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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摇号时这种情况视为连续放弃两次,一年内不能参与选房

成都房帮帮 成都生活 2019-05-06

上周五新鲜出炉的公证摇号细则,不晓得各位有没有仔细看?


还没有看的戳这里:


成都摇号买房流程深度解读 你真的可以公平客观的买房了吗?


最近,每天大家问的最多的,就是落户问题以及摇号细则问题,这里集中一下大家的问题,具体一起来看一下嘛。



01



摇号时什么情况视为连续两次放弃,一年内不能参与选房?


这个问题被大家问得最多了,大家务必注意一下。


文件要求是这样说的:


登记购房人连续2次不参与按序选房的,行业协会在相关网站曝光,涉及房地产行业从业人员的,行业协会予以通报批评并记入信用档案。购房登记平台一年内不受理上述人员填报信息。


也就是说,只要你在网站上登记了你就必须去按照程序选房,至于你因为户型不好、地段太偏、价格太贵、今天心情不好、想换对象暂时不想不买房子了…以及其他乱七八糟的原因,导致,放弃这套房子的情况,都不算不参与按序选房。


所以,大家不要担心自己选不到满意的房子了。


而如果你在网站上登记了,但是不去现场摇号,或者摇了号你不去选房子,也就是没有完整地把这套摇号的程序走下来,那就视为不参与按序选房一次,紧接着第二次你还这样,那就是完全符合连续两次放弃了,一年内不能选房。


尖尖举了一个很形象的例子:比如你明天考试,你可以交白卷,但是不能缺考。


(所以,其实大家把握好节奏,还是能避免踩雷区的。)



02



公证摇号的流程是什么?之前交了钱的怎么办?


摇号的流程如下:

严格来说,之前在销售那里交了钱的和排了号的,都不算数了,要一步一步地按照程序来走,至于退不退钱之类的事情,这个就只有去问楼盘的销售了。



03



那之前的限购政策还有效么?我怎样才能参与摇号呢?


限购政策当然有效,参与摇号的大前提是:你拥有购房资格。


当然,永远会有人问自己有没有购房资格,我们已经回答过很多次了。


购房资格条件:


高新区、天府新区:


①在高新区或天府新区连续缴纳社保满两年,有购房资格(在2016年10月1日之后未买过新房或者买过二手房)

②公司注册地址在高新区或者天府新区,并在两个区连续购买社保满两年,有购房资格(在2016年10月1日之后未买过新房或者买过二手房)。

11个城区:


包含:高新区西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新都、温江、双流、郫都城区连续缴纳社保满两年的公司或者个体工商户,在11城区有购房资格(在2016年10月1日之后未买过新房或者二手房)。


除了高新区和天府新区必须有本区域户口或者两年社保,其他11区可以交叉购买。



04



自己有购房资格,可以先自己去摇号买房,到时候买完了再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吗?


不可以。


如果你是2个及其以上共同买房:


①必须登记购房人须按购房登记平台提示,完善登记购房人信息,共用一个购房登记号;


②凭此号共同参与公证摇号、选房、签约;


③中途不得变更或增减共有人。


也就是说,从头到尾,整个程序走下来,买房的人数和姓名是不可以变化的。


例如,如果房产证上要登记一对夫妻的名字,你们就必须两个人都要有购房资格,然后共用一个购房登记号进行选房,中途不得变化。


所有两个都有资格的,一定要共用一个购房登记号,如果一方没有资格,可以采取夫妻投靠落户。



05



为什么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优先摇号选房?


@Lee-GS6J:


告诉你为啥拆迁户优先摇号,天府广场附近评估价13000附图



@一串小辣椒:


关于支持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购房需求,主要是为了推动城市有机更新,支持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解决居住的现实需求,“以利于进一步提升中心城区功能,强化历史文化保护,疏解中心城区人口。


这里的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是除了“两江环抱”区域之外的,两江环抱”区域是指本市中心城区锦江、饮马河、西郊河围合而成的区域。


由于我市商品住房限购政策自2016年10月1日开始实施,在此之前补偿协议生效的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购房需求并未受限,而2016年10月1日后,受控价影响,商品住房供应量明显降低,中心城区内部分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难以选购到合适住房,所以,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优先摇号选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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