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昆明发布史上最强“抢人”政策!一次性给予5万元!最高扶持2000万!
一次性
将给予5万元工作津贴
!!!
近日,昆明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选拔培养考核办法》,从今年12月1日起,昆明市将每年选拔一次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原则上。每次选拔人数不超过100名,带头人占40%,后备人选占60%。其中,被授予“昆明市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称号的,一次性将给予5万元工作津贴。
来!一起干大事!!
这份诚意满满的邀请
你有没有心动?
什么是带头人和后备人选?
带头人是指在昆明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从事学术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发展中创新能力强、业绩显著,在本行业或者本区域创新发展中发挥带头作用的高层次科技创新创业人才。
后备人选是指在昆明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从事学术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发展中创新意识强、业绩突出,具有培养潜力和发展潜质,可作为带头人重点培养对象的优秀科技创新创业人才。
申报与选拔应具备的条件(总)
第一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第二
有明确的学术和技术研究方向,并从事相关科学技术创新研究活动;
第三
带头人申报人员年龄不超过50岁,后备人选申报人员年龄不超过40岁。
注: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人才支持计划资助并处于培养期内的人员不在申报选拔范围内。
除满足总的三个条件以外
截至申报之日近三年内
申报带头人还应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作为负责人主持并完成过市级及以上重大科研项目、重大工程项目或者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
省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科技创新和公共服务平台的核心成员,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科技创新和公共服务平台的负责人或者技术负责人;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技术负责人;
作为第一完成人取得发明专利、拥有经鉴定的关键核心技术等,且成果得到转化应用;
作为第一完成人取得植物新品种权、畜禽新品种及配套系审定,获得国家重点新产品、新药认定,制定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
作为第一完成人取得的科技成果获得市级科学技术奖或者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或者作为主要完成人取得的科技成果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或者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作为第一作者在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期刊、国家级核心刊物发表过5篇以上专业论文,或者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过著作;
在本行业或者本区域创新发展中,创造了显著的经济或者社会效益,做出突出贡献,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
除满足总的三个条件以外
截至申报之日近三年内
申报后备人选还应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参与市级及以上重大科研项目、重大工程项目或者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
省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科技创新和公共服务平台的技术人员,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科技创新和公共服务平台核心成员;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技术人员或者创新型企业技术负责人;
作为完成人取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植物新品种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获得云南省重点新产品认定、畜禽新品种及配套系审定,制定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等;
获得市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或者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作为第一作者在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期刊、国家级核心刊物发表3篇以上专业论文,或者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及以上出版社出版过著作;
在本行业或者本区域创新发展中,发挥了骨干作用,成效突出。
培养时间
带头人培养期为五年,后备人选培养期为三年,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应当与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签订培养计划任务书。
考核办法
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培养期满综合考核。年度考核结果分为“实现培养计划目标” “基本实现培养计划目标”“未实现培养计划目标”三个等次。培养期满综合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年度考核
结果为“实现培养计划目标”的,给予带头人3万元、后备人选1万元的培养津贴;考核结果为“基本实现培养计划目标”的,给予带头人1万元、后备人选5千元的培养津贴;考核结果为“未实现培养计划目标”的,不给予培养津贴。
综合考核
培养期满综合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带头人,经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组织评定、领导小组审核并向社会公示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后授予“昆明市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称号,一次性给予5万元工作津贴。
除了这个政策
昆明还有一大堆引进人才的好政策
还在犹豫什么
快马加鞭来昆明吧!
昆明促人才“双创”16条措施
引进培养
顶尖团队最高扶持2000万
对引进国家级顶尖创新创业团队,以及对昆明市产业发展具有战略支撑性的领军人才和团队,实行“一事一议”个性化支持政策,最高可给予2000万元创新研发项目产业化扶持资金。对其他入选昆明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工程的项目,给予60—200万元补助资金和30万元一次性安家费。团队其他成员租住房屋的,连续三年给予每月2000元的租房补贴。
对国家和省、市立项的外国专家项目,以及引智成果示范推广基地等给予10—20万元资助。支持全市学校、医院引进高端国际化管理人才(团队),并按引进人才报酬的50%给予用人单位引才薪酬补助,补助期限为3年,每年补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建立市政府特聘专家制度,并给予专家每年5万元的工作津贴。
对从昆明市申报入选的各类国家级、省市级人才和创新团队给予相应奖励。对申报建立的国家级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招收的定向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出国(境)参加与设站项目和课题相关的深造学习的,给予每人不超过10万元的经费资助。
支持并资助企业委托人才猎头机构引进全职高层次人才,对符合条件的,每个项目给予不超过15万元的补助资金。
推进人才创业创新平台建设。对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到昆明市共建研发机构或技术中心的,给予50万元资助;对昆明企业在海外和国内经济发达地区设立的研发机构或技术中心给予50万元资助。对从昆明市申报新建成的国家级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或分站,每年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建站补助,补助期限为3年。
鼓励创业
科研人员可到企业兼职
鼓励科技人员以自主科技成果入股创办企业,以商标、专利和非专利技术等非货币财产入股的,所占注册资本比例最高可达100%。允许并鼓励人才转化科技成果,市属高校、科研院所的职务发明成果所得收益,高校可按60%—95%的比例、科研院所可按20%—50%的比例,划归参与研发的人员及其团队拥有,合同约定的从其约定。
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到企业兼职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技术攻关,所得收入由个人、单位协商分配。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科研人员可带科研项目和成果离岗创业,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其在企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期间的业绩,可作为专业技术资格评价的依据。
对昆明市引进并给予立项支持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由企业所在地政府按当年所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标准(省级以下地方留成部分)给其团队成员(限3人内)予以奖励。对各类人才创办的企业涉及的相应税收、费用等按国家相关优惠政策执行。
服务保障
业绩突出可破格进职
推进外国专家证和外国人就业证“两证整合”试点工作,简化有关手续和程序;外国高层次人才和紧缺急需人才,可申请不超过5年的《外国人居留证件》。国内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落户不受限制,配偶和子女可随迁。
全市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可设立特设岗位,不受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各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人才评价激励方面,对在科技创新工作中,学历和任职资历达不到正常申报专业技术职称,但业绩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不受学历、任职资历要求限制,破格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
对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未成年子女需在昆明上学的,按照本人意愿及就近原则,由属地教育部门负责安排入学。
5万!!!!
反正大队长是没有机会了!
希望昆明的人才越来越多
昆明的建设也会越来越好的!
— END —
春城头条整理发布,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授权、商务合作 | 加微信:lbbaxt
法律顾问 | 王熙律师 |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 点击“阅读原文”,参与昆明最热门话题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