恩和是幸福的。他有很多亲人,不用和沙子说话。这沙漠中小小的土屋里,住着一家三代,人间的天伦之乐应有尽有,再恶劣的环境又能如何?

在沙漠中居住,如此贫瘠却又如此富足,缺少别人拥有的,却拥有别人缺少的。我发自内心地羡慕恩和,祝福恩和!

 

站在沙丘上

恩和家的牧场,草相比于布和家更少,四周几乎全是沙丘,不知他家的牛羊吃什么,难道吃沙子吗?他空旷的羊圈里,羊儿散落地趴着,静静望着来客,宠辱不惊。

站在恩和家的房屋前,看着前面起伏波动的沙丘浮想联翩,这是真正的沙漠,几乎寸草不生的沙漠。想起在撒哈拉沙漠中光芒万丈的三毛,她如花盛开的身影仿佛近在眼前,却又是如此不可复制。我们,只是沙漠暂短的过客,她却是沙漠永恒的情人。

梦中的沙漠近在咫尺,让人忍不住亲近它的渴望。于是,不管其他人如何阻拦,还是义无反顾地朝那片沙丘走去。我想去亲近沙漠,仅属于我一个人的沙漠。

我知道我对沙漠的爱,也许仅限于皮毛。如果让我身体力行地生活在这里,就必须有期限,不能遥遥无期,而且身边必须有友陪伴,否则光这变幻莫测的天气和如影相随的孤独,就足以让我崩溃。

看来,这世上多数的爱,都是叶公好龙,经不起现实的轻轻一击。不是每个人都能像三毛那样,在极致中活得如此精彩。虽然我相信,她的那份精彩后面,也是漫长的寂寞和无望。

行走在沙漠中,我突然有一种宿命感。一切都是不确定的,连命运在此,都不是一个确切的概念。在这里,人何其渺小卑微,和一粒哭不出泪水的沙粒毫无区别。

那些沙丘,远看矮而平和,近前看却高而陡峭,它的弧线,优美轻盈得似乎一阵风就能飘起来。这缠绵的形状和波涛起伏的线条,本就是风的杰作。风,是最无情的过客,却也是最高明的雕刻师,它无形无踪,却处处留下了足迹。没有谁见过风的模样,但它却又无处不在。我想沙漠中的每一粒沙都曾盼望过风来,因为只有风来时,它们才有机会飞起来,跟着风去旅行。风,是很多事物的腿,如果风不刮,沙粒们或许生生世世没有机会走出沙漠去。

越过沙丘下一簇簇的红柳往上走,无孔不入的沙子将旅游鞋灌满了,只得脱了拎在手中。沙子又软又烫,如果双脚不挪动,估计会像鸡蛋那样被烫熟了,成了烤猪蹄。

人行走在沙漠里,就如同瓢虫浮游在大海里。我从没有像现在这样,感到自己作为一个人类的无依与无助。

终于走到了一座沙丘顶上,举目四望,除了沙丘还是沙丘,除了苍茫还是苍茫,重复得令人绝望。

沙漠是女性的,妩媚的,而它喜怒无常的脾气,却是说变就变的暴烈。它亘古不变,却又瞬息万变。你面对着它,却永远不能完全了解它,你可以拥抱它柔软的每一粒沙,甚至变成一粒沙与它融为一体,与它一起迎送日出日落,但你无法与它一起呼风唤雨。它用如此广博的胸怀包容你,但它又永远特立独行,有自己的内部规则,既不同于陆地,更不同于海洋,它和日月星辰呼应,呈现出无与伦比的变幻形式,或静谧,或狂放,或深沉,或沧桑,或优雅,或粗犷……

行走在万丈黄沙中,也有小小的惊喜:一只小小的蜥蜴,在溜溜地行走,这儿停停,那儿停停,来到我的脚下,招呼也不打,又溜到别处去了。中午的沙那么灼热,不知它的小肚皮如何受得了?沙漠中,一定还有更多坚韧顽强的生命存在,只不过我们没有看到。

还有一种多肉的沙漠植物,几片叶子就组成一朵花的样子,它的叶子厚厚的,每一片都好像吮吸尽了周围一百里的水分。它们在沙漠中突兀出现,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冷不丁地就冒出来这么一朵,极其惊艳。在沙漠中,一朵花的出现比一个人的出现更令人惊喜。

从见到这朵沙漠之花的那一刻起,我就忘记了自己。

这将是沙漠中的最后一站了,我知道,离开恩和的家,布和将以最快的速度将我们送出沙漠。这,将是我跟浑善达克最后的亲近。我在沙海中躺了下来,让它灼热的沙,最后抚慰我每一寸肌肤。我不在意它们沾到我衣服上,头发里,如果它们愿意,我愿意带它们去旅行:去生养我的北方,去曾润泽我的南方,去我如今打拼的都市……

一阵风吹来,迷了我的眼,我只好赔上了两滴清泪。它们滴在那朵沙漠之花上,第二天早上,它也将有两滴奢侈的露珠了。

如果再有一阵风吹来,我甚至不介意风沙就此埋葬我。我深信,在我倒下的地方,也将开出那样一朵硕大鲜艳的花朵……

 

“大漠的花朵开满长路,

是什么照亮了亘古的孤独?

梦里的故乡的渐渐远去,

我的泪水汇成恩格尔湖……”

在莫日根的马头琴声中,我一路哼唱着这首从心里流出的歌。巴音也跟着哼唱,他说,明年夏天有游客来草原旅游时,他要唱给他们听,还要讲大漠中三个孤儿的故事。

一天后,我们走出沙漠进入了草原;两天后,我们走出草原来到了城市;三天后,我告别莫日根和巴音独自回到了北京。

步入家门前,我脱掉鞋子,看着沙子像流水那样从里面淌出来,瞬间淌成了一个沙漠……

我将那些沙子装进一个小玻璃瓶里,高搁在书橱上,上面写着:沙漠之沙,比其玛的海日泰(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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